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安宁市公安局副局长、昆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支队长罗乔良,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就开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罗乔良原是昆钢(中国钢铁公司昆明分公司)桥钢厂保卫科的科长,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就开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其后又任昆钢公安罗白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后来是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现在是安宁市公安局副局长、昆明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罗乔良一路“升迁”,伴随着他的“升迁”经历的是无数次对善良公民的迫害,大量违法犯罪的事实。其职务升迁的背后有着被迫害民众的斑斑血泪。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多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中,有很多中共各级人员因“有罪”而得以“上位”,罗乔良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罗乔良长期在安宁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位置上,直接间接地,长期、大量的参与了迫害,而且至今也未停止。 在安宁地区有67名法轮功学员遭到不同程度的各种残酷迫害,使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其中男性法轮功学员30人;女性法轮功学员36人;一人性别未知;其中昆钢法轮功学员50人;安宁市法轮功学员和外地法轮功学员17人。 据明慧网已报道的数据统计,遭判刑和劳教双重迫害的学员6人;遭非法劳教29人(其中被二次劳教5人);遭非法判刑18人(其中被两次判刑的2人);非法抄家、关押14人;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的学员总计26人;遭迫害后含冤离世的有3人。 这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抄家、关押,其中23人被多次抄家、抢走的私人财物有大法书籍、录像带、磁带、电脑、打印机等;已知2人被勒索钱财,合计一万三千元;5人被殴打;3人被电击;2人被长时间戴刑具;11人被关禁闭;10人被强制长期坐小凳子折磨。 以下是罗乔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 一、迫害法轮功学员高惠仙,致其遭九年冤狱 高惠仙,原是昆钢桥钢厂350车间吊车工,家住安宁市桥钢路桥钢小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桥钢厂保卫科的科长罗乔良,曾多次来家里或者将高惠仙叫到保卫科,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 时任保卫科科长的罗乔良还叫原先桥钢厂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交出大法书籍,放弃修炼,把所有法轮功学员叫到单位工会俱乐部开会,强迫法轮功学员交书。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高惠仙和其他八位法轮功学员相约一起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拉横幅、呼吁还法轮大法清白。桥钢厂保卫科罗乔良以及龙山矿保卫科、昆钢保卫科、王家滩保卫科等,将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昆钢罗白分局,将他们关在办公室,非法审讯,强迫放弃修炼。非法审讯完以后将高惠仙等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被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在关押期间,每天被强迫干奴工,拣辣椒、拣蓖麻、嗑南瓜籽。 高惠仙曾遭两次非法判刑,第一次被诬判三年,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六年,她在中共的看守所、监狱度过了九年黑暗时光。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晚,安宁公安局国保大队、安宁太平派出所、桥钢保卫科绑架了高惠仙,当晚把她劫持到安宁国保大队的黑房子里关着,将她铐在黑房子里的水管上一整夜,那根水管的位置不高不低的,高惠仙一整夜蹲也不是,站也不是,就这样熬了一个晚上。 当时安宁张家坝的法轮功学员艾忠华就被关在旁边的一间房子里,高惠仙听到他还遭到警察的毒打。第二天傍晚后高惠仙被劫持到安宁市看守所。 高惠仙在安宁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八个月,每天捡白云豆,每天每个人要拣两袋半,从早上七点要干到晚上十点半,每天晚上还要起床值两个小时的班,因为高惠仙白天拣不完豆,值班的这两小时她还要拣豆。 二零零四年三月,昆明市中级法院诬判高惠仙三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从监狱回家。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出狱才三个多月的高惠仙再次被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当天就被劫持到安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这次她被非法关押了九个多月。在看守所多次被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提审。在看守所里还被强制做奴工,用玉米叶编鞋子、拣豆(各种豆类)。 二零零七年九月初,昆明市中级法院到安宁市法院,也没通知家属,偷偷摸摸开庭,对高惠仙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三年三月,高惠仙结束六年冤狱,走出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此时的她:头发发黄,身体消瘦,视力下降,牙齿疼痛、松动、脱落,这都是由于常年遭受关禁闭、强迫做奴工的迫害造成的恶果。 二、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有桃,致非法劳教三年 李有桃,昆钢氧气厂退休职工,苦了一辈子,积劳成疾,浑身都是病。