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放弃卖房一万元定金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二零零五年,我在一家劳务公司上班,有一天,我老板的姨到我办公室来,让我帮她卖房子,并承诺房子卖出去给我一万元钱,办公室里还有两个同事也在场,我老板也在。我问她打算卖多少钱?她说底限是三十万,我就积极的帮她联系买主,很快就有人想要看看房子,安排时间看完房子,这个人很满意,以三十二万元成交,并先交了一万元定金。他把定金交到我的手里,他说这个房子是你帮助联系的,这个定金你拿着,我相信你,跟房主签完合同办完手续,余款再给她。

当时我将钱给我老板的姨她没好意思要,我就把这一万元钱拿回了家。其实这一万元钱作为报酬我应该留下,而且我那时一个月才几百元的工资,这一万元对我来说相当于两年的工资啊!但我修大法了,不能这么做,我老板的姨虽然特别有钱,但她比较重名利,又非常好强,我怕她接受不了。

师父讲:“我们作为一个炼功人,矛盾会突然产生。怎么办?你平时总是保持一颗慈悲的心,一个祥和的心态,遇到问题就会做好,因为它有缓冲余地。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1]

我决定得按照修炼人的标准去做,第二天上班,我就将这一万元钱给了她。几天后,房子的手续就办完了。我老板跟我说,他姨不想给我一万了,想给我二千,我说二千也行。我跟她象平常一样见面打招呼。

很长时间过去了,钱也没给我。有一天,我碰到她跟她说起卖房子的事,她说我老板在她那用她的房子办公司,也不给她钱,帮她卖个房子还要钱。我说:“我给你外甥打工,他给不给你钱,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你跟我说的帮你把房子卖了,给我一万块钱,并不是我提出来的要收你钱。你那么有钱,你说话怎么能不算数。”她说她不会给我钱的,最后真的就没给。

我知道我修大法了,不可能跟她打闹的。我们一家三口是外地的,由于被迫害才去那个城市的,人生地不熟,房子都是租的最便宜的,孩子才五岁,没有人帮助照顾,工作不稳定,收入也少,钱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心里很不是滋味。

师父讲:“人往往认为自己追求的东西都是好的,其实在高层次上看,都是为了满足在常人中那点既得利益。宗教中讲:你钱再多,官再大也就是几十年,生带不来,死带不去。这个功为什么这么珍贵呢?就是因为它直接长在你的元神身上,生带的来,死带的去,而且它直接决定你的果位,所以就不好修。也就是说,你舍弃的是不好的东西,这样才能够使你返本归真。得到的那是什么呢?就是层次的提高,最后得正果,功成圆满,解决的是根本的问题。”[1]

一想起师父的话,心里就平衡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当日前一篇文章: 时间无价
当日后一篇文章: 学大法百病消 讲真相救人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