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65岁的法轮功学员姜建华,二零一七年十月被绑架、构陷,面临非法庭审。姜建华家属已经向中纪委、监察委、最高检控告参与构陷姜建华的责任人。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下午三点,姜建华老太太在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向人讲真相时,被其诬告。大东区北海派出所民警王星策、杨巍等人把姜建华带到北海派出所询问,非法关押了一夜,第二天十月九日把她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当天(十月八日)下午六时许,沈阳市大东区国保大队民警黄威、徐泽阳和北海派出所民警王星策、杨巍、钱肖羽等共五人,到姜建华家里非法搜查,搜查出法轮功出版物等私人物品,以此对姜建华构陷。 遗憾的是,警察践踏公民权利、构陷好人的恶行,却被沈阳市大东区区检察院接受,而且大东区检察院公诉科因此把老人起诉到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大东区检察院公诉人是牛桐。 近日,大东区法院要对姜建华依法拥有合法的宣传品一事开庭审理,法官是刑一庭副庭长法官朱丽娜。 大东区公安国保和大东区检察院已经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根据监察委职务犯罪58个罪名立案量刑最新标准大全公布,“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依法追究其职务犯罪。”国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所有涉案人员,在接到绑架、查抄、逮捕、起诉等明显的错误命令时,没有提出改正或撤销的意见,而是全部配合执行犯罪决定。所以已经涉嫌犯罪。 目前姜建华家属已经向中纪委、监察委、最高检针对参与构陷姜建华的相关所有责任人发起控告。举报控告验证码为:BF22H3J88I0C88V61B7Y、最高检15227E07E0C26M7FPXLM 相关人员电话 大东区政法委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 邮编:110045 电话024-24337062、024-88501303、024-88503258 政法委书记:邱立民 政法委副书记:徐家珩(音“横”) 政法委副书记:王继红 610主任:靳福024-24344563、13998840068 区委政法委秘书科科长:许佳 沈阳市国保支队 024-25850233、2842260、24844574、24850789 支队长马立新:15904065273 副支队长 刘鑫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 邮编:110041 院 长:马 巍 024-28319999 副院长:周 军 024-28319779 副院长:陈 青 024-28319599 副院长:李俊泉 13940163377 024-62199017 024-28319799 副院长:于长苓 024-28319995 政治处主任:时富鑫 024-28319998 刑一庭 庭长:金成锐 024-28319561 副庭长 涉及 姜建华 法官朱丽娜 024-28319593 法官:曲 娟 024-28319578 法官:贺丽凤 024-28319777 法官:王盈超 024-28319512 法官:赵晓璐 024-28319569 法官:岳文祺 024-28319569 法官:郭雅楠 024-28319569 法官:张晓彤 024-28319569 刑二庭 庭长:张巨涛 024-28319571 副庭长法官:张 莉 024-28319567 法官:吴金凤 024-28319757 法官:李明优 024-28319609 法官:杨晶晶 024-28319575 法官:王美娜 024-28319575 法官:梁美淇 024-28319575 纪检监察室 车秀群 024-28319600 郭宇 024-28319813 沈阳市大东公安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36-2号,邮编110042 电话:024-88556734、024-88505039、024-88503258电话:024-88503258、88204093、24830645、88504537、88537328、24830645 88522031 局长:李学民 局长办:024-28512626 政委:李钢城 纪检室主任:文化东 纪检室: 副主任:李正钰 88536130 13998385168 崔天佐 24832995 13998883666 15502418288 值班室 88500794 大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值班室 024-88507349(传真) 队长陶东新024-88507349 大队长:沈洪江 88508088 13998832666 15502414477 17702492155 教导员:王宏军 88553446 13840498886 15640509606 18100406066 副大队长:张百志 15502610559 18100406033 岳耀鹏 18040017007 15502404219 国保大队涉及姜建华警察: 黄威 15502402078 徐泽阳、李安富、郑允学 、王忠建、关超 沈阳市大东区北海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十五号 邮编:110044 电话:024- 28117687 024-88092412 所长邹海洋 指导员 刘继洋 出警绑架姜建华民警:王星策、杨巍 钱肖羽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89号 邮编:110044 总机:88363499 检察长:李景会 检察长:郑允岐 电话024-62199001 88150911 手机13804999108 徐立石 电话024-62199002 88150669 手机13804056699 施国庆 电话024-62199004 88150913 手机13609870000 公诉科:科长 丛程 024-88363313 公诉人:牛桐 涉及构陷姜建华 024-88363313 大东区法院书记员办公室 傅晓欢 024-28319707 李 洋 024-28319707 周紫赫 024-28319707 王 姣 024-28319707 张乃文 024-28319707 刘晓娟 024-28319707 吴 迪 024-28319707 王任凭 024-28319707 郑斯波 024-28319707 鲁丽丽 024-28319707 王 宁 024-28319707 吕晨曦 024-28319707 刘思维 024-28319707 雷 旭 024-28319707 杨 硕 024-28319707 白 璐 024-28319707 孔斯文 024-28319707 刘美伊 024-28319707 李 丹 024-28319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