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美国报道)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张明、李全臣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路上开摩托车时,被宽甸交警以查酒驾为名翻车看到车上有法轮功资料,两人随后被绑架和抄家,抄走了很多私人物品,当场没给家人留下任何搜查清单。七月十二日已被宽甸检察院非法批捕,现被非法关押在宽甸看守所。据悉,张明、李全臣二人都被迫害身体出现严重症状:张明血压二百多,心跳过速,李全臣被检查出肺结核。 张明的女儿张鸿玉现居美国纽约,为父亲奔走营救,呼吁所有有正义感的人士关注此事,敦促丹东宽甸有关部门立即释放张明及李全臣,并停止迫害法轮功,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张鸿玉的母亲修金秋,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在丹东振兴区住处附近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遭警察暴力绑架、酷刑折磨,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 张鸿玉在对丹东地区公检法人员的公开信中说:“其实,你们也知道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你们不妨扪心自问,如果社会上人人都能按‘真善忍’去做,这将是一个怎样的社会?现在出现毒疫苗、假药、毒奶粉、假大米、假鸡蛋,人与人之间诚信危机。中共高层为了捞钱,肆无忌惮草菅人命,这不正是道德败坏下的必然产物吗?最终的受害者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啊!而法轮大法提倡的‘真善忍’,能使人道德回升,社会稳定,是人类走向美好未来的希望。” 下面是张明的女儿张鸿玉从大洋彼岸对丹东地区公检法人员的呼唤: 丹东地区公检法人员,你们好! 我是张明的女儿张鸿玉,现居美国纽约,我已得知父亲被抓,原因竟是因为信仰法轮功做好人、在光天化日下被绑架,如今又遭受冤狱——被非法关押在宽甸看守所,现已一个多月。 从网上消息得知与他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李全臣。参与办案的是宽甸交警和宽甸公安局国保以及宽甸检察院和丹东市公安局等。在提笔写这封信之前,我曾多次尝试与办案警方联络,却都未得到正面回应。有时甚至拨通电话就遭到警察的谩骂(相关办案警察名单、录音以及绑架父亲警察的作案细节证据我均已做整理保存)。如今得知父亲和李叔在里面的身体情况很不好,我和家属都十分担心,万般无奈,提笔致信。 我提笔写此信,是希望借此机会诚心向你们说几句我作为女儿的心里话,你们也是为人子女、为人父母,相信一定可以理解。虽然远在海外,但我真心诚意地视你们为家乡的亲朋好友,奉劝你们:为自己和家人的前途负责,务必秉持良心,善待法轮功学员(这也是善待你们自己),立即释放我的父亲张明和李全臣。 我的父亲张明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有抽烟喝酒的习惯,不善管理家中事务,但自从修炼法轮功之后,他像变了一个人,烟酒戒了,身体健康,真诚善良,惦念家中老人,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举个小例子,外婆在世时,因为迫害造成身体行动不便,父亲常常背着她出门遛弯散风,为老人端屎接尿,总是非常耐心,邻里亲朋无不称赞他。 父亲原在东港市中行工作,修炼法轮大法后做信贷员,从不要企业好处,就连下乡到企业办事,都要错过午饭时间,不给去办事的企业添麻烦,单位的物品从不往家里拿,而且还把修炼以前拿的物品都送回单位。做出纳工作时,他从不拿单位一分钱,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这些都是因为他修炼了法轮功才发生这样的改变。 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我父亲都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好人,是一个不在乎世俗中富贵与权势的修炼人,他将自己平时省吃俭用的钱用到讲真相中,把真相和福音告诉他人,这是大善之举,你们却让他失去自由,多么令人痛心。 我父亲张明今年已经60岁了,母亲被迫害去世后父亲一直一人生活,因中共常年对法轮功的迫害,父亲从2005年开始就被迫买断工龄,一直没有工作,第二份工作是在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只因家属修炼法轮功,做了半年不到就被丹东市政法委直接下令开除,这些年来我们家一直没有收入来源,本来爸爸下个月就要办理退休了,你们却再次非法关押他,对我们家进行非法抄家,看到一些法轮功书籍就当作所谓证据,把案子交给检察院。