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信仰无罪 炼功合法 给仙桃市各界民众的一封信 给狱警的一封信 写给卫生系统及做器官移植手术工作人员的公开信 从云南省安宁市国保人员被控告说起 信仰无罪 炼功合法
——期待北京市延庆县公检法执法者公正执法 法轮功是教人修心向善的佛法修炼,是教人秉承真、善、忍做好人的高德大法。自1992年5月传出至今,已走过26年头,在国内盛传4年后,自一九九五年初走出国门,洪传世界至今已在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以“法轮大法佛学会”的名义合法注册,除了大陆外,法轮大法备受关注和支持。 然而,法轮功自1999年7月20日遭江泽民集团诬陷迫害,至今已有19个年头,这19年,众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了各种迫害,时至今日,江泽民流氓集团利用中共专制体制仍在迫害炼功人,仍在制造人间悲剧——公检法执法者被知法犯法,成为践踏法律,迫害炼功人的枪手,成了这场迫害法轮功的罪魁,那就必然成了江泽民残害好人的替罪羊。因为信仰无罪,炼功合法,迫害法轮大法的真相就要大白于天下了。 律师的辩护揭开修炼法轮功合法的真相 2018年1月底,延庆法院分别对被强加罪名的炼功人陈仲莲、王金兰和刘学萍开庭。陈仲莲、王金兰的家属分别给他们聘请了律师,在法庭上,律师依据《宪法》、《刑法》等规章,对公诉人的起诉内容给予驳斥,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炼法轮功合法,打压法轮功违法! 2018年1月30日,陈仲莲的律师在延庆法庭上说:本辩护人依法为陈仲莲女士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做无罪辩护。律师详尽的依据法律作出如下辩护:第一部份: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二部份:本案程序违法。第三部份:我的当事人行为,不具有社会的危害性。第四部份:我的当事人行为不符合“利用……”的构成要件。中国现有法律2139部,行政法规6399部,当事人具体破坏了哪条法律,无人证实。综上所述,本案是一个没有犯罪行为、没有犯罪客体的冤案。请求法庭依法宣告陈仲莲无罪! 面对律师的依法辩护,延庆检察院的公诉人刘学妍无言以对,法官也没有公正判决宣告陈仲莲无罪释放。因为他们都受控于凌驾于法律之上的610办公室这个非法机构,延庆610办公室新任主任路俊海,亲自操控此事。所以庭审后,法官跟陈仲莲的律师讲,要重新开庭。 律师的无罪辩护迫使法院退案 2018年1月31日,王金兰的律师在法庭上首先明确:王金兰炼法轮功无罪,持有法轮功书籍、物品无罪。王金兰没有、也不可能破坏哪部法律的实施。而且强调:法轮功是个人信仰,我国所有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不合法的!至于“邪教”之说就更谈不上,公安部、国务院办公厅各自规定中没有法轮功。所以强加于她“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是不存在的。如果判王金兰有罪就是冤案,所以请求法庭宣告王金兰无罪。 王金兰是坐着轮椅出庭的,她的腿是康庄派出所警察王磊、李浩然在绑架她的当天晚上,把她长时间绑在铁椅子上造成的,律师还针对王金兰目前的身体状况提出质疑,提醒法庭重视造成王金兰双腿不能行走的原因,要依法对造成王金兰身体病残的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做到秉公执法。 经过三个小时的庭辩,所有参加庭审的人都知道了,炼法轮功是个人信仰,是受法律保护的。而打压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违法行为。但是延庆法院本该采纳律师的依法辩护,宣布王金兰无罪回家,悲哀的是,律师却接到了她的案子退回了延庆检察院的通知。不知法院是迫于610的压力要把责任推给检察院,还是在执行610的旨意。想让检察院再次搜罗迫害王金兰的伪证而维持迫害,不得而知。不管哪种意图,法院这样的决定是否合法,也就一目了然了。 法院是仲裁机构,当公诉人起诉证据不足时,法院有权作出无罪裁决的。此事也揭示出迫害法轮功的过程就是公检法执法者公开践踏法律的过程,是执法者知法犯法的过程。因此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真正的受害者之一就是这些直接参与迫害炼功人的公检法人员。他们面临责任终身制的法律制裁。 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试想一想:不让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讲真话遭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 面对这两位好人,延庆法官又该如何抉择 乐观善良的闻俊清 中共的“十九大”召开之日,是促使警察违法犯罪之时。2017年10月19日,法轮功学员闻俊清在老汽车站的路旁等活时,被夏都派出所警察王自健等多人绑架,之后警察以他是法轮功修炼者为名逮捕,检察院枉法起诉了他,闻俊清也面临庭审。 闻俊清现年四十多岁,他的遭遇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铁证。江泽民为了消灭法轮功,提出对坚持炼功的人要心狠手辣,“经济上截断,精神上摧残,肉体消灭”。他就因不放弃法轮功的信仰,被国税“辞职”、被妻子“离婚”。那时他是三十多岁的有志青年,他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专门培养税务人才的学校,毕业后顺利的成为税务工作者,顺理成章的成家立业,娶妻生子。 然而1999年江泽民的妒嫉发动的迫害让他失去了所有。他无业,无家,无钱,无地位。但闻俊清没有自卑,没有消沉,没有抱怨,没有仇恨。他坚信真善忍的真理之光会普照寰宇的。 他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许多人被欺骗、被恐吓,不敢录用炼功人),就自谋职业——蹬板车;楼房留给妻子孩子,自己租房住,单身生活,彰显出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品质,他洁身自好: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他把吃苦当成乐,每天乐呵呵的接人送物,虽辛苦但却不多收费,没有坑蒙拐骗的不当行为。警察绑架的就是这样的好人,要庭审的就是这样的好人。延庆的法官,你们该当如何行使你们公正执法的权力呢? 为人师表的好老师赵桂香 赵桂香老师,2017年11月28日退休,12月5日被延庆派出所警察骗到派出所扣押,当时就被告知她被逮捕了。真是祸从天降,原因就是她坚持炼法轮功。 在半年前,她被国保警察从学校绑架、拘留。30天后,公安以监视居住为条件让她回家。不曾想,回家半年,公安再次迫害她。开好逮捕证,打电话让她到派出所,由于她的身份证一直被警察扣留,她到派出所去要自己的身份证时,警察伺机扣押了她,当时告诉她,她被逮捕了,随后送到昌平看守所,目前赵老师被构陷的法院。 这次迫害她的依据就是把从她家抢走的炼功物品作为“证据”起诉她的。公检法迫害法轮功的荒诞之处,就是不需要任何违法事实,先绑架人,然后到家中抢走所有炼功的物品,然后再把抢来的物品作为迫害的证据,来任意诬陷炼功人,从而强加罪名进行各种形式的迫害。 他们找不到赵老师任何违法之处,也找不到她炼功的任何把柄,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单位把人绑架走。那些办案警察也知道赵老师是位名副其实的好老师,知道她是破格晋升的高级教师,是北京市教学学科带头人。她的教学能力,为人师表的作风,谦恭的处世理念,以及为教育工作默默付出的敬业精神,让她赢得了好老师的赞誉。而法轮功的真理更让她超然于世,她勤恳工作,却不争名利;她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对待学生;在家庭中,她尽孝道,敬长辈,手足情深。她在践行法轮大法真理过程中,心胸坦荡,更加善良。尽管因坚持炼功,多次遭到歧视、羞辱,甚至险些失去工作、家庭,但她依然认真工作,从不抱怨,默默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她就是这样做人的,宠辱不惊。 作为中华子孙,都知道自古以来儒释道从历史承传至今,是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的。今天的法轮大法普传世间,彰显出具有超越儒释道的精髓有着更博大深邃的内涵。所以中共倾国力迫害19年,不但不能怎样法轮功,反而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各级官员的贪赃枉法中,把中共自己推到了“反腐亡党“的地步。那些被拿下的“老虎”、“苍蝇”都是积极参与迫害炼功人的参与者,报应就是这么快。 所以请延庆公检法的执法者,倾听炼功人的肺腑之言,了解真相,辨明是非,运用这份天职,行正义之举,留秉公执法之名,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 给仙桃市各界民众的一封信
