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上午,律师在全程被近身监视、全程被摄像录音的环境下,终于会见了被非法判刑十年,关押在甘肃女子监狱近一年的庆阳法轮功学员段小燕。 根据段小燕本人二审开庭前会见时对律师提出的申诉要求,以及段小燕家人的一致要求,律师让段小燕在申诉的委托书上签字,被段小燕摇头拒绝。 后来得知:监狱对段小燕施压和欺骗,让她在申诉就不许会见律师和可以会见律师但不许申诉的两难情况下选择,段小燕为了见到律师暂时放弃了申诉。 而陪同律师一起去监狱的家属再次被监狱以段小燕没有“转化”为由不让会见,此前,家人多次从外地赶去监狱要求会见和送衣物,均被狱方拒绝。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家属和律师到甘肃女子监狱要求会见段小燕。对于家属,狱方以“没有转化不让会见”为由不让家属会见。对于律师,监狱推脱说需要研究一下才能给答复。 律师当场对监狱负责此事的警察说:“司法部有新规定,你知道的,如果72小时不给我一个答复的话,你们就违法了,我就可以控告你们。”对方说他知道。 事后第三天,狱方给律师打电话说可以会见,但是律师的委托人(即段小燕的家属)必须亲自到监狱来,以证明这个委托是真的。 过了几天,狱方又给律师打电话说:律师和委托人到后,还得监狱的相关领导在,才可以会见段小艳。 据悉,甘肃女子监狱之所以作为,主要是之前还没有一个被非法关押在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律师做申诉,监狱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不知如何应对。 六月十四日上午,家属和律师再一次千里迢迢来到甘肃女子监狱,他们先到监狱的狱政科,查验完身份资料后被带到狱政科科长办公室,警号为6218147的狱政科科长和警号为6218192的副科长一起接待了他们。 律师说明情况后,狱政科科长说:“这个事情你们要去找监狱管理局,我们不行,我们这边做不了主。”律师说:“是你们监狱跟我说要带着家属委托人来会见的,一直有你们的人跟我电话联系这个事情,那现在我们来了,怎么又成这样了?”科长问:“你有联系你的人电话吗?”律师说:“我一直在给打电话,但总是关机。”科长考虑了一会儿,让副科长去查一下这个号是不是他们内部的号码。(监狱内部警察的工作手机是插卡的,打的时候安上,不打就把卡拔掉了,号码都是手机号)副科长打电话查了很长时间,最后那边电话回过来了,说是有这么回事。科长出去打了几个电话,进来后说:“律师可以见,但是家属不能过去见。” 过了一会儿,和律师联系的女警察孙康(音)过来带律师去会见室会见,他们商议后,对律师和家属作出规定:(1)律师见是可以见,但是要全程录像,全程录音。(2)会见过程中律师一定要按照法律来,不然,律师的职业生涯就会结束。(3)律师会见期间,家属必须呆在这个办公室,不允许出去,也不能站在门口观望。而且要走的话必须等律师会见完后亲自来这里领家属一起走。 对此家属说:“我们不过去,我们就在楼底下转一转。”孙康说:“你们要转的话,我们得有人跟着你们。”家属说:“那你找个人跟着吧,我们要下去转转。”她又说:“我现在还找不到人,你们就在办公室呆着吧。”就这样,家属被变相软禁了40多分钟,直到律师会见完后才回来带着他们离开了监狱狱政科大楼。 律师在会见段小燕时,隔着玻璃窗用电话通话,律师这边有个警察扛着摄像机给近身给律师摄像,段小燕那边也有个警察拿着摄像机摄像。 律师询问段小燕身体状况可好,头脑思维可好,段小燕点头说还可以。律师问在监狱里面情况怎么样?段小燕说每天不干活,就是学习。 律师告诉段小燕:根据你自己二审前会见时的要求,同时根据你的家人一致要求,现在我要给你申诉,请你在申诉的委托书上签字。段小燕摇头拒绝了。 律师问她:“这是你的真实想法吗?你真的不想申诉吗?” 段小燕拍拍自己的胸口不说话,律师明白了:不是她不想申诉,而是迫于监狱里面的情况她不能申诉。 在通话过程中,每当律师说到重要的关键问题时,段小燕总是身体前倾想竭力听清楚,但实质上听不见,监狱总控制室那边在监听过程中随时掐断律师的电话信号,导致双方交流越往后越困难。大约半小时后,会见被强行结束。 下午两点半,家属去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反映甘肃女子监狱执法犯法,剥夺段小燕的家属会见权利事情,被告知管理局管事的领导都外出开会去了,让第二天再来。 十五日早上八点半,家属再次前往监狱管理局,门卫挡住不让他们入内。无奈之下,家属给监狱管理局的钟厅长打电话反映情况,要求会见,钟厅长回答说:“监狱不让见就有不让见的道理。”家属提出要见钟厅长,当面谈。