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早晨,吉林省榆树市法院在拒绝律师阅卷及介入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韩广芝进行了非法宣判,刑期七年,并勒索罚金两万。 继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次庭审后,相隔一百零几天的时间,吉林省榆树市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又对韩广芝宣判,宣判的前一天下午三点钟,法院办案人孙利才通知韩的女儿办旁听证,根本就不想叫律师知道,所以也就没有律师到庭了。 第一次庭审时,韩的女儿要为妈妈辩护,结果在去法庭时被门卫将相关辩护材料截下,门卫威胁如果不交出就解除旁听资格。 韩广芝以前多种疾病缠身,痛不堪言,走了几个大城市医院,多方求医无效。一九九七年初修炼法轮功之后,无病一身轻。 韩广芝和高秀琴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上午,在榆树市区遇到正阳派出所所长范洪凯,韩广芝向其讲法轮功真相时,被范洪凯指使正阳派出所警察绑架。 随后范洪凯亲自带几个警察、伙同国保大队石海林等人,开着三辆警车拿着从韩广芝手里夺过来的她家房门钥匙,强行将韩广芝家房门打开,翻箱倒柜抄家,非法抄走了打印机、电脑、真相资料和法轮大法书籍和身份证银行卡等。 当天下午,七十一岁的高秀琴被释放,韩广芝被劫持到榆树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十五天后,韩广芝被正阳派出所构陷到检察院,几天后检察院就迅速构陷到法院。 家属为韩广芝请了外地律师,来榆树六次,榆树检察院、法院始终推诿不让律师阅卷。 律师控告这些执法犯法的公检法各部门的相关人员,最后律师还把律师履行的职责、义务法律条文及相关要说明的问题都用信件方式寄给榆树市公检法各部门。 现在韩广芝已被枉法冤判七年并勒索罚金两万,之前韩的女儿找正阳派出所要母亲的身份证和工商行的存款折,派出所人员说没看到,显然是为偷窃其中的钱财。 相关人员电话: 榆树市“610”办公室主任 王 帅 办公电话:(0431)-83800003 手机18243160001 国保大队大队长: 赵文峰电话:13364640184 正阳派出所所长: 范洪凯电话:15904409088 0431-83622235 榆树市检察院电话:0431--83651152 榆树检察院办案人:李岩 (音) 榆树市法院电话:0431—83672000 法院办案人:孙利 电话:1550009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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