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一年初夏,我被非法关在当地看守所时,在那里看到一个梳着长长辫子的小姑娘,戴着手铐脚镣,时常从我所在的监舍窗前走过,被值班警察叫去提审。后来得知她杀了自己的孩子,是自己自首入狱的。过了些天,她长发变成了短发,依旧戴着手铐脚镣。那里的犯人对她评头论足,说她心狠,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杀。 一个月后,她被转到关我的监舍中。原来她是个蒙古族人,不怎么会说汉语,平时话很少。同监舍的人问她时,我大致了解到:她跟婆婆合不来,婆婆看不上她,丈夫也不跟她一条心,挣了钱给婆婆,不给她娘俩花,她娘俩受气受苦。一想还不如死了,又舍不得孩子,就想先把孩子杀了,自己再死。一天她向幼小的孩子砍了三刀,看孩子没死,但她再也下不了手了,抱着孩子往婆家跑。 当时她才二十五岁。她用不流利的话说,盼孩子活着,说只要不判死刑或无期,哪怕判十五年或更多,她都认,最起码还能活着出来。我心疼这个年轻的生命,更希望她的孩子能被救过来,也可怜她婆家人。所以给她讲了大法真相,她也退出了邪党的团、队组织,同时劝她和监舍的犯人要做好人,做事为他人着想。随后我告诉她:你诚心诚意的天天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事情会越变越好,你和孩子就会有救。师父是来救人的,你相信大法好就是好人,好人就有好报。 同监舍的人(一般时候都是八人到十二人)也由一开始惧怕她,恨她,到同情她。所有来来走走的人通过讲真相几乎都明白“法轮大法好”,并做了“三退”,有的还帮助我告诉她和新来的人念“法轮大法好”。 由于她很老实,过一段时间看守所就把她戴的脚镣摘了。 一天,她被提审回来后哭了。她说狱警告诉她,她的孩子还在抢救,还没脱离危险,怕保不住。她又害怕又担心。我告诉她:孩子,你求我师父救你孩子和你吧,只有李洪志师父能救你娘俩,真心求师父,师父无所不能,并黑天白天的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你的孩子就能保住命,你就能被轻判,你就有早出去过好日子的可能。她深深的点了点头,说,姨:我念! 又过了一段时间,她被提审回来后,说孩子有了转机。随着情况的好转,她人也乐呵多了。我又告诉让她常念,她发自内心的说:姨,嗯,我信!我念呢!四、五个月后的一天,警察说孩子成了轻伤,她手铐也被摘下去了。 半年后年终的一天,法院通知要开庭判她,她很紧张,她表示判十年她都高兴。我一遍一遍的嘱咐她,一定一直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求师父救你和孩子,她一直真心答应。 开完庭回来后,她進了监舍,人们迫不及待的问她判多长时间,她哭了,哭的抽抽搭搭,边哭边说:两年半!我来到她跟前,她趴在我怀里哭,告诉我她按照我说的一直在念。哭完后,又乐了,瘦小的身子几乎又跳了几下。全监舍的人谁都没想到这么好的结果,都为她高兴。都亲眼见证了:只要相信大法师父,师父就能使人起死回生,转危为安;只要相信“法轮大法好”,大法就能使人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当她被送往监狱时,乐呵呵的走了,因为还剩不到两年的服刑期了。 虽然她不怎么会汉语,不会表达, 但和同舍的其他犯人一样,对我非常好。我学法时,她们为了不让值班警察看到,全舍的人围成人墙挡住警察视线,让我在墙旮旯学法。 这事已过去几年了,当时的情景还依稀记得。愿世人都明白真相,记住“法轮大法好”,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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