为了祛病健身,一九九六年修炼了法轮功,从此摆脱了病魔缠身的痛苦,重新获得了新生,全家和睦,儿女孝顺,其乐融融。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晚九点多钟,罗乔良、李雪润、杨宗群、叶林、魏志刚等十多人身着便衣敲开李有桃家的门,两个女便衣把她按在沙发上,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他们就翻箱倒柜把几间屋子翻了一遍。他们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抢走了一本《转法轮》,把李有桃从家中强行带走。罗乔良说:“就是零口供我们也要判你。” 当天晚上李有桃被非法关押在安宁公安局国保大队,第二天将她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直到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罗乔良、李雪润、保明、李菊芬等四人开着一辆轿车把李有桃从看守所直接拉到昆明市强制戒毒所,刚到大门口,李雪润就拿出定李有桃三年劳教的昆劳管字(2004)第4534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劳教期限是:二零零四年十月三十日起至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开出的日期是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叫她签字,李有桃不签。 戒毒所的医生给李有桃做了心电图、B超检查,医生说病情很严重,不能收。罗乔良、李雪润、保明、李菊芬等四人坚持要戒毒所把她收下,医生只好把他们的副所长找来,这副所长说不收。罗乔良、李雪润、包明、李菊芬等四人又把李有桃拉回国保大队。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五日,李有桃被叫到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由罗乔良宣布对李有桃的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决定书,并指定国保大队副队长杨宗群负责。 三、迫害法轮功学员何其琼,致非法判刑四年 何其琼,昆钢华云公司退休职工。 二零零四年,昆钢罗白分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电话监控、跟踪、蹲坑和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诬报(诬报一个法轮功学员给三千至五千元奖金),何其琼被恶人诬告。十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点左右,罗白分局罗乔良等七、八个警察闯进何其琼家,就非法抄家,抄走了何其琼家的生活用具,把何其琼绑架到罗白分局,还把其丈夫也骗到罗白分局审问。后来又把何其琼骗到三楼上,几名警察强行叫何其琼滚手印,何其琼不从,警察又强行对何其琼拍照,何其琼不让他们照。当场七、八名警察就强行扭按何其琼,拍她的照,把何其琼的两只手臂扭得又青又紫。 到下午六点多钟,何其琼和法轮功学员袁世英被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上车时,警察罗乔良威胁何其琼和袁世英说:如果你们敢讲话,就用封口胶带把你们的嘴封起来。到了看守所,警察把何其琼的衣服脱光检查,非法强制何其琼做苦役。一名姓黄的警察逼何其琼“认罪”。 在看守所期间,罗白分局罗乔良等多名警察对何其琼非法逼供审讯十七次,又非法抄了何其琼的家几次,把何其琼家的生活用具及女儿的复读机再次抢走。昆明市公安局警察及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警察对何其琼逼供审讯两天三次。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警察把何其琼铐上,带到法庭,昆明市检察院起诉何其琼,起诉书上中级法院给何其琼多了个假名(倪春瑞),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何其琼四年刑。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看守所警察用手铐把何其琼铐上,警察所长用囚车把何其琼非法关进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警察所长说:把你送去给那些“高级教授”去管,她们才有办法。 何其琼被关在监狱期间,罗白分局“六一零”罗乔良、李雪润等几名警察还到监狱威胁何其琼说:昆钢的横幅是哪个跟你一起挂的,如果你不说,查出来就要加你的刑。就这样何其琼被非法关在监狱迫害了三年零六个月,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期间,被关“禁闭”、遭“严管”,受到“包夹”的谩骂和警察高压电棍电击,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何其琼被昆钢公安罗白分局“六一零”罗乔良,李雪润等多名警察绑架、判刑后,何其琼的退休工资从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停发,工资四年未晋级。 四、迫害法轮功学员王洪芬,致四年冤狱 王洪芬,昆钢华云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五日晚上十二点钟,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公安罗白分局六一零警察罗乔良、叶林、保明、杨忠权、李雪润,还有一个女警察等八、九个警察非法闯进王洪芬家,非法搜身,抄家。王洪芬被绑架到昆钢公安罗白分局,连夜非法审讯。到第二天十六日下午五点左右就把王洪芬绑架到安宁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安宁看守所,警察非法审讯王洪芬无数次,逼她说出资料是什么地方来的,期间,强迫王洪芬干奴工,一天都不给休息,王洪芬累得全身都痛。可那里姓杨的女警察还是不满意,心肠很黑,一天一直在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王洪芬被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关押期间,体罚坐小凳子,不准动,逼迫“转化”,写“四书”,不写就每天体罚,从早上六点三十分坐到晚上十一点才给睡觉,只准一个姿势坐着。夏天蚊子很多,不给法轮功学员挂蚊帐,法轮功学员被蚊子叮咬了没法睡,脸被蚊子咬烂、红肿。每天只允许上三次厕所,逼着法轮功学员看骂师骂法的电视,逼迫大法弟子骂师父、骂大法、洗脑、“转化”。 五、迫害法轮功学员高明仙,致四年冤狱 高明仙,昆钢华云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高明仙去发真相资料,刚出门不远,就遇到一位法轮功学员,也去发资料,高明仙就把资料分给她,资料还没有装好,就被早跟踪监视高明仙的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公安罗白分局“六一零”的警察杨忠权堵住,马上就打电话叫昆钢公安罗白分局“六一零”国保大队队长罗乔良开着车来把俩人绑架到昆钢公安罗白分局进行非法审讯,白天审多次,晚上审多次,审讯四天三夜不给高明仙睡觉,非法审讯了多次。