最近,仙桃市防范办(国安办),原名“六一零”办(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又开始诽谤法轮功。其实法轮功学员只是在法律范围之内和平理性的讲真相,反对这场迫害,唤醒人的良知,从而有个美好的未来。而“六一零”这种非法特务组织才是真正的犯罪组织,虽然打着“国安办”“防范办”的旗号,所行之事却是诽谤正法、迫害善良、打压敢讲真话的人。 一、法轮大法是正法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标准的佛家上乘修炼功法,要求自己做好人,在生活、工作中与人发生矛盾时,向内找自己的不足,为别人着想。法轮大法是正法,是真正救度众生的天法大道。“真、善、忍”是做人的标准。迫害“真、善、忍”的人是在真正地犯罪。江泽民一伙疯狂迫害法轮功,践踏“真、善、忍”,跟着江泽民迫害政策跑的中共各级官员被抓,这都是天理在惩罚作恶的人。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仙桃“六一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唐丽红。而唐丽红修炼大法起死回生的例子已经被很多人知道: 十年前,唐丽红女士是一名晚期癌症患者,被武汉同济医院和几家权威医院同时诊断为无法医治。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几乎击碎了年轻的唐女士的所有梦想。她丈夫由于听信了他人的“建议”,以免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而对她放弃了治疗。性格刚烈的唐女士为不拖累他人,主动提出离婚。长期的病痛和化疗,使唐丽红的身体承受着极大的痛苦,思念年幼的孩子使她精神上承受着难以言表的煎熬。为了活着,为了维持化疗,她几乎倾家荡产。重重压力使唐女士近乎崩溃、精神恍惚。为了求生,唐女士接触各种宗教、试过各种偏方……仍旧是每天在死亡线上挣扎。 二零一五年,有好心人向唐丽红女士介绍法轮大法,从此,她走上了佛法修炼的道路,她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对待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很快唐女士无药可医的病体奇迹般的恢复了健康。生命之火从新燃起的唐丽红女士,希望与更多的人分享心中的快乐。她庆幸自己找到了师父,她庆幸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谛,把“真、善、忍”装在心中,把怨恨、烦恼等等不好的思想都清理出去,因此她才有了宽广的胸怀。她不再计较与前夫家的恩恩怨怨,经常买一些衣物和生活用品看望昔日的公公婆婆(前夫的父母),也让他们分享法轮大法给她带来的神奇无比的幸福和快乐。唐女士脱胎换骨、重获新生之后逢人便讲: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讲发生在自己身上起死回生的奇迹。她恨不得让天下所有因中共江泽民集团污蔑法轮功造成对大法误解的人都明白真相,让所有受着病痛和精神折磨的人们都摆脱痛苦,走出沼泽,走向幸福、光明的未来。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唐丽红因为讲真相被绑架。唐丽红的母亲拿着唐的病历到仙桃拘留所讲真相,五天后唐丽红被放回。 唐丽红因修炼了法轮大法而获重生的事是仙桃“六一零”所有人员都知道的事实,为什么还昧着良心诽谤大法呢?象唐丽红这样绝处逢生的例子在明慧网上几乎每天都有报道。如果正信大法会带来奇迹,那么诽谤大法一定是在毒害众生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边罪业,他们如何去偿还?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核心的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是造福国民和全人类的。法轮大法传出不到二十六年,已经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和修复人类道德的洪大力量影响着全世界的人,使不同阶层不同种族的人走进了大法修炼。包括我国港澳台。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迄今已获得各界褒奖、支持议案等三千多项。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九种语言在全世界发行,这一切都在说明:这场对信仰“真善忍”修炼团体的迫害,是非法的,是不被世界所认可的严重犯罪。 二、迫害法轮功的惨烈 江泽民出于妒嫉开始打压法轮功,捏造所谓“邪教”这样的罪名来诽谤大法,编造所谓“一千四百例死亡”、“杀人、杀全家、杀乞丐群体”、“天安门自焚”等案例来栽赃、诬陷大法,江泽民和中共相互利用,动用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几千万人受到非法骚扰、监视、抄家、拘留、洗脑、劳教、判刑、开除工作、被逼离婚等迫害。用上百种名目的酷刑折磨、虐杀手无寸铁的善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四千多人(仅是被核实的人数,不包括被活摘器官致死的)。而江泽民等许多中共高官却因迫害法轮功遭到三十多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起诉。二零一五年,江泽民被国内二十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以真名实姓向最高检、最高法控告。自古邪不胜正!公道自在人心!这就是天意!为什么全世界只有中共在迫害?请您看看震撼全球的书《九评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您就会明白。 二零零一年大年三十,江泽民集团导演了“天安门自焚”这一可怕事件,来改变民意反对法轮功。大家想一想,广场上的摄像头只能拍摄固定角度的远景,也不能录音。那些移动镜头、特写镜头是如何拍摄到的?那些口号声、喊妈妈的声音是如何录音的?新华社报导说有五人在人民英雄纪念碑附近自焚。警方事先不知情,却在90 秒内,携带大量消防设备出现在画面中?据2001 年2 月16 日《北京晚报》的报道:“每一个自焚者身上的火是由三至四个警察扑灭的。”而央视录像上现场只有两辆警车,两辆警车上就带了这么多灭火器材?显然是有备而来!汽油一点火很快就烧完了,而摄像机现场开机自检都要有个过程,这只有事先准备好摄像机、灭火器材才能采访到这种“突发事件”。大家看那个自焚的主角――王进东,衣服、面部都被烧坏,而两腿中间装有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不变形、翠绿如新,最易燃烧的头发也还在头上。警察在一旁拿着灭火毯,等王进东喊完了口号后才做灭火动作,像在演戏。“天安门自焚”还有更多疑点,请大家翻墙上网看获奖纪录片《伪火》。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 从录像分析表明, 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国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但是“天安门自焚”伪案成功地挑起了不明真相的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将迫害推向顶峰,后来出现了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反人类罪行。 现在国际社会已经认识到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惨烈程度,特别是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被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国际社会纷纷谴责,比如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上午,斯洛伐克三十九位国会议员共同签署了一封公开信,从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发往北京。在此之前,斯洛伐克最大的国家电视台RTVS,播放了关于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及追查国际对中共强摘器官调查的节目,引起广泛关注。