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湘潭法轮功学员彭时清、曾固、王庆生、林佳、索纪艳(女)、刘曼炎(女)被非法判刑。其中,彭时清被非法判刑九年。 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610”与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公安分局以及高新区双马(镇)、窑湾、云塘派出所等机构人员,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彭时清等近二十人非法抄家、绑架,抢劫了他们家中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 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相互勾结构陷,非法将彭时清、曾固、王庆生、林佳、索纪艳(女)、刘曼炎(女)第一审非法判刑,并未通知家属。 彭时清被第一审非法判刑九年,自己上诉的材料也被当地(高新区双马(镇))派出所扣押。 湘潭市公检法司人员仍跟随江泽民犯罪集团不知悔改,践踏法律,执法犯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还在用所谓执行上级命令迫害法轮功的人是该警醒了。相继出台的《办案追查制》、《公检法人员执行错误命令终身负责制》等如一把把利刃,如影随形般悬在那些还在积极参与迫害的人头上。善恶到头终有报。 湘潭市公安局 地址: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利东路16号,邮编411202 电话:0731-55297052、0731-55297051、0731-58513475 传真:0731-55297055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196号,邮编411000 电话:0731-58213620、0731-58392774、0731-58392660 局长何建军 政委侯宇 副局长张高飞13907322557 副局长王超13507327198 副局长贺劲松13975237887 纪委书记郭文胜13973239069 副政委柳四清13975203751 国保大队作恶人员副队长沈某某、肖某某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电话:0731-58616228 岳塘区国保大队大队长李洪辉 湘潭市高新区双马(镇)派出所作恶人员: 谢子良湘潭市高新区双马派出所副所长 13873288626 吴谷云 湘潭市高新区双马派出所警员13973275151 刘佯驿社区人员13707326169 岳塘区检察院: 戴季华 18007328232 周钢明 18107326886 欧阳林 18007328687 高晓波 18007328463 岳塘区法院: 江金18973296668 谢勇13907327007 徐霞清1336732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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