钟厅长说他在外地不在兰州,然后就挂断了电话。家属投诉无门,只好去火车站乘车返回。 按照中国大陆的法律程序,公安抓人搜集证据,检察院出公诉人提起诉讼,法院进行庭审判决,监狱负责执行法院的判决。一个公民,被法院一审判定有罪后,并不一定他就真的有罪,也不能就认定他就一定有罪,因为他可以向更高一级法院上诉,这是他的权利,也是防止冤假错案的一种法律机制,有可能二审会改判他无罪。如果更高一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这个人被送到监狱执行裁定判决,也不能就认定他一定有罪,因为他可以提出申诉,这也是他的合法权利,他也有可能被改判为无罪。一个人如果在监狱提出申诉,那就代表着他不认罪,他认为自己是被冤判的,监狱应该维护在押人员的申诉要求,这是《监狱法》明文规定的。 甘肃女子监狱为什么这么害怕段小燕请律师展开申诉呢?因为女子监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基地”,监狱内特设“反邪教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专门迫害转化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多年以来,甘肃女子监狱邪恶科采用各种邪恶手段摧残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累累,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致死、迫害致残。 监狱对法轮功学员一切的迫害转化所谓的法律依据就是法院的非法判刑,而提起申诉本身就是对法院非法判决的否定,就是在法律程序上对强加的迫害一种否定和制止,这直接动摇了监狱所有迫害罪行的所谓法律凭借和依据,试想:每个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到监狱后都提起申诉,监狱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迫害很可能就会无法进行下去。这也正是象甘肃女子监狱这种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黑窝最害怕的事情。 段小燕女士今年四十八岁,甘肃庆阳市镇原县人,从小体弱多病,外出坐车都很困难,常年精神抑郁痛苦。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得到了健康,无病一身轻,脱胎换骨一样;精神上开始乐观向上,学会了做事为别人考虑,看淡名利,一心向善。 一九九九年七月针对法轮功的迫害发生后,坚持信仰的她屡遭中共迫害:曾被三次非法拘留,一次劳教,一次非法判刑七年,共计被非法关押失去人身自由近十一年的时间。 十一年间,她遭受过野蛮灌食、戴手铐脚镣、上死人床、电棍电击、拖拽等多种酷刑折磨,身心备受摧残煎熬。因为一直坚定信仰,拒绝转化,二零零九年从青海监狱坐满了七年冤狱才九死一生的活着出来,不幸又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在庆阳市庆城县驿马镇工作的一个蛋糕店内被国保绑架,后被庆阳市庆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被送到甘肃女子监狱关押迫害至今。 据悉,段小燕在女子监狱邪恶科常遭包夹犯人马雅琴(诈骗犯,十五年,后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卖力,被树立为省级劳改积极分子,减刑十年,二零一七年底提前释放)殴打,段小燕在甘肃女子监狱遭受强制转化迫害已经快一年了,现每天被迫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每天被迫写揭批法轮功的思想汇报,思维迟钝,不敢自己提起合法申诉,她的家属会见权利完全被非法剥夺。 甘肃监狱管理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00号 电话:0931—8535248 区 号:0931 值班电话:8881081 邮政编码:730030 传 真:8825056 甘肃监狱管理局局长:钟智录 0931-8960577 13893230806 甘肃监狱管理局局长 :万治贵 0931-8736526 13919858899 政 委:王禄维 梁仪坚:0931--8735366 13609368660 刘琰 副局长 0931--8735688 13993166922 甘肃女子监狱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九洲大道416号 电话:0931-8333610 甘肃省兰州市九州开发区68号信箱,邮编730046 监狱长:元磊(2014年9月担任) 副监狱长:王文辉 朱鸿13919121959、0931-8331600 教育科长:吕慧娟 技术检验科长:马瑛 一监区长:张万里 二监区民警:刘春丽 四监区长:刘莹 监狱心理辅导中心:周远萍 肖艳