议员们在信中指出,欧洲议会在2013/2981(RSP)号决议中表达了其对有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的针对非自愿良心犯进行的系统性、由国家批准的器官摘取的持续且可信报告的深切忧虑,这其中包括大量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并了解到,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是发起迫害法轮功并下令进行强摘器官的人,这样的罪行直至今日仍在发生。因此,议员们敦促习近平“停止迫害法轮功,并将江泽民和参与此次迫害的所有罪犯们绳之以法”。 在这场已经持续十八年的毫无理性的迫害中,据不完全统计,在仙桃这个不大的城市,十八年来,至少有七人被迫害致死(张爱姣、沈德明、刘文彬、马永安、樊爱华、欧阳章国、王玉洁),一人失踪(刘雅雅,二零零一年上北京上访后失踪,疑已被害),八十余人次被劫持至看守所迫害,先后被劫持至沙洋劳教所或武汉马湖女子劳教所迫害二十余人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的约七十人次,被非法判刑的有十七人次,约有二十三人次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或者邪恶之徒私设的拘役场所(一般都是选一个偏僻的地方,刑讯逼供),被骚扰、抄家、勒索难以统计。 由于篇幅限制,以上只是列举一些数字,其实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有一段血泪史,下面仅举一例:法轮功学员刘雄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潜江看守所,已经快两年了。刘雄原来是在社会上“混”的,修炼法轮功后,恶习全改,按“真、善、忍”原则行事,由小混混变成人人喜欢的好人,这是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有目共睹的事实。刘雄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再次上京为大法申诉冤情时,中途被截回,劫持入仙桃第一看守所。被关期间,曾被仙桃公安局政保大队(现在叫国保支队)警察带出至宏达路菜场红星小旅社,动用私刑,多名警察轮番围攻,不让睡觉,三九严冬把他衣服扒光并反吊着打,警察曾敬文将他双手用竹签挑开,后来刘雄被绑架到沙洋劳教所劳教二年。二零零九年刘雄又被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二十四岁的王玉洁就是在此黑监狱被打毒针致死的)。二零一六年四月,刘雄因讲真相被绑架到潜江看守所,二零一七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冤判两年半。 三、善恶有报 然而善恶有报是宇宙中永恒不变的法则,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其实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首先说几个众所周知的例子: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和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的头目李东生都已被判刑,巨额家产被抄;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活体摘取和买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元凶徐才厚、薄熙来、王立军,前者被抄家后得绝症而死;后面的两个倾家荡产、身陷牢笼;中央电视台新闻副主任陈虻,因造假拍摄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案件构陷法轮功,于2007年得癌症死去,年仅47岁(国际权威组织已经证实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是一场栽赃法轮功的假案);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因当年主播诽谤法轮功的节目,得喉癌,死前受尽病痛折磨,死时年仅48岁。 再说几个本地的例子: 1、仙桃市三伏潭镇政法委书记李为民仇视大法,二零零一年秋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仅几个月后,在二零零二年过年期间,李为民脑出血,抢救时脑壳钻眼,死状极惨。 2、孙光忠,原仙桃市颗粒饲料厂厂长,恶意举报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并将其送到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二年,他和本单位职工争吵追打,从楼上掉下来,将腿摔成骨折,用七根钢钉固定,造成终身残废。事隔一年,三十岁的二儿子被虫子叮了一下,二十几天后不治身亡。积极为中共江泽民集团卖命的他,最终落的家破人亡,苦不堪言。 3、张常顶,一九九九年前后任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市“六一零”副头目。迫害前曾和自己的妻子卧底调查法轮功情况,并公开说法轮功没有问题。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为了眼前利益,依然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本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因贪污受贿被判刑。 4、唐新贵,女,四十岁,仙桃市第一服装厂职工,于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九月,在仙桃市“六一零”办第六期洗脑班时充当了“陪教”,积极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从洗脑班回家就遭恶报得血癌,后来她受不了痛苦的折磨和精神上的压力,吃了鼠药自杀而死。 5、李既山,一九六六年生,仙桃市公安局警察,曾绑架法轮功学员,并送往沙洋非法劳教,还向法轮功学员家人勒索钱财。二零零三年上半年,遭遇车祸,身首异处。 6、代仙桃,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政法委书记(即政保科主任),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突发胰腺癌死亡。政保科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机构,代仙桃在二零零零年后三、四年任龙华山办事处政保科主任期间,曾参与迫害辖区内多名法轮功学员。 7、周霁,二零零六年七月——二零一零年五月担任仙桃市委书记,在他主管仙桃期间,为了自己的仕途,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以博取自己的晋升资本。二零零七年,仙桃法院要释放七位法轮功学员时,周霁坚持要非法判刑,直接导致了七个家庭亲人的血泪和绝望。作为迫害帮凶,周霁也因此遭到恶报:身患重疾,还换了一次肝。 8、叶铁官,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网监、批准劳教等事务,仙桃市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监视、判刑,都与此人有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湖北检察院汉江分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逮捕。 9、仙桃组工网上报道: A、市委干部任免(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 免去缪志清同志的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挂)、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B、市委干部任免(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周国怀同志原任市政法战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陈登华同志原任市法院纪检组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仙桃前“六一零”主任缪志清被免去一切职务;前国保支队长周国怀和前“六一零”主任陈登华被解除职务,现在一年半载的也过去了,也没报道他们重新启用,中共一向对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卸磨杀驴。古人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缪志清、周国怀、陈登华都有过抓捕判刑或洗脑迫害修炼人、诽谤大法的天大罪业,免去职务只是恶报的开始。 