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近日获悉,五月二十九日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陈凤玉已被劫持到了宁夏女子监狱。 据悉,二零一五年下半年,陈凤玉给两高邮寄了实名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诉状。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早晨,中卫市公安局镇罗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陈凤玉和温玉秀,并非法抄了俩人的家。 此后,温玉秀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拘留所,于九月二十六日回家。陈凤玉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两个多月,期间出现严重的病症,于当年十二月九日“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陈凤玉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沙坡头区法院曾开庭二次。 二零一八年四月,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冤判陈凤玉二年,主审法官是该法院的刘文洪。 陈凤玉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帮她上诉后,中卫市法院依然维持了原判决结果。 陈凤玉,女,今年六十四岁,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陈凤玉因不放弃信仰,二零零零年曾被绑架到拘留所关押了一个月;二零零二年曾被绑架,当天回家。 目前,宁夏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在宁夏女子监狱四监区、宁夏石嘴山监狱,这两个黑窝一直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四月中旬,法轮功学员单季宁在宁夏女子监狱绝食抗议迫害,被监狱关禁闭,监狱怕她出事,打电话通知她家人到监狱“劝说”单季宁进食。 法轮功学员马雄德在银川监狱关押期间,被迫害的只能扶着墙走路,二零一七年五月被转至石嘴山监狱后,仍遭受着严酷的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前后,马雄德出现严重病症,石嘴山监狱人员将他劫持到宁夏武警医院住院治疗了半个多月,期间监狱通知了马雄德的家人前去探视,马雄德骨瘦如柴、步履蹒跚。 单季宁与丈夫王德生同时被冤判,单季宁三年,王德生十三年;马雄德(七十岁左右)与妻子郑凤英同时被冤判,马雄德七年半,郑凤英七年。 一、已知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人员如下: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邮编:755000 1、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黄志刚13629535366(积极参与抓捕中卫市实名诉江的学员)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国保大队政委:徐冉 13739525876 2、中卫市610办公室副主任:高永明 13723337518 3、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 赵丙东:13739527616 张学斌:18995201210 4、中卫市看守所: 收发室 0955-7681791 中卫市看守所所长:党万山13723332177 5、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 6、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 主审法官刘文洪:手机号13519230366
二、宁夏监狱系统人员信息 1、宁夏监狱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298号,邮编:750004 曹 艺:司法厅副厅长、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 安立平:党委副书记、政委 杨晓龙:党委副书记、宁朔集团公司总经理 杨凝华: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惠世:党委委员、副局长 齐学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郝善海: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建洲: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王 军 狱政管理处主任科员 陈 武: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2、宁夏女子监狱人员信息(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在四监区):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彰武巷,丽景街与治平路交界处 邮编:750004 区号:0951 姚月英:狱内侦查科科长; 方 梅:教育与劳动改造科科长; 潘玉科:会见中心主任; 王晋霞:一监区监区长; 邱爱霞:二监区教导员; 张 洁:三监区教导员; 辛惠芳:四监区监区长 13629577202(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的监区 陈凤云:四监区指导员 13895668976 李惠文:五监区监区长; 叶永玲:五监区教导员; 王 琴:六监区监区长; 杨明武:六监区教导员; 张文毅:八监区监区长; 柳春生:八监区教导员; 吴有平:九监区监区长; 刘 宁:九监区教导员; 李 伟:护卫队队长; 夏惠芳:护卫队教导员; 徐文兵:新海岸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郭清华:新海岸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科科长; 徐 燕:新海岸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 杨晓梅:办公室主任科员; 蔡 琴:狱政管理科主任科员; 高秀芬:狱政管理科主任科员; 孙惠春:狱政管理科主任科员; 徐立华:会见中心主任科员; 吴进伟:七监区主任科员; 党 煜:八监区主任科员; 曹 宁:九监区主任科员。 王恩霞:女子监狱财务科科长 司春明:新海岸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科副科长 石宏林:纪检监察室主任 文 军: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冯永春:心理矫治中心副主任 祁 祺:二监区副监区长 罗云琳:三监区副监区长 3、宁夏石嘴山监狱人员信息(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 邮编 753005 区号0952 宁夏石嘴山监狱信息: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 邮编 753005 区号0952 电话0952-2216617、0951-2216660 会见中心:0952-2216701 狱政科:0952-2216700 登记室:0952-2216664、0952-2216662 监狱长:张国文 副监狱长:胡卫华、李学勇、崔智宁 政委:马学宝、顾登武 刑罚科科长:鲁志宏 纪委书记:禹金城 调研员:陈生昌、白新华 政治处主任:阮爱军、熊双平 教育科科长:徐红军、孟庆霞 心里矫正中心:司梦宇 办公室:张宁平、邱静 特勤队:王东狱警:马立强 狱警:徐刚 狱政科:张维林、关英晶、杨慧英、乔杰、李红莉、夏瑞、马俊、郭佳、杜永林、耿维宁、孟乐、朱静文、朱秋芳、苏小芬 张君文13709565958 李学勇13709565958 黄朝东:西太达公司安全生产科科长 二监区监区长:王刚 海 涛:四监区监区长 党建东:五监区监区长 赵慧兵:七监区监区长 马 强:七监区副监区长 吴新忠:八监区监区长 苏彦俊:九监区监区长 张 镇:十一监区监区长 郑 伟:十五监区监区长 孟庆霞:教育与劳动改造科副科长 胡婧芬:生活卫生科科员 刘继骞:离退休人员服务科科长 李会昌: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 张向阳;西太达公司人力资源科科长 郭 靖:一监区副监区长 赵 鹏:二监区科员 李 明:十监区科员 栾 剑;十一监区科员 张向东:十三监区监区长 贺 强:十四监区科员 靳玉和:十八监区科员 陆海云:十九监区副监区长 刘润林:医院科员 马 兴:会见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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