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外企翻译贾秀春女士,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份,在敦化出差时,被非法抓捕后,遭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发区检察院、开发区法院构陷。近日,开发区法院意图诬判贾秀春两年,贾秀春已上诉,并书写家信鼓励亲人。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开发区法院对贾秀春非法庭审,远在河北老家的哥哥、姐姐(已经怀孕数月)接到开庭通知后,车马劳顿的赶到大连参加旁听。 庭审间,因刑事一厅室内阴冷,贾秀春的哥哥想保持站立的姿势旁听,竟被法官王前粗暴撵出法庭。贾秀春当庭自辩,有理有据的驳斥了公诉人的每一条无理指控。 贾秀春写给姐姐的信如下,妹妹对姐姐的细心和善良可见一斑。 “姐姐: 见字为面。不用细说,家人的心情自可理解。但是以求暂时的安逸和团聚而违背良知和内心,对于妹妹来说做不到也做不出来。古人云“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修炼本身于他人无恶对自身有利,是大善之举,因权力和政治的打压就屈从一时,在做人这一点来说也是不可取代。 法轮功无罪。妹妹无罪。 得知姐姐在内心的矛盾和担忧顾虑之下,还能帮忙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实属不易。任何人在这样的环境下做出的每一小步努力,都很难得。无论结果如何,妹妹深为之感动和感谢!此时有你和哥哥照顾爸爸更感欣慰,有你们真好。不用多担心我,无欲则刚,暂时的困境难不倒的,就感到时间白驹过隙,过的好快,不久就会见到我的二外甥——个人感觉还是个男孩……” 中共对贾秀春女士的非法抓捕和关押时间已逾半年,给其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致使贾秀春所就职的公司遭受巨额经济损失。 贾秀春女士被非法庭审的详情,请见《外企翻译当庭自辩 推荐大家拜读《转法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