明慧网已有上万的恶报案例,有人可能还心存侥幸。有的说江泽民做了那么多坏事都没遭报。其实就象一个剧本一样,里面最坏的反面角色一定是在最后死,不然这个戏怎么往下演?那么江死之前就是这些参与迫害者悔过的机会,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哪! 四、请您思考几个问题 仙桃市的各界民众,你们想一想:中共控制了全国的资源,“六一零”旗下也有一大批宗教痞子、气功痞子、科学痞子,怎么就编不出一本书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学呢?怎么就编不出一套功让全世界的人都来炼呢?真正的正传功法都是相当久远年代留下来的,是史前文明留下来的,随便编一套东西只能害人害己,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来学的。再有,复兴中华神传文化的神韵艺术团(全部由法轮功学员中的艺术家组成)已打开西方主流社会,以五个演出团的规模在世界一百四十多个城市最顶级的艺术殿堂巡回演出二千多场,近年来几乎场场爆满,在全世界掀起“神韵”热,中国大陆那么多演出团怎么就做不到呢?还有,中共过去迫害谁,包括国家主席,不会超过三天,立即被迫害倒,现在十八年都过去了,法轮功不但没被迫害倒,反而洪传到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大陆也不断地有新学员在加入这个修炼群体。这些不都是神迹吗? 有人问:法轮功这么好,中共为什么还要迫害呢?其实中共历次政治运动不都是这么搞的吗?土改、镇反、三反五反、反右、文革、镇压六四学生、迫害法轮功,它可不管你是不是好的、是不是被冤枉的,都是先造谣污蔑,定个罪名,然后打倒批臭、消灭,造成几千万人非正常死亡。 人觉得中共很强大,动不了它。但有句话叫:人不治天治。坏事干绝了,老天自然要灭它。二零零二年,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掌布乡风景区发现一块距今二亿七千万年的巨石,五百年前断裂,断裂面上惊现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经多批科学家考察,完全是自然形成,这不是天意警示世人吗?国内上百家媒体都报道过,但都只说前五个字“中国共产党”,隐去最后的一个“亡”字。大家上网用“藏字石”搜索,可查到相关报道。那个“亡”字可特别大,可能预示天灭中共的天灾人祸也是非常的惨烈,淘汰的人数巨大而可怕。建议大家最好实地考察一下,仙桃现在乘火车也很方便,这么大的一件关系到自己生命的事跑一趟也值。我知道仙桃有两堂兄弟前几年旅游去了一趟平塘,这几年逐渐真的明白了真相,做生意也顺利起来,也算是明白真相得福报吧。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都在传:“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其实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并不是让大家揭竿而起,反对×党。而是告诉大家,这个党已经做了太多的坏事,迫害死了几千万人,现在又造下了迫害佛法的大罪。其结果已经注定了,不想受其牵连的,可以退出来,因为加入党团队的时候都对着血旗宣誓,要为共产主义(邪灵)奋斗终生,把一生献给它,这可是毒誓,三退就是废除毒誓。不用找组织退,只需要在全球的最大华人媒体――大纪元的退党网站上办理三退就可以(不会翻墙上网的可以找法轮功学员代理,也可在纸币上写三退声明后再花出去)。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只要是真心的,真名、化名都可以。其实法轮功这么大的事,多少高级生命都在看着。人是因为肉眼凡胎什么都看不见,要真看见了,绝不敢再做坏事了。 也许你会问:法轮功既然是佛法,怎么会被迫害?其实你想想看,历史上也曾有三武一宗灭佛,但这些灭佛的皇帝不是被刺杀,就是暴病早亡。宇宙中有相生相克的理,有天大的好事(法轮大法开传),也相应地触动了极大面积的邪恶因素(表现在人间就是中共迫害法轮功),但是邪不胜正,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人们只是在这个短暂时间里选择,现在已有近三亿人选择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其实人退出中共后,只要不认同那些诽谤大法的言论,而是认同法轮大法好,就是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有人说:我保持中立,既不赞成共产党,也不赞成法轮功。但是正邪较量中没有中立的一方,就象歹徒在客车上抢劫、杀人、强奸,保持沉默者与歹徒都会随客车一起车毁人亡。 再举个例子: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七日,在菲律宾位于马尼拉东南约675公里的莱特省昆萨胡贡村惨遭泥石流吞埋,受灾村庄变成一个约九米深,四千米长,五百米宽的巨大泥潭,下面埋着全村三千多人的尸体,只有五十七名生还者。这五十七名生还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异口同声的告诉记者:在灾难发生的前三天,有一个白衣老妇人到村中告诉村民,要发生山体滑坡,需立即撤离。但无人相信她的警告,三天后惨祸终于发生。但有一些聪明人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听从劝告,神奇的逃过劫难而得救。现在法轮功学员告诉人真相:“三退保平安”、“法轮大法好”,也是在和那个白衣老妇人做一样的事情,但选择什么还得靠人自己。 现在人类社会道德一日千里地往下滑,特别是中国大陆,假、恶、暴、黄、赌、毒、邪、腐泛滥,江河断流,空气雾霾,天灾人祸不断。法轮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挽救人类的道德,从而挽救人类的命运。而中共对大法的迫害、诽谤,恰恰是在毁灭人类。中共迫害法轮大法这个最残酷的现实能够检测出所有人的人心:还有没有最基本的正邪、是非、善恶的判断力?还有没有最起码的恻隐之心?还有没有最后的良知?有,你就能够走入未来;没有,就会在天灭中共的天惩中被淘汰。法轮功学员为什么一直冒着危险告诉人真相,就是不希望人们被中共欺骗、利诱、胁迫,参与到诽谤、迫害、反对大法的被淘汰之列。 其实中共才是这个世界上的最大邪教组织,杀人无数,敛财无算,教主(党魁)崇拜,精神控制(全民洗脑教育、媒体欺骗、信息封锁、敏感词过滤等等,最要命的是还要其党团队成员对着血旗发毒誓把一生献给它)。它贼喊捉贼地诬蔑大法这么多年,很多村委、居委、学校、商家,银行、工厂、居民家都有所谓的“反对邪教”的标语、展布、电子广告等,人们认识不到这些东西的巨大危害,它们只会招来邪灵乱鬼之类负的能量场,从而给自己、家庭、单位带来厄运,只有去掉这些东西才会有好的未来。当然正义的民众看到这些害人的标语、展布、电子广告,把它去掉,也是做了一件大好事,功德无量! 现在大家生活压力都比较大,还没有体验到法轮大法好的朋友们,告诉你一个修心的好方法:每天睡觉前,还没有睡着时,心里默念五十至一百遍“法轮大法好”,一个字一个字念清楚,好象每个字都显现在前额的感觉,不要念错了,错了就没效果,大约只要五至十分钟,假如哪天忘了,第二天补上最好,坚持一段时间后,你就会有感觉,心情好转,心情好当然身体也会好。 我曾告诉过几十人念“法轮大法好”,由于每个人情况不同,见效的时间也不同,有的人当场感觉心理压力减轻,有的人要几天,有的人要几个星期,笔者所知道的有人坚持了两、三个月后才感觉心情平静。默念、出声念、大声念都可以,打坐不打坐都可以,一边散步一边念也可以,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念都行,念多念少也行,重在诚心、恒心,只要坚持念,法轮大法的功效就会在你身上展现。如果以前有毁过大法书,或有过其它不利于大法的言行的,可以找法轮功学员上明慧网发表郑重声明悔过,多念“法轮大法好”,也会有效果的。有了效果要敢于承认是大法的功效,可与亲朋好友分享。大家都这样敢于坚持正义、传播真相,这场迫害(也是中华民族的浩劫)就会早日结束。 一名仙桃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三月
给狱警的一封信