本来一贫如洗的家更是雪上加霜。 事实上,法轮功的书籍和真相资料,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令中的第99条和第100条,废除了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当政期间发布的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也就是说,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合法的。现任主席在互联网上公开了中国新闻总署第五十号总署令,中国公民拥有法轮大法任何书籍都是合法的。 其实,你们也知道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是道德高尚的好人。你们不妨扪心自问,如果社会上人人都能按“真善忍”去做,这将是一个怎样的社会?现在出现毒疫苗、假药、毒奶粉、假大米、假鸡蛋,人与人之间诚信危机。中共高层为了捞钱,肆无忌惮草菅人命,这不正是道德败坏下的必然产物吗?最终的受害者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啊!而法轮大法提倡的“真善忍”,能使人道德回升,社会稳定,是人类走向美好未来的希望。 现在,正是这些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在冒着被你们抓捕的危险,在用最平和理性的方式抵制这邪恶的强权,唤醒着人类的良知,制止它继续践踏我们共同的尊严和人格,恢复我们共同的民族道德底线和最普世的价值观。法轮功学员蒙冤受难,默默地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实践着真、善、忍。希望用行动唤醒人们的良知和善念,这种大善大忍无私的境界难道没有一刻令您动容吗?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关押。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近年来,上百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近千场的无罪辩护,充份证明了迫害法轮功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你们应当好好看一下有关法律的书和法律条文,你们对我父亲张明的非法关押和残酷迫害,已经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刑法等多部法律,你们已经涉嫌犯了中国法律中的如下罪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抢劫罪;绑架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渎职罪;徇私枉法罪;等等。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明确规定,反酷刑公约第1条第1项: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带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内。你们还涉嫌犯下了:酷刑罪。 我父亲张明不仅没有犯任何罪,而且应该受到表彰。你们强加给他的任何罪名都是建立在谎言上的,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及我已经含冤离世的母亲。我的母亲叫修金秋,也是一位法轮功学员。她在修炼之前身体非常不好。风湿病,骨质增生,神经衰弱,头痛,鼻炎等,折磨的她苦不堪言,精神状态很差。而当修炼法轮功短短几个月后,一身病痛不翼而飞,精神奕奕,处处与人为善,广受邻里好评。母亲生前数次被绑架关押劳教迫害。记得那时正值沈阳苏家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惊天罪恶刚刚曝光,母亲就被押送至马三家劳教所,知道中共活摘真相的外婆一急之下双目失明,曾一度瘫痪在床,无法行走。后来母亲在马三家被折磨得身体非常不好,家人费尽周折才将其办理好保外就医回来,之后母亲又被关押迫害数次,在遭受了种种酷刑以及精神上的压力后身体每况愈下,最后一次被绑架,妈妈终究没有挺过去,于2013年11月含冤离世。外婆在这些年中担惊受怕,身心受到了巨大伤害,于2012年去世。 我的外公修长林,曾罹患淋巴癌晚期,医院已无法治疗,后来修炼法轮功,短短三个月时间,他的癌症就好了,我们全家无法用语言来感激李洪志师父的慈悲救度与法轮大法的神奇超常。1999年7月20日,前中共魁首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学员人数众多以及对李洪志先生德高望重的妒嫉,发动了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残酷迫害,电视、报纸、电台每天轮番播放污蔑法轮功的资讯,经历过中共历次运动的外公深知中共的邪恶,加上单位和街道的骚扰恐吓,外公内心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于1999年10月辞世。 