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法轮功学员邓道恒,自2018年1月13日晚8时被开江县国保大队教导员谭天文(新近被任命为国保大队长)和东城派出所所长吴应均带领警察绑架抄家,非法行政拘留15天。 1月28日非法行政拘留到期时,警察将邓又改为刑事拘留,从开江拘留所转押到开江看守所。 2月26日邓道恒又被非法批准逮捕。 据悉,批捕的所谓理由:一是抄家抄到近百本1999年前公开发行的铅印法轮大法经书,二是邓道恒的电脑上有大量贺卡的图片,三是邓道恒是开江县法轮功的重要人物。其实这都是无理的构陷。 其一,按照2011年3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说明在中国印制、拥有、阅读法轮大法书籍、资料合法;而开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开江县检察院按两高司法解释报捕和批捕。到底是应该执行国务院的行政法令,或是执行两高的解释? 其二,电脑上有制作贺卡的图片,法轮功学员年节向师父制作、发送贺卡,尊师敬法,天经地义!何况即便是中国法律,电子图片也不能作为法庭的呈堂证据。 三是邓道恒在迫害发生前是开江县法轮功炼功义务辅导员,并不是什么头。大道无形,大法修炼来去自由,完全是个人自愿参与,没有组织,没有名册,哪来的头? 截至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经全国人大批准制定的法律认定修炼法轮功违法!新一届全国人大会即将召开,将修改宪法,修改国家公职人员的就职宣誓誓词,也是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而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奉劝对法轮功学员邓道恒报捕和批捕的执法人员,不要违宪、违规,否则,“违法必究”对你们照样适用。 请国际、国内正义人士,伸张正义、营救法轮功学员邓道恒。 附:开江县公安局局长黄克应电话:办公室:(0818)8222252 8223801
开江县国保大队电话:办公室:(0818)8225345 大队长、教导员:谭天文 13508267977 开江县新宁镇东城派出所电话:(0818)8222576 所 长:吴应均 13982812555 副所长:汤 磊 13882882828 开江县检察院电话 :0818-8222793 分管检察长:朱良国 18381838999 公诉科长:何 苗 1377830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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