尊敬的狱警, 您好! 午夜时分,我提笔给您写信,此刻的您是否已安然入睡?我知道,当整个城市都睡去,您可能是醒着的。作为基层的狱警,夜班中常见您辛劳的身影。正因为无数个像您一样的“守夜人”抵御了夜晚的黑暗与寒冷,才营造出每一个白天的光明和温暖,对此,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一个社会公民都应该心存感激! 高墙内外,两种天地。通常意义上,看守所高高的围墙严格地区别出世间的正与邪,法律与温情,沉沦与救赎。然而事实上,有很多善良的人们,他们的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权限,他们的理念符合普世价值观,甚至,他们还体现出高尚的道德风范和做好人的风采,却因为坚定信仰法轮功,不说假话被投进高墙之内。他们被剥夺的不仅是人身自由,而且还包括一个善良公民想做好人的权利。 我始终认为是一拨又一拨的好人,撑起了世界的辽阔。法轮大法要求学员,在任何一个环境中都要做个好人。包括在1999年4月25日震惊世界的“万人大上访”中,法轮功学员始终是和平理性,展现着超越守法之上的道德标准。当时,天津300名公安非法抓捕和殴打依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当地警察称:只有去北京反映情况,才有可能解决问题。为了争取合法的炼功环境,各地法轮功学员纷纷到北京中南海附近的国家信访办反映情况。那天一早,有很多执勤警察主动为学员们指路,随着人越来越多,大家自然地排着队站在中南海靠右边的人行道上。里面的办公人员让选代表进去谈话,有几个学员进去了,其他人都留在外面等着。没有人宣讲,没有人鼓动,没有人游说,没有口号,也没有标语;一万多人站在那儿排出长龙一样的队伍,没有拥挤的现象,没有喧哗的声音,也没有人维持秩序,人们只是静静的等待,静静的学法或静静的炼功。到了中午,有的学员拿着大口袋走过来,收集废弃的纸屑、矿泉水瓶等,就连警察吸烟丢下的烟头也被拾起,大马路上、人行道上干干净净,没有一片纸屑。学员们的精神风貌感动了维持秩序的警察,现场的警民关系非常融洽。晚上里面传出消息:政府明天会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并叫大家立即分散回家。就这样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人群静悄悄的散去了。从早上站到晚上,这十几个小时没人抱怨,没有不满的情绪,修炼者真理于胸,展现出大善大忍的风貌。 “4·25事件”开创了在红色专制下,民众与当权者和平理性对话的先河。人们惊讶的谈论着,在信仰缺失、道德沦丧的中国社会,竟然还会有这样的坚定不移的追求精神升华的团体?还会有人自觉自律的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在争取自身法律权益的同时考虑到大众的利益、现场的秩序和警察的辛苦?人们的印象中,这种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对话,似乎只能发生在“圣雄”甘地和马丁·路德·金这样的英雄的身上,面对这么强大的国家机器中国的老百姓怎么会有这么高的觉悟、这么大的勇气?实际上,并不是每个法轮功修炼者有如何高的个人修养,而是《转法轮》一书中“真、善、忍”的理念深入人心,使修炼者按照“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法理考虑别人,坚守道德,坚守正义,坚守良知。 作为一名狱警,您应该很了解,对人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是最难的。尤其是去引导、感化和改变人的思想和言行,促使其弃恶从善,往往想尽办法,也收效甚微。倘若用刚性的管理死看硬守,只能约束人外在的行为,看不见的时候,人们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倘若换个方式做他的思想工作,反反复复磨破嘴皮,最后也只是缓解一时,人们并不想从内心真正的改变自己。有位教育学家说:“只有能够激发人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现今世界上最权威的奖项“诺贝尔奖”,涉及物理、化学、医学、文学、和平和经济学等多个领域,但没有涉及教育领域。因为教育是个世界性难题,不同的个体需要不同的教育方式才可能有成效。 然而一本《转法轮》可以使不同种族、不同信仰背景、不同知识层面、不同道德修养的人们,共同提高和升华,改变着上亿民众的精神风貌,从本质上启迪人的善念、勇气和良知,真正激发人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所以法轮大法才会在全世界范围内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众都在学习,上至总统、政府官员、企业精英,下至普通的劳动者、学生,甚至您常常能接触到的服刑人员。比如台湾的一些监狱教化服刑人员的“绝招”,就是集体学习《转法轮》。加拿大、印度、墨西哥的警察也把法轮功作为训练的课程之一。咱们国内的警察也说:这些年,没有一件打击报复性事件是法轮功民众干的,他们身上没有发生过一件贪污腐败、杀人放火、抢劫勒索等刑事案件!有的狱警面对不好管理的犯人甚至说:“你好好跟法轮功人员学学吧,学完你就不打人了。” 法轮大法的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曾因为法轮功群体在反迫害中带给世界和平理性的示范作用,获得过诺贝尔和平奖提名。我想,如果有教育界“诺贝尔奖”,李先生也一样会被提名。这并不是我一家之言。现在法轮大法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三千多项褒奖,很多国家和地区为了褒奖法轮大法给本国、本地区人民带来身心的健康和道德的升华,都设有“法轮大法日”、“法轮大法周”、“法轮大法月”,很多外国人说从法轮功学员的身上体现出的“精神性”,从而“看到中国的希望”。法轮大法在国外众多国家洪传了20年,从没发生过一起“自焚”事件,没有出现一个“杀人犯”。而在天安门发生的“自焚”伪案完全是江泽民集团的栽赃陷害。放慢央视“焦点访谈”录像会发现,那个叫刘春玲的女子不是被火烧死的,而是被人用重物击打头部倒下的。据《华盛顿邮报》记者实地调查,邻居们说从来没有见过刘春玲炼法轮功,她生前在夜总会靠陪舞谋生。为了给镇压找“合理性”借口,江泽民集团不惜牺牲妇女、儿童、精神病人去亲身演绎如此危险的事。 为了让各级人员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江泽民除了使用金钱诱饵外,还明晃晃地教唆基层人员犯罪,把“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写进公安机关的法规中(2016年被习近平当局废除)。因此自1999年迫害开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送到看守所关押。在江泽民集团的谎言蒙蔽之下,一些原本善良的狱警透支着健康,牺牲掉与家人团聚的时光,被迫在这里“转化”着好人。其实,这恰恰是江泽民的圈套,江氏集团从一开始就做好了出卖基层人员的准备,如通过“六一零”人员口头传达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内部发“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密令,没有书面文字,以便在被清算的时候,把罪责推给各级具体执行者。 这些年,随着大法真相持续传播,中国政局激烈动荡,善恶必报的天理在人间显现。不少曾经参与迫害的人员都幡然醒悟,痛悔过往,选择帮助法轮功学员,有的甚至加入修炼的行列,成为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事实证明,18年来法轮大法在迫害中冲破重重磨难险阻,走过漫长艰辛的道路,从中国走向世界,从风雨中迎向彩虹。今天,希望“真、善、忍”的法光也能荡涤您心灵的尘埃。如清流般,如暖流般,带给您美好的福音。 尊敬的狱警,作为一个民间信仰团体,我们手无寸铁,柔如羔羊却又坚强似钢。作为江泽民试图“三个月内消灭”的群体,我们屹立至今,已是奇迹。真诚的希望您利用工作之便,多多了解法轮大法的真相,法轮功学员正在以生命的赤诚呼唤着人们的良知。请不要错过大法洪传世间的宝贵时刻! 再次祝愿您幸福平安!吉祥如意! 一位法轮功学员 写给卫生系统及做器官移植手术工作人员的公开信
朋友您好: 告诉您一个关于我们中国人生命与未来的大事。现在老百姓都在口耳相传一句话:“赶快三退保平安”。三退就是用化名、小名和真名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大难来时就能保命、保平安。这在大地震、大洪水中已经显示出它的神迹,做了三退的人遇到灾难奇迹般的逃命的人比比皆是。我就是自愿、义务、自费帮您三退,给你送平安、送幸福的使者。 无论你在医院工作中职位多高、技术多么娴熟、名声多显赫,工作有多忙,真心希望您能静下心把这封信看完。谢谢。为什么要做三退呢?因为中共自建政以来,历次运动迫害死了八千万善良的中国人,比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还多。比如说: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屠杀和现在的迫害法轮功等。甚至在法轮功学员还活着时不打麻药就摘取器官高价卖给需做器官移植的病人,犯下了这个星球上最邪恶的罪行。毁灭人类就是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老百姓都知道一个人杀了人是要偿命的,那么中共迫害死了这么多人它能不遭报吗?善恶有报是天理,现在老天爷就要灭它了。贵州平塘县高山上断裂下来一块巨石,滚到地上分成两半,断面上出现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灭亡之亡,专家考察没有人工雕刻的痕迹,是天然形成的,这不就是天意吗?