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院长张明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明鹏,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出生,一九九五年七月调入大连市中级法院,曾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瓦房店市法院院长,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院长。 大连地区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之一,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也频频遭恶报,有的死亡,有的判刑,有的被逮捕,有的因病做器官切除,有的车祸等等。大连市中级法院,多年来屈服于中共政法委、六一零的指令,对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大连中院院长李威已率先遭报,二零一四年七月,李威被以“涉嫌严重违纪”为由被带走调查。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院长曲云杰参与迫害法轮功也遭恶报,二零一六年八月被逮捕立案。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张明鹏身为执法者,违背人性和良知,以执行所谓“命令”为借口为虎作伥,把枪口对准善良正义之士。下面是张明鹏迫害法轮功学员部份恶行: (一)辽宁瓦房店洪振雁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三日报道,辽宁省瓦房店市法轮功学员洪振雁在被劫持关押九个月后,瓦房店政法委对公检法部门施压,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对洪振雁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晚,洪振雁驾驶自家车到瓦房店得利寺镇讲真相,被得利寺派出所两个警察暴力绑架后打得遍体鳞伤。警察把洪振雁关进瓦房店看守所。在大队长刘军指使下,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公安局政经文保大队警察伙同站前派出所警察对洪振雁进行了非法抄家。 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九月,瓦房店检察院对洪振雁进行非法起诉。检察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是瓦房店政法委强迫做的。二零零九年九月,瓦房店法院执行中共恶党指令非法开庭,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洪振雁非法判刑三年。 (二)法轮功学员孔宪国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法轮功学员在大连交通台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使许多大连人明白了真相。邪党恶首周永康亲自下令迫害。大连公安,借插播一事对法轮 功学员全方位监控、对法轮功学员的电脑、手机等进行监控,逐一排查。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孔宪国被大连国保支队警察绑架,中共邪党公、检、法谋划以所谓“插播罪”迫害他。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西岗区法院第一次庭审孔宪国。孔宪国揭露警察对他刑讯逼供,审判长李铁铮问有什么酷刑,孔宪国说:“警察把我摁住,把点着的烟往我鼻孔里塞;强行往嘴里灌酒……”李铁铮打断孔宪国的话,不让他往下说。公诉人孙敏问:“有什么证据?”孔宪国指着胳膊上伤痕给他们看。李铁铮、孙敏 等一干人都无话可说。 同年九月二十一日,法院再次庭审孔宪国。审判长李铁铮竟宣读了刑讯逼供的大连市国保大队的证明材料,说没有刑讯逼供孔宪国,没有伤害其身体等。孔宪国表示自己已经遍体鳞伤了,这就是证据。李铁铮让孔出示证人,孔宪国说:“我有证人,姜明,他知道我被打的全过程,但他不可能给我作证。”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十点,大连西岗区法院庭审法轮功学员孔宪国,大约十五分钟后,法官判孔宪国六年刑期,判决的依据是向明慧网发稿、向淘宝网购买 通讯用品和拥有多部手机等。 法官应是秉持正义、维护正义的人,依据法律,对案件做出公正的判决,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这些法官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放弃了本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已经沦落为中共迫害善良民众的傀儡。 (三)女教师王语丝被诬判六年,老母含冤离世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一点,西岗区法院对英语老师、法轮功学员王语丝非法开庭诬判六年,前后不到十分钟。 六月二十四日,西岗区法院对王语丝非法开庭,两位辩护律师从法律、道义良知多个角度对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用《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 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对法轮功学员量刑是张冠李戴,法轮功学员被判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最后,律师郑重向法庭提请:“立即无条 件的释放法轮功学员王语丝,以彰显法律的尊严”。 王语丝毕业于大连外国语学院,二零零零年,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十年,在沈阳大北监狱关押十年,受尽凌辱,遭受多种酷刑。王语丝出狱后,她开始做课外辅导英语教师,因教课好、收费低,家长和学生都非常感激她,她说:“做人得凭良心,我不能把学生当作自己挣钱的工具。” 王语丝的父母都是八十岁的人了,为讨公道,四处奔波,申冤无门。母亲夏玉玲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四)大连西岗区法院助纣为虐,配合中山区法院非法审判十三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借西岗区法院非法对“大连安锅案”中的车忠山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有十二位律师来大连,有九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三位律师参加旁听。车忠山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相继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中共大连政法委、610 出动大批警力绑架了近八十名为当 地市民安装海外新唐人电视卫星接收器的法轮功学员,即“大连安锅案”。 非法庭审当天,西岗区法院外停满了警车,数以百计的便衣警察和中共特务,他们对所有附近来往的行人拦截,搜身,若证实是法轮功学员就非法抓捕。下午两点多钟,接送律师的董选在西岗区法院附近自家的车里被大连市国保大队警察强行搜身并绑架。董选家被十多个警察非法抄家,搜走了七十多本大法书、法像、法轮图等、一万二千多元现金和她丈夫单位的十多部新手机,董选的轿车被国保 强行开走。董选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 一年后,董选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 (五)依法控告江泽民 王淑芳被西岗区法院偷偷判刑三年 大连市西岗区法轮功学员王淑芳因向两高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大连市西岗区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后回家。 仅仅两个月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王淑芳的在自家门前晾衣服时又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关押了近八个多月的时间后,在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家属突然接到通知要开庭,庭审当天无果。 仅一个星期后,九月二十七日,家属又接到通知到大连西岗区法院,家属一早七 点三十分就到法院等候,结果一直等到中午十二点也没见人,一打听说早就庭审 结束了,家属说怎么没看到人,知情人说在地下室开的,问结果说判了七年半。 说人早就从地下通道走了。 张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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