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我们真是遇到活菩萨了” 我有一套现房,二零一四年租给一家做买卖,因他儿子在附近上体校,要租三年。可是不到一年,三个月一交的租金就不能及时交付了。我去了解情况,说是他儿子参加比赛花了不少钱,请求往后推一推,我说谁都有手紧的时候,往后推一推也行。 可是,从那时起房租老是有了就交点,没有就往后推。女主人一见我很不好意思,我说:既然住我的房子就是缘份,你们尽量安排好吧。有一次女主人感动的说:“大姨我跟孩子说,我们真遇到活菩萨了,要是别人早把我们轰走了,我们真就没有安身之地了,大姨您放心,房租我一定交。” 可是不长时间,他们的买卖就资不抵债,为躲债去了南方。我找到他儿子才知此事,我的房租没交,物业水电费都没交。我只能自己去物业结账。物业的工作人员给我出主意,叫我抓住他的儿子让他们交钱。我说他买卖赔了,扔下孩子跑了,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够难过的了,大人的事不能牵扯到孩子。他们都说:“大姨您的心眼儿真好,这年头您这种人少,欠了你的钱跑了,你还替他说话。” 后来他的妹妹来给他搬家,当时家中有一些新电暖器等商品,我全叫他们拉走,他妹妹说:“您真是个好人,他们欠的债我给写欠条,他们还不上我还。”我顺势给她讲了法轮功真相,做了三退。她说,他们村也有炼法轮功的,人都可好了。 “炼法轮功的人办事不让别人吃亏” 后来,我又把房子租给一拆迁户,他们说家中有老人孩子住一楼方便,房子是东边窗户挺亮堂的,视线好,很高兴,我说有利有弊,房子把边,又是一楼,冬天温度要低两、三度,但是都超过十八度的标准。 他们高兴地住了進来。几天后,我给他们送新台历,顺便讲真相。一進门看他们桌子上摆了一本真相台历,我就问哪里来的,女主人见我这么一问,就滔滔不绝的说开了:他们邻居儿媳妇是炼法轮功的,可好了。这次拆迁,邻居四百多平方米房产可分四、五套楼房,而他们的女儿家,有两个儿子,只有百米房产,分不到两套房子,母亲心疼女儿,和儿子商量拨给他姐一部份,凑够两套房子,一个孩子一套。儿子坚决不同意,说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儿媳妇知道后对儿子说:那是你亲姐,你应该帮忙。最后说服了丈夫,拨给其姐一百平米。“大姨,这炼法轮功就是不一样,你不知道,因为拆迁分房产,亲兄弟打的头破血流的都有,上法院的也有,可人家摊上个炼法轮功的儿媳妇,主动让房产,村里都夸这个儿媳妇好,都知道炼法轮功的是好人。” 他们住了一个多月来暖气了,儿媳妇嫌温度低,说元月生小孩温度要二十八度,我告诉他们肯定达不到,儿媳妇要找房子搬家,婆婆不愿意。我说服女主人:既然儿媳妇要搬就搬吧,我可以把房租押金退给你们,虽然暖气开了半个月了,但是我不收你们一分钱,暖气费全退给你们。婆婆感动的说:“炼法轮功的人真好,办事不让别人吃亏。” 按说这种情况,要是一般的常人,不但要扣除一些暖气费而且还要扣一部份违约金的。我是大法弟子,师父让我们说话办事处处都要为别人着想,我想她儿媳妇要生孩子了,肯定哪都需要用钱,所以我把钱很快的转到了她儿子的卡上。她儿子表示感谢,我告诉他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他们搬走的第二天,房子就租出去了。因拆迁户多,房租涨价,中介给月租又涨了两百块钱。 通过这件事让我更加明白了师父讲的不失不得,是你的东西不丢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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