这是中共这场迫害在我的家庭中犯下的三大命案!我已经失去了亲爱的妈妈和姥姥,姥爷,现在你们又要将我唯一的亲人父亲夺走吗?而且仅仅是因为他们修炼了法轮功,做了一个好人? 人心肉长的,天理昭昭,警察乡亲们,你们也有子女,父母兄弟,当你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手无寸铁善良的孤寡老人犯下如此决绝的罪行时,于心何忍啊?但凡有点良心知道做人道理,那一刻都会感到人格的基本尊严被刺痛吧!你有没有想过,这些罪行所造成的恶果有朝一日必将回到自己身上,所迫害的又是信仰佛法的修炼人,这罪日后你们将如何承担? 这一切,天都知道。如果你们真正相信科学的话,人的一言一行,都是物质在运动的变化过程中形成的物质,在另外空间是不消失的,这就是“账”。人人都有一本账,清清楚楚的都记在自己的账簿上。可是这个“账”,国家不会替你们偿还,共产党不会替你们偿还,江泽民更不会替你们偿还,这个理你们可能都知道。 我不懂法律,但我知道一个符合社会正义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判案就是凭借人的良知:以人的良知来区分好法与恶法,以人的良知来判断判案是否正义。从这个意义来说,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我总是想,法律总不会是专门打击镇压“真善忍”的吧!如果公安机关专门抓好人,检察机关专门把好人告上法庭,法院专门把好人送到监狱里面去,先不说这个法律是为谁存在,不说这个社会到底是人类社会还是豺狼社会,单就人的良知,你们于心何忍?你们仔细想一想,你们干了一桩多么愚蠢的事。 身为女儿的我在美国为父亲四处奔走,已向国会和川普总统提交父亲被迫害的案例,所有接见我的政府官员和人权组织正义人士,包括美国警察听到我们家的遭遇,无不表示震惊和同情。如今国际社会都在关注这个案子。如果你们还不及时收手放人,当清算的时候,追究责任的时候,被历史、世人审判的时候,你认为江泽民能为你买单吗?你的上级能为你买单吗?你们可以不相信因果报应,难道你们就不为你们将来的前途着想吗? 人活在世上,追求金钱、地位没有错,但是还有比这更珍贵的东西,就是人的良知、对良知的守护。它能给生命的未来带来真正的幸福。试想,人得首先有将来,才能享受一切啊! 江泽民和他的魔爪们现在都坐在刀尖上,失去了以往的风光,正在等待历史审判。曾经红火一时的薄熙来已经被判刑;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原公安部副部长、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也已经被抓捕。还有许多江泽民的魔爪高官都已落马。 中共迫害法轮功19年来,参与迫害的官员遭厄运的情况屡见不鲜。他们有的死亡,有的罹患重病,有的落马免职,有的入狱,有的祸及家人。2017年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件涉及25个省、直辖市,遭报者有329人,而实际人数远远高于此数。其中公安系统遭恶报者就有77人,占总人数的40%以上。检察院系统的官员遭厄运的情况也很严重。生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检察院系统人员数据显示,比例高达54%。另外,直接执行迫害政策的参与者遭厄运的比例惊人:一般人员占47%,区县检察长级别占31%,两者合为78%。由于中共信息封锁,实际案例远超过统计案例。 仅举几个家乡的例子, 张世春,44岁,辽宁省黑山县新立屯镇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3月8日15点多钟,一疯子用身边的镐把打在其后脑勺上。张世春当场被打昏在地,不省人事,后脑勺被打塌,造成大出血。 史建平,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副局长,长期迫害大法弟子,身患肝坏死,已是肝癌晚期。朱文杰,曾任丹东市公安局长,后调任鞍山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其在任期间迫害过许多法轮功学员。2013年,患直肠癌死亡,时年64岁。 关文超,原凤城公安局副局长,一直主管迫害法轮功,经他签字批捕、关押、劳教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非常多,有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2008年9月,突发脑出血,手术后昏迷不醒,一年以后在痛苦中死亡,时年55岁。 韩全林,52岁,原凤城市公安分局局长。多年来,非法抓捕了多名法轮功学员,送进劳教所、洗脑班,致使法轮功学员遭酷刑折磨和罚款。