邪教科: 科长13919121962 值班点0931-8331639 科长:孙立伟, 家庭住址:兰州市大沙坪宁苑小区三号楼426号、电话:13919121968 副科长:刘小兰 狱警:丁海燕(已于2017年下半年调走)、魏莹、曹一微、肖艳、张梅等 2014年之前甘肃女监人员信息: 监狱长: 干玉梅13919199196、0931-8333502 赵春燕13919198389、0931-8333530 戴文琴13919196198、0931-8330899 安琼13919121558、0931-8333511 吴红玉13919121901、0931-8333519 石明玉13659420239、0931-8336793 庞永祥13919121898 张鹏13919121909、0931-8331616 政治处: 文雅琴13919121998、0931-8333886 狱政科: 王磊13919121669、0931-8333526 副科长13919121952 内勤0931-8325086 生活卫生科: 罗志虹13919121839、0931-8331810 副科长惠红13919121869 葛彩云13919121995 卫生所0931-8307163 “610”科: 科长朱红13919121959、0931-8331600 副科长13919121962 值班点0931-8331639 警戒科: 科长13919121920、0931-8332396 副科长13919121922 大监门15379024100 质量技术检验科: 科长13919121528、0931-8334599 公司接待站0931-8331887 设备动力科: 科长13919121926、0931-8333517 基建科: 科长13919121989、0931-8333516 副科长18693198851 教育改造科: 科长13919121830、0931-8333527 副科长13919121958 副科长13919121612 内勤、0931-8333610 狱内侦查科: 科长13919121880、0931-8333525 综合管理科: 科长13919121868、0931-8333529 生产综合科: 科长13919121902、0931-8331686 财务管理科: 科长13919121619、0931-8333553 一监区: 监区长13919121862、0931-8333532 副监区长杨艳梅13919121515 陈晓彤13919121510 二监区: 监区长13919121656、0931-8333550 教导员15193135223 副监区长杨丽13919121601 副监区长陆春梅13919121552 某副监区长13919121631 三监区: 监区长13919121618、0931-8333531 教导员13919121650 苏海花13919121568 狱警刘某13919121903 狱警张某13919121663 值班点0931-8333523 四监区: 监区长13919121508、0931-8333569 教导员13919121960 狱警陈某13919121613 狱警刘某13919121603 狱警侯某13919121623 值班点0931-8333522 车间 0931-8333569 教育科 0931-8373083 五监区: 监区长13919121828 教导员13919125561 副监区长13919912685 副监区长13919121665 监道值班点0931-8373081 六监区: 监区长13919121518、0931-8330196 教导员13919121856、0931-8330496 曹晓丽13919121503 罗海燕13919121661 景13919121535 监道值班点:0931-8331826 八监区: 监区长王雁13919121818、0931-8334559 教导员丁军环13919121816 赖艺丹13919121956 王某13919121500、0931-8307702 监道值班点0931-8334559 驻监检察室0931-8333503 总值班室0931-8333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