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三日】 ·下载MP3(4.00 MB) ·下载WAV(4.00 MB) 尊敬的朋友: 我们美丽的扬州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积淀,扬州在全国民众的心目中有着美好的形象。 但遗憾的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给我们扬州美好的形象抹上了污点。 2017年11月29日下午,上海市53岁的楼宇建筑弱电专家徐永清,被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国保大队队长蒋步福等人,从上海的家中强行绑架并带至扬州市,随后被劫持到扬州庙镇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多月。2018年1月5日,徐永清又被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熟悉徐永清的亲朋好友、同事以及街坊邻居们都知道,徐永清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一直按照"真、善、忍"的修炼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他待人真诚,乐于助人,办事认真。又因为他精通业务,在公司深受同事与客户的好评与尊重。并且他还有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 善良的徐永清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而他被迫害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要做一个好人而已。徐永清被绑架后,他的公司业务中断无法正常开展,更有九十高龄老母瘫痪在床无人照料。 我们国家的宪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实,翻遍中国的《宪法》和所有的法律,找不到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这几年,国内有上百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近一千场的无罪辩护,充分证明了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而迫害法轮功却是违法违宪的。 早在2015年11月27日,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吴红卫做无罪辩护时就指出:“真正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江泽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六一零是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而非法设立的组织,应该依法撤销。”张赞宁律师的辩护词在法庭上迎来了满堂喝彩。 这么多年,您也许已经了解到,法轮大法是佛法。法轮功就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已经洪传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各级政府及组织的褒奖、支持信函和决议达3000多项。天安门“自焚”是中共和江泽民集团为了煽动老百姓对法轮功的仇恨,而找人拍的造假新闻。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早在2001年的时候就把“自焚”定性为国家恐怖主义行为了。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国保大队长蒋步福等人绑架徐永清,并以莫须有的罪名构陷徐永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也严重践踏了我们扬州的城市精神,必须立即予以制止。请扬州所有善良的民众都来关注此事。 您或许会说:这与我有何关系?我为什么要关心?加拿大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被问及“为什么要关心法轮功学员被摘取器官事情、这与他有何关系”时,麦塔斯给出了这样的回答:“你还在等什么?难道你要等到有人为了摘取器官而杀害你时才抗议吗?到那时就太晚太晚了。”德国的马丁‧ 尼莫拉牧师在1938年曾这样写道:“起初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可见,对法律的肆意践踏,会使每位公民都受到伤害;而我们如果纵容犯罪行为,等于每个人都得不到安全的保障。 鉴于此,请您关注上海法轮功修炼者徐永清在扬州的非法遭遇,并运用您的智慧和力量,尽您所能施以援手,敦促人大、纪委和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制止和纠正蒋步福等人的犯罪行为,立即无条件释放徐永清,让他回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中。 在不久的将来,您会为今天的善举而感到庆幸和欣慰。请您记住: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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