2008年左右,遭恶报染上流行性出血热,医治无效死亡。 曲德新,59岁,2006年6月前任丹东元宝公安分局局长,2006年6月至2010年任丹东市振兴区公安分局局长,曾因迫害法轮功获得丹东市政府的各种“奖励”,2009年患肾病,2011年死亡。 无论其表面的原因是什么,是腐败,是权斗,是人祸,真实的原因是天理报应正在兑现!难道这些还不能令你们惊醒么?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个在共产党眼里似乎是很不科学的一句民谣,历史却恰恰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善恶终有报”。作为你们的乡亲,我发自内心的不希望你们到那种下场。国内正在高调宣传“依法治国”,明文规定不允许官员干预司法。一旦实施,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时刻就会到来。 不只如此,此前国家已明文规定,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起实行办案责任终身制,也就是说法院、检察院、公安执法过错,将终身追究负责,哪怕你辞职不干了,逃到天涯海角都要承担所犯罪责。 这个文件其实就是在江泽民被清算之前,给你们的暗示。明智的人会把握好自己,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换个角度看,“终身负责”,实际上就是中共早已经把它的罪过都推给了你们。文化大革命时候的革命闯将的下场你们还记得吗?其实最后最可怜的就是你们下面的办案人员,若再不知道为自己留一条后路,那将会是多么的可悲?作家龙应台曾经问过一位曾经担任过边境守卫的前东德人,“您说,围墙的守卫在改朝换代之后受审判,公不公平?”得到的回答是:“当然公平。……,是总理命令他们开枪的没错,可是没人命令他们一定得射中呀!……,开枪可以说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杀人嘛!”是的,在迫害的指令面前,你有很多选择:枪口抬高一厘米;以证据不足撤案;以犯罪事实不清,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放人……这不是要你高抬贵手而是要你恪守良知和正义,用你的善念与善行,给自己留后路,不但会赢得尊敬,还能得到上天神佛的庇佑造福子孙后代。 现在很多公检法人员都明白了真相,纷纷给自己留后路,如今全国各地大量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释放,近期就有辽宁省铁岭市法轮功学员魏艳华于4月3日被绑架,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1月至今,由于检察院批捕、撤诉或退案等原因,大陆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 事实上,法律能成为基层公检人员自保的武器。现在已有很多正面实际的例子供你们参考:某地一公安局长让安排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上级出“红头文件”,结果心虚的上级不敢出。某地法官在不愿枉判法轮功学员时,叫逼迫他的上级和610人员签字,说只要有人签字,他就判,结果没有一个敢签字的。某地一个“610”主任说,“我对法轮功是出工不出活,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又不干坏事,总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参与迫害做坏事,平反那一天我脱不了干系,自己犯罪不说,还连累我的家庭老小。”某市有远见的领导,对迫害法轮功的上级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们都在用实际行动赎罪,都为自己在选择美好未来,在压力下敢于坚持依法行事,能保持一份良知,必将为自己带来大福报。 法轮功被迫害是千古奇冤,历史的审判即将到来,所有的罪恶必将被清算。因此,为了你们和你们的家人不因你们现在的错误付出惨痛的代价,我真诚地劝告你们,只有善待大法弟子,撤销非法案卷,释放我的父亲张明和李全臣叔叔,未来社会追究迫害法轮功的责任时,这就是保护你自己和你家人有力的证明!到那时,我与当地大法弟子一定都会为你们作证!这是我们最如愿见到的事情。 当我在大洋彼岸听到我父亲和李叔叔获得人身自由的时候,相信高兴的不仅仅是我自己,还有那些伸出援助之手的美国国会议员、政府官员、国际人权机构的朋友们和看到此消息的家乡善良的人们。而您和您的家人,也将为自己的善念而心安,为你们自己明智的善举而骄傲!而受中共指使不思悔改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最终都得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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