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昆明市石林县法轮功学员高翠芳,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左右,被石林县北大村派出所所长马树云带着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七、八个警察从家中强行抬走。 几天后家人才收到拘留通知书,得知高翠芳被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家人从一百多公里之外的石林县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探视高翠芳,同时送一些换洗衣服及购买生活用品的现金。 但是,看守所的警察不接收,说是高翠芳的经办(寻甸县国保警察)书面交代看守所不准高翠芳通信、接物,要送也必须由经办同意后才可以送,而且经办来了也要写书面交代。 家人打了12345市长热线电话后,看守所的孙所长出来解释,还是跟看守所接待的警察一样的说法。 家人只好到离昆明一百多公里的寻甸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找经办。经办答应与看守所联系。 五月八日家人再次来到看守所送东西,看守所接待的警察仍坚持说经办没有同意。 家人又与经办交涉后,说可以去送东西了。五月十四日家人又到看守所探视并送东西。但这次只接收了衣物,却不收钱,说这也是经办书面交代的,可以送银行卡,但必须由经办亲自送来。 家人接着又与经办联系,经办说他到看守所就去送。 就这样家人来回跑了多次,至今两个半月过去了,看守所仍不让送钱,经办也没有联系家人去送银行卡。 昆明市女子看守所电话:68159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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