人不治天治啊。有机会您亲自去贵州参观一下体会更深。 咱们在加入中共的邪恶组织时都举着拳头宣过毒誓,说要把命献给共党,为它的事业奋斗一生。宣誓后就是它的一份子了,那么老天来灭它的时候还没有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的人就要给它当陪葬品,所以只有赶快做三退才能保平安。现在已经有3亿中国人做了三退给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保了平安。朋友您那?三退不是在组织上退,而是起个化名用真名更好、小名也行在老天爷那里退。神、佛只看你不愿给中共当陪葬的心,不看组织形式,早退、早平安、早得福。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遇上什么事,三退后不但不影响你的工作、生活及前途,反而会得到神佛的护佑,得到真正的平安和幸福,何乐而不为呢?您说是吧?另外,我告诉你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在中国已经发生了而且还在发生着,可能你们医院就是其中的一家,在中国大陆有一百多家医院以前或现在正在进行着——那就是活体摘取良心犯、法轮功学员器官做移植。在您的医院、您的科室,甚至您自己本人可能就是一名器官移植医生。你为你能救治一个将要死去的肝癌、肝硬化、肾癌、肾衰竭等等名称的病人,为他们做移植手术,为他们延长了生命而高兴和自豪。您可曾想到你为了他们而间接的杀害了多少无辜的好人的生命啊。我不反对你为他们做移植手术,但是,您要明白器官来源于何处、提供器官的人是什么样的人。那些良心犯特别是法轮功学员他们并没有犯罪呀!他们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是修炼的人,是修佛的人,修成了是一个伟大的佛呀,你们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就摘取器官这是杀人那,不但是杀人还是杀的修佛的人那不就是杀佛了吗?您想过这个问题吗?这是犯了多大的罪您知道吗? 在我以前工作的医院也是从2000年开始吧,医院以发展重点科室为名,送肝胆外科主任去天津移植中心学习肝脏移植手术,不长时间我们医院就被省里定为肝脏移植手术准入医院,就有了肝脏移植手术资格。从那时起我们医院不知道做了多少例肝移植术,拿回来的肝源病历上根本就没有记录肝源来历,上来记录的就是修剪肝脏的描述。这也使我想起了韩国的一个纪录片:《杀了才能活》,那是在南韩最大日报社《朝鲜日报》旗下的电视台‘TV朝鲜’播出的节目《调查报告》,揭露中共医院以外国人为对象进行不法移植手术的实况。该节目揭露自2000年来约有2万名南韩患者去中国大陆接受了器官移植手术,而移植的器官大多数来自中国大陆的良心犯,特别是从法轮功修炼者身上非法摘取来的器官。不只是韩国台湾人也很多。我们医院就为台湾人、韩国人做肝移植手术好多例,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些真相,还为医院能做移植手术个个都能成功、还能为外国人做手术而感到自豪哪。当我明白了、看了法轮功真相才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当时想法的愚蠢。法轮功学员的身心都是健康的,为什么杀了他们去救治一个神判了死亡的病人哪?有时间有机会看看《活摘十年调查》、《杀了才能活》、《活摘》、“换肝大户”郑树森、白衣下的换肝魔鬼、等等调查纪录片或文章,您就会明白你自己做的事是该做还是不该做了。 在给你简单介绍一下法轮功吧。您在中共新闻听到看到的那都是假的,是中共为了维持政权煽动群众仇恨法轮功所编制的谎言。法轮功—也就是法轮大法是1992年5月13日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是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炼的一门佛家修炼大法。经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使修炼人达到了心灵的净化和强身健体的功效。 讲一个我修炼大法的小故事。我在省会一家医院工作,我们都知道医院现在的工作压力大在加上社会环境污染,很不幸我得了“肺纤维化”合并“急性真菌感染”,经过医院抢救总算九死一生活过来了,当时“肺CT”片子显示全部是一片白色絮状物改变,只能吸气不能出气其实就是极度的呼吸困难,靠24小时持续吸氧维持生命,这种病就不用多解释了是医生都知道后果,但每个医生都不知道真正的那种痛苦的程度,真的是用语言无法形容的,我更知道它的愈后。从医院回到家我就在想:医院科学这么发达了对这种病也只能治表而不能真正达到完全治愈的目的,与其这样劳民伤财的治疗还不如不治,就这样我放弃了医院所有的治疗方法真正的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实修自己,按照师父教导的“真、善、忍”的原则去修炼,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人做事、修心、断欲、去执著,不把自己当病人做自己能做的事,遇事考虑别人的感受为他人着想,就这样在大法中我获得了新生。现在不但比同龄人显得年轻而且精力充沛有朝气,身体更是棒棒的,一口气步行十里都不在气喘的而且还不累,肺CT显示:正常。就连我们医院的经治医生都说:这片子哪有问题呀! 要说的还很多,就是希望您能明白真相能得救,给你推荐两部书:《九评共产党》、《社会主义的终极目的—中国篇》敬请详细阅读,最后请您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吉言。 祝您好运! 大陆法轮功学员 2018年 从云南省安宁市国保人员被控告说起
---给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公检法人员 文/明正 日前,在海外明慧网上有这样一个报道,云南省安宁市法轮功学员冯宝定的亲属已经向最高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和昆明市检察院投诉,控告安宁公安局六个国保警察,请求释放冯宝定回家。最高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和昆明市检察院均已签收亲属的控告书。 冯宝定是2017年10月7日在贴“法轮大法好”的粘贴时,被安宁市国保人员绑架的,11月13日被安宁市检察院非法批捕。2018年1月26日案卷被移送到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 冯宝定的亲属控告安宁国保相关人员的事实依据是:1、国保警察强行进入冯宝定居住的私人住宅,没有履行、出示和送达搜查的手续和文件;2、拒不送达给冯宝定刑事拘留、批准逮捕的决定文书;3、明知冯宝定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仍然坚持关押对冯宝定进行刑事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安宁市公安局相关国保警察的抓捕、抄家、构陷,涉嫌犯下非法搜查罪、徇私枉法罪及滥用职权罪。 如今我们知道,在全国各地,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亲属、辩护律师依法控告相关公检法人员的案例越来越多。冯宝定的案例并不是一个个案。很多地方的公检法人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所触犯的刑律和安宁市国保人员如出一辙。有的还有触犯了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罪。 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被控告的公检法人员,大多数都很震惊,有的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控告。有的很紧张和焦虑,据悉现在有规定:公务员被两次控告,就有被“下岗”的可能;有的觉得委屈;有的很抵触;有的想报复…… 我们在这里并不想就控告本身进行太多讨论,不管是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或亲属在进行控告时,必定是有理有据,符合法律的,这一点,我们相信相关的公检法人员是心知肚明的。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真善忍的,不把被江泽民集团胁迫利诱的所有公检法人员看成“敌人”,多年来,我们一直认为,所有被胁迫利诱参与到迫害中的所有公检法人员恰恰是这场整人运动的受害者,而且是最深的受害者。 今天我们在这里就是想借这件事,和被控告的人以及所有还在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做个交流,从一个朋友的角度帮你转变一些固有的观念,扩宽看问题的角度,冷静下来,看看下面的交流,希望能帮你避开人生路上那些自己没有意识到的危机和险境。 