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九点左右,吉林省长春市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邵秀艳在汽车厂的岱山公园门口给找活的人打电话时,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经开七区派出所警察绑架。 邵秀艳 |
十一点,警察对她家进行非法抄查,抢走师尊法像、一套法轮大法书、一百多本《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三百元左右真相币、两部手机。 邵秀艳被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后,先被构陷到长春市检察院,并被市检察院批捕科非法批捕。 五月九日,邵秀艳又被构陷到属地的宽城区检察院公诉科,七月末被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构陷到宽城区法院,面临被非法庭审。 邵秀艳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从小家里很穷,只上了一年的学,就辍学了。常年的辛苦和操劳,使得邵秀艳的身体很不好,一身的病,有严重的胃病、股骨头坏死、严重的高血压、肾病、风湿病,在腰疼严重时都不能下地……精神上、肉体上都饱受病痛的折磨。 后来,邵秀艳由于修炼了法轮功,一身病全都好了,重获新生的她,脸上也终于有了笑容。 邵秀艳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她不但身体好了,还奇迹般的识字了,《转法轮》书中的字都认识了。用邵秀艳的话讲:“要不是炼法轮功,我早就没命了。”她还说:“我就照着真诚、善良、忍耐的真、善、忍做人了。” 一个六十多岁的人,把自己因修炼了法轮功而身心受益的奇迹告诉给别人,说的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可抓她的公安人员告诉她,就因为在她家搜到了法轮功资料,就要关押她并对她起诉。 办案人员因为邵秀艳的个人信仰,对其家里搜查,并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搜查扣押,这违反了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中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基本条款,构陷邵秀艳的《刑法》三百条的法律依据因违反宪法而无效,且条文本身也不明确,与《刑法》二百五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破坏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相冲突。 办案人员扣押公民信仰有关的物品,并以此为由采取刑事追诉手段,破坏了《宪法》36条、35条的实施,触犯了《刑法》251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破坏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已经明确废止了一九九九年发布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指导,进行修炼的佛家修炼功法,自一九九二年开始传法至今,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九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传,并受到各个国家和族裔的喜爱。 盼望相关办案人员站在正义、公道的立场,维护法律的尊严,尊重信仰自由的权利,早日释放好人邵秀艳。 也真心希望所有正义之士,勇敢地站出来,帮助和支持法轮功学员制止这场持续了十九年之久的迫害。 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九台路1866号 邮编 130052 宽城区法院相关责任人: 院领导 王子祺17643109666 韩新建17643106088 房鹏17643106088 立案庭 牟春阳 王莹 17643109850 颜美华 17643109397牟春阳
刑庭庭长 刘繁茂 17643109700 刑庭副厅长 董屹红88559124 刑庭其它信息 姜丽娟 17643109305 魏庆辉 17643109303 巴卓88559121 李美萱 17643107716 张同秀 13578996426 88559102 王佳 85889107 审判监督庭 韩丽媛 17643109897 民事审判一庭 王钥1764310697 7 民事二厅 李洪武 17643109355 88559150 速裁审判庭 李景泉 17643109361 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 通信地址:长春市九台北街246号 邮编 130052 检察长:卢炬 13756676657 办 0431- 82653299 副检察长:李云松 13904300501 办 0431- 82653288 副检察长:王吉 13804332326 办 0431- 82653266 副检察长:李耀民 13180815670 办 0431- 82653255 副检察长:黄彬 13843006996 办 0431-82653211 副检察长:李宏君 13214460936刑事检察部: 主任检察官 周丽莉18088663628 办0431-82653278 副部长 郜玉红13009009797 办0431-82653280 副部长 赵环宇18946752277 办0431-82653285 副部长 孟兰星17790098100 办0431-82653237 副部长 王丹丹13086810102 办0431-82653262 李 敏 18743180708 办0431-82653278 李晓为 13514303764 办0431-82653275 李 娇1894662876882653287 长春市检察院长春市检察长:盛美军检察院相关办案人 长春市检察院公诉科 张国生( 没完全介入)0431-89988425 长春市检察院 批捕科 聂磊0431--89988241 长春市公安局主要办案人地址: 长春人民大街2627号,邮编130051 国保大队: 倪春雨、仇蒙、王大力、高军13514493355、15904402839 郑国山、腾国君、郭洪峰、吴冠时、王立东、张伟光、于才国 局长 吕锋0431-8890800、188908082、18043000050 副局长 姜宏亮88900806、15904418018 吉林省长春市政法委书记 李祥 副书记兼610办公室主任 孙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