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中医师李常兴,十八岁时因工伤导致铅、锰中毒,造成肢体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上午李常兴在上班途中被海珠区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到海珠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后,李常兴铅、锰中毒症状复发,全身长疮,象火烧一样痛苦。 半年来,李常兴的健康不断恶化,现在他咳嗽厉害,很少进食,头痛剧烈,已出现间隙性昏迷。李常兴再被非法关押下去,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呼吁海内外人士关注李常兴的安危。 李常兴 |
从二零一七年十月开始,李常兴身体开始长恶疮,一个多月的时间身体瘦了二十多斤。 看守所不但不给予治疗,也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直到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律师去会见才发现李常兴身体出现了严重问题。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律师去会见,李常兴反映全身又痒又痛,晚上咳嗽厉害。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开庭时,庭审现场的人都可以看到:李常兴已经脱相,体重由原来的一百三十多斤下降到八十来斤,成了皮包骨。 家属去法院提交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申请时,因过度劳累和伤心,当场晕倒。 几天后海珠区看守所驻所检察官不负责任的答复家属:李常兴的健康状况适合关押。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日,律师去会见,李常兴反映:近一个月来,发烧,咳嗽厉害,每天咳出一~二斤痰。头晕,吃不下饭,只能用仓里的冷水泡饭勉强吃些。头痛剧烈,出现间隙式昏迷。 修炼后,李常兴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海珠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他时李常兴正在去上班的路上。李常兴患病以来,已经有七~八个月的时间,健康状况不断恶化。已经严重侵犯了他的生命健康权。 家属呼吁海珠区公检法系统人员,从人道主义出发,立即释放李常兴回家。 海珠区看守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655号 电话:020-84175647、84175682、84176963 驻看守所检察室:84175573 海珠区检察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5号,邮编510250 电话:020-89016256、89016888、89016855、89016267、89016245、89016289、89016220 公诉科:020-89016292 控告申诉:020-89016242 举报中心:020-84402000 检察长:蒋晋 纪检书记:庄朝霞(负责驻看守所检察室)020-89016842 广州海珠区法院: 地址:广州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00 电话: 020-83005554 020-83005743 主审法官:邹世发 书记员:83005562、18122006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