我们认为:控告其实是对相关人员的一种提醒 要把谁告倒,不是法轮功学员控告的真正目的,我们是想通过这件事,给参与迫害者在法律角度提个醒:迫害中你们真的是在违法犯罪,事实确凿,法律依据清晰。这样干下去真的会害了你自己,终将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希望你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知道在以后怎样保护自己,为自己留后路,让你远离迫害,远离罪恶,有一个幸福美好的未来,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 其实,你们在长期的“执法”中,完全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和同僚们种种违犯法律的行为了。比如:你们在抄家时,不出示警察证、搜查证,你说这不是违法搜查是什么呢? 多年来你们在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绑架、非法搜查,抄家,超期羁押,非法起诉……中,真的是在大量违犯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一直这样下去,不危险吗?这么多执法犯法,知法犯法的行为能不了了之吗? 多年来,你们可能有这样的想法:一、自己是在执行“公务”,是在按“上面”的意愿办事,从未考虑那些行为和做法违不违法?也就是从未为自己考虑过后果。二、知道那些行为是违法的,但觉得:中国大陆的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为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服务的,而自己是专政工具,谁能把自己怎么样呢?再说这些老百姓也不懂法律,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所以在“执法”过程中,作为“执法人员”却完全把法律没当一回事。即使曾经得到过提醒,你们也未必能引起重视。 但如今,法轮功学员的律师或法轮功学员本人还有亲属,依据“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按法律程序对你提起了控告,诉诸了法律,这可能真的出乎你们的意外。我们相信被控告的公检法人员中,有的人一定会非常震撼。 但这对你们来说,未必是一件坏事,打个比方:把一只青蛙突然扔进滚水中,它会一下烫得跳出来,避免了危险,最可怕的是在温水中的青蛙,温度慢慢增加,意识不到危险,等到发现大难临头时,它已跳不起来了。 人被控告,是会有压力,但此事也会促使有些人反思:自己是否真的是在违法?以后在做这样的事时,就会有所警觉,对自己的所为,可能会三思而行。 所有还在执行迫害“政策”、“指令”的各级基层公检法人员,都是在走过去江泽民时代的违法老路。 江泽民从九九年开始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一场完全违宪违法的政治整人运动,到今天,所有的迫害“政策”、“指令”和诬蔑宣传都来自于江泽民集团残余的各级死党。那都是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 在具体执行和操作中,被裹胁参与到迫害中的中共各级公检法人员依据的都是江泽民的迫害指令和各种违法“政策”,根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查遍所有法律,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三家最高权力机构的认定中,也没有法轮功(注:法轮功是教导人们按真、善、忍做人的高德修炼功法)。 即使在违反《宪法》《立法法》的所谓“两高解释”中,也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从九九年以后至今的两次“两高解释”都是江泽民集团死党在用暗示等手段诱骗各级公检法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那根本谈不上法律依据。 迫害这么多年来,各地公检法构陷法轮功学员的罪名都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但是在具体的迫害中,各地公检法人员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面对以下情况完全一致,比如一、根本不能出示法轮功是“×教”的法律依据;二、根本不能出示也永远出示不了法轮功学员究竟破坏了哪部具体的法律的“实施”,以及因此而造成的社会危害性。 不少地方在枉判法轮功学员时,在确定一个人是否犯罪的四个必需的要素中,除了主体,其它三个要素都没有,但不少地方却能依此枉判法轮功学员有罪。这不荒唐吗? 作为应该精通法律的执法者不会看不出来,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难道不是非法的吗?非法起诉和枉判法轮功学员完全是各地610或政法委胁迫利诱公检法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彻底的冤假错案。 参与冤假错案,迫害好人会给公检法人员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 这多年来年,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中,有的人一直没有收过手,有的人表现出来很“认真”,但此时的“认真”会给自己带来什么风险和后果,你想过没有? 若在一般单位,认真做事这是优点,若在对杀人、放火、偷、抢、毒、贪等犯罪行为中,你办案认真,大家都会佩服您,为你喝彩。但错把追随江泽民迫害好人,当成了需做好的“工作”,那只会给自己最终带来伤害。 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人生最重要的是努力的方向,而不是努力的程度。 在上面的那篇报道中我们知道:冯宝定在修炼法轮大法中身心受益,使他改掉了以前种种的恶习,成了一个看淡名利,与人为善,为他人着想的人。冯宝定的事并不是一个特例,在数千万法轮功学员中这样的例子层出不穷。因修炼大法有多少人顽疾消除,有多少人绝处逢生,又有多少人浪子回头,恶棍变良善……这些都是法轮功学员周围的人有目共睹的事实,因此,一九九八年,前人大委员长乔石在组织人大离退休干部对法轮功做了大量客观调查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轮功利国利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并将此结论提交给了当时的中共中央。 法轮大法使人身心健康、道德升华,现在法轮功著作以四十种语言,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世界各族裔人民的爱戴和尊敬,因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对人类心灵健康和身体健康做出的杰出贡献,迄今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已获得各国政府褒奖和支持议案、支持信函达三千多项。您到香港、澳门、台湾就可以看到法轮功学员公开炼功、讲真相的身影,现在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还在诬陷和迫害。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是佛法,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因为仇视和迫害佛法者罪业深重。所以法轮功学员冒着暴力威胁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也要把法轮大法的真相(真实事实)告诉世人。法轮功学员其实讲真相也是在维护所有人的知情权。讲真相中有各种形式:面对面讲,发各种资料,光盘,寄信,当然还包括贴“法轮大法好”粘贴。 有些人一直积极参与迫害,也许有利益在里面,觉得这是“政绩”,能给自己带来增加工资、奖金,或被提拔的好处;也许没想那么多,只想保持住这样一个“体面”的工作,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要知道在中国大陆,有一个公务员身份,在公检法部门工作,那相当于端了一个“铁饭碗”,有稳定的收入,如将来能顺利退休,那就让人心满意足了,因此很多人在这个位置上“上面”叫干啥就干啥,反正是从“上面”指派的,有“上面”担当,至于干了有没有风险?自己从来没想过。 但在习近平政权提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错案终身追责制”、“责任倒查制”后,这个位置如今已充满风险,对很多在江泽民时代已养成执法犯法习惯的各级公检法人员来说,若不能及时清醒,恐怕后面不会有您想象的那么轻松和简单,必会给您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 从《公务员法》后,现政权等一系列新政斩断了相关公务员执行违法命令却想逃避法律制裁的企图。