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高明仙被绑架到安宁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强迫她干奴工,一天休息不给,苦得连腰都直不起来,吃的是猪食,还大管大管的强行抽她的血。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高明仙被非法庭审,非法判刑四年。 六、迫害关洪芬,致两年非法劳教 关洪芬,昆钢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中午两点左右,关洪芬被邪恶之徒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安宁看守所。又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劳教两年。操纵此次迫害的直接责任人是安宁“六一零”头目罗乔良。 七、迫害优秀企业员工蔡春 蔡春在家是个好儿子,在单位是个好员工。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去安宁国保大队讲真相,被绑架,同日又被抄家,后被非法逮捕、判刑。参与迫害的警察有安宁市国保大队的罗乔良,叶林,张春,汪利文等,有的警察是十多年来一直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参与者。 蔡春被绑架后,单位上出具了他在单位里优秀表现的证明,蔡春在二零零八年汶川地震中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用化名“微尘”捐款一万二千元,相当于他半年的工资,而且他还办了一张“壹基金”爱心卡。就这样一个好人,本着善心向迫害好人的警察讲真相,让他们不要助纣为虐,停止迫害好人,为自己和家人留一个好的未来,反而被迫害,留下孤苦的老母亲整日以泪洗面,悲痛度日。 八、迫害昆钢职工家属张霖仙,致非法劳教 张霖仙,昆钢职工家属,自己开了一个卖烟店。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八日,张霖仙女士在公交车上发了一个护身符给一个年轻人(便衣警察),第二天就被安宁国保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资料、真相光盘、炼功磁带等。带到派出所审讯,放回来后,一直有人在她家门前蹲坑监视。二零一一年五月,张霖仙女士突然接到一个“所外执行”的劳教通知书。 九、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李雪芬,女,五十岁左右,拉祜族,云南省澜沧县人,法轮功学员,昆明钢铁公司龙山矿职工。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在昆明钢铁公司龙山矿的家里,被安宁市公安局、安宁市温泉镇派出所、昆明钢铁公司龙山矿党委、昆明钢铁公司龙山矿保卫科绑架并非法抄家,同时被绑架抄家的还有龙山矿其他五名法轮功学员。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之后李雪芬被非法劳教两年,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李雪芬从劳教所回来,由于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不久于二零零七年三月含冤离世。 李健英(李建英),女,六十多岁,昆明钢铁公司生活部职工。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到云南省委上访时被绑架,关押在昆明市拘留所十五天。二零零二年五月在晋宁县盘龙寺挂“法轮大法好”条幅被绑架,随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二零零五年出狱后一直身体衰弱疾病缠身,二零零八年不幸去世。 郑智阳,男,三十八岁,重庆籍在云南打工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在安宁市八街发真相资料时被安宁市公安国保大队绑架,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随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集训监区后转二监区。在集训监区关押期间由于郑智阳拒绝干奴活,被中队长峗玉群指使犯人给他戴上手铐、脚镣关进严管室,连续被罚坐在小凳子上二十四天,每餐只准吃二两米饭,不让吃肉,还遭警察和犯人殴打,牙齿被打松动,由于长期遭受残酷迫害导致“糖尿病”危症住院抢救,随后被调二监区迫害,出狱时身体被摧残的非常消瘦虚弱,一直都未康复,郑智阳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不幸去世。 以上是罗乔良多年来直接参与迫害的部份犯罪事实,实际上远不止于此。曝光这些案例是对罗乔良的警醒,也许你自己都忘了这些事,但每个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不可能忘记,事实就在明慧网上记录着,在人内眼看不见的地方记载着,毫厘都不会差,不悔改,不赎还,将来的报应也是毫厘不爽的。 罗乔良多年来直接参与迫害
这几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集团主要成员被大量抓捕如: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周本顺、武长顺、苏宏章、张越等等,直至今天被现政权以反腐的名义拿下的仅省部级贪官440多名,厅局级官员8900余人,县处级官员6.6万余人,乡科级及以下党员人数则达到134.3万人。一些作恶多端的官员因惧怕受惩罚而选择自杀。仅二零一五年中共副科级以上官员自杀身亡的人数为1500人;二零一六年增加到1700人……这些人“出事”,“贪腐”是其表象,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受恶报是实质。而且“被拿下”,只是报应方式的其中一种。在明慧网上有名有姓,有准确信息的各种恶报案例有近两万例,有车祸、病痛,绝症、入狱、各种麻烦,殃及家人。 在此我们规劝罗乔良以及那些为了自己的利益还在迫害好人的人,善恶有报是天理,王立军,薄熙来的前车之鉴值得深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暗室之过神目如电,那一笔笔的“清单”就在记着。古语还有云:“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对现在身在副局长位置上的罗乔良来说,再不收手,再不停止迫害,想办法为自己赎罪,不要等到惨烈的报应来到身上时,后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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