那么不管谁,是在哪样一种情况下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得自己去承担相应的责任了。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务员法》第54条就已经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已经堵死了公务员执行违法决定而逃脱法律责任的退路。 2013年8月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中政委[2013]27号《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这也是为那些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者量身定制,违法者必将会受到终身追究,无可逃脱。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发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新政至今,全国已有近21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上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诉状被两高签收,这为清算江泽民埋下了伏笔。…… 2016年3月1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指出,对警察等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并且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取消了旧条款中的“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撤销了警察职务犯罪的保护伞。 2017年6月12日,最高检出台了“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再次重申公检法人员执行上级错误命令不再免责,案件的经手人只要活着,就得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2011年《国务院公报》28期消息提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于二零一一年三月签发的总署令第五十号。第99条和100条,废止了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 新闻出版署总署第50号令表明,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制作、张贴、散发法轮功资料及相关宣传品,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和劝“三退“都是合法的。近年来全国有一百多名律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为法轮功修炼者作了近千场的无罪辩护,也证明了这一点。 以上都是现政权和江集团切割的事实。可以这样说:公检法人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的那么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不可能不了了之的。当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荒唐的整人运动结束时,没有任何“上级”会为今天的具体执行者们承担任何罪责,届时,那些如今给各级公检法人员施压的“上级”们,只会忙着为自己开脱责任,在中共的历次政治运动过后,被清算者们最多的表现就是“相互出卖”和“落井下石”,历史的教训太多了。 要想办法保护自己,想到为自己留退路 这几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集团主要成员被大量抓捕如: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东生、周本顺、武长顺、苏宏章、张越等等,直至今天被现政权以反腐的名义拿下的仅省部级贪官440多名,厅局级官员8900余人,县处级官员6.6万余人,乡科级及以下党员人数则达到134.3万人。一些作恶多端的官员因惧怕受惩罚而选择自杀。仅2015年中共副科级以上官员自杀身亡的人数为1500人;2016年增加到1700人…… 这些人被拿下,真的只是因为“贪腐”吗?我们一直是这样看的,“贪腐”是表象,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受恶报是实质,而且“被拿下”,只是报应方式的其中一种。“报应”一说古已有之,那不是在诅咒谁,那只是在对客观因果规律的陈述,在这里提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在明慧网上有名有姓,有准确信息的各种恶报案例有近两万例,有车祸、病痛,绝症、入狱、各种麻烦,殃及家人……等等,有的刚夸下海口:我怎么还没遭报应呢?没多久就出事了。在今天的大变局之中,很多公检法人员惯于观看风向,来确定自己下一步的行动,但表面形势和风向却扑朔迷离,让多少中共的基层人员看不懂,但不管风向怎样难测,在纷乱复杂的表象下面却有一个实质:“善恶有报”,这四个字贯穿人类历史,从古至今无有例外,若能相信和把握住这一点,人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都不会“站错队”,才能成为笑到最后的人。 其实,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各级人员都是被江氏集团欺骗、胁迫和利用的工具,极度自私的江泽民一伙,从一开始就做好了出卖他们的准备,通过610人员口头秘密传达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没有书面文字,更没有红头文件,到时候好把责任推卸到各级具体执行者身上去……。 江泽民集团的人一开始就在为自己“留退路”,您为什么不给自己“留退路”?作为基层公检法人员一定要想办法保护自己,其实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真正依法行事,而不是根据江泽民的违法迫害政策行事。 控告是给你们的一个台阶。顺势而下,依法撤销案件,释放无罪的法轮功学员才是相关公检法人员正确的选择。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构成徇私枉法罪。 最高检侵权渎职罪立案标准也规定:“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应当按照徇私枉法罪予以立案…… 参与迫害,违法犯罪事实确凿,法律条款清晰,参与者无路可退,将被终身追责。若能转变观念把被控告看着是一种提醒,看着是给你们的一个台阶。那么顺势而下,依法撤销案件,释放无罪的法轮功学员就是你正确的选择。因为此时,维护法律尊严,释放无罪好人,对得起天地良心,经得起历史检验,必定会使自己的人生立于不败之地。 其实到今天,许多公检法司人员已明白了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犯罪的,迫害好人就是在害自己,不再参与这场迫害,并且想办法赎罪,弥补过错。据明慧网统计,2017年1~10月,中国大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至少无罪释放了72名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举动在2017年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这些数字只是报道出来的,我们知道很多公安、国安在法轮功学员被诬告绑架的当天就释放了的多的无法统计。 许多曾经被蒙蔽和迫于压力,跟江泽民迫害过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他们在律师的无罪辩护中,在法轮功学员善意讲真相后,明白了,一旦知道真相,良知就能冲破偏见,勇气就能战胜恐惧和压力。 其实维护法律尊严,公平正义,保护善良才是你们身为执法人员真正的天职和使命。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我们坚信:所有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就是用实际行动为自己做出了正确选择,一定会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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