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窦淑芬,女,六十九岁,吉林蛟河市松江乡石下屯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窦淑芬遭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蛟河市法院已到吉林市看守所送达了对窦淑芬的起诉书,这位善良的老人将面临非法庭审。 修炼法轮功以前,窦淑芬一家人在煎熬中度日。窦素芬素来身体不佳,年轻时遭过附体,被折磨得死去过来,犯病时精神失常,颠三倒四。婚后家境贫寒,身体状况更是每况愈下,养育三个儿女,日子艰难自不必说。三十几岁经常躺在炕上哼哼唧唧,家里小药不断,三十八岁满口牙就都掉光了,后又患上风湿性心脏病、胃病,肝脏也时常疼痛,还有尿频。身体不好很爱生气。 一九九六年,窦淑芬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很快好转,比年轻时还健康,什么活都能干;窦淑芬的丈夫李春生看到妻子的变化,感到法轮功太神奇了,扔下刚刚买回的一千多元治疗脑囊虫病的药,也学炼法轮功,之后,病不药而愈;三个孩子看到父母身心的变化,也相继修炼法轮功。儿子曾患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干重活,嘴唇发紫,心脏时常偷停,修炼法轮功后,心脏病好了,能干重活,成了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小女儿常年感冒,有头疼病,曾被诊断为脑囊虫病,修炼法轮功后也好了。 一家人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提升道德做好人,身心获得健康,生活得幸福、快乐。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窦淑芬一家人为了告诉政府全家修炼法轮功受益的情况,经历了一次又一次苦难。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吉林省蛟河市长安街道派出所警察着便衣闯到法轮功学员窦淑芬家,谎称是查水表的,骗窦淑芬开门后,非法抓走了夫妇俩,并抄家,抢走六万多元现金。 十月二十八日,李春生被取保候审回家,窦淑芬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 十二月中旬,蛟河市窦淑芬的委托律师被吉林市看守所通知不许会见。上次国保队长李秀冉在家属去公安局了解情况时说不再让律师会见。 十二月末,看守所打电话给家属要求辞退律师,说窦淑芬不配合检察院工作,如果辞退律师,派出所办案人再让看守狱警“做做思想工作”,才可能放人回家,否则要判几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窦淑芬家属又找个律师到吉林市看守所会见窦淑芬,得知在蛟河市国保和吉林市看守所违法阻止窦淑芬的律师熊冬梅会见,蛟河市检察院提审两次,用恐吓和欺骗手段,哄骗窦淑芬签字,没有证据捏造证据陷害七旬老人。同时在律师会见后的次日,将案件移交到法院,阻止律师阅卷。谎称说律师是炼法轮功的,给律师所在地的司法局施加压力,律师所在地国保尾随监视律师,阻止律师正常办案。 家属和律师到蛟河市法院递交律师手续,办案人沈红梅不在,书记员接待了律师,接了律师手续。律师阅了卷。第二天,沈红梅给律师打电话说书记员没权接律师手续。 在窦淑芬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找派出所理论时,派出所人员和家属说抄家时现金只有两万元,实际是六万余元,派出所明目张胆的私吞公民的合法财产。 吉林市看守所、法院办案人均违法阻止、刁难律师阅卷并诱骗家属辞退律师,如此嚣张的执法犯法,难道就不怕日后被追究责任吗?你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仅在你们的案卷中记载,也在海外明慧网站记载,全世界的人都可随时查阅。 别看你们现在是执法人,将来有一天同样在这个法庭上,你就是被审判的罪犯。所以,依法办案才是才能保障自己和受害人的权益,为了自己和家人,好自为之吧。 蛟河市迫害窦淑芬的单位和责任人: 蛟河市长安街派出所副所长:李明瑞:电话13804449765 蛟河市长安街派出所所长:陈海峰:电话:13804444891 宋航,社区片警王永全:电话13844687789 蛟河市长安街派出所43267227098 所长陈海峰13804444891 副所长李国忠13500909111 副所长郭继成13630624487、43267262220 户籍内勤任艳13943203186 社区警察谭德臣13844689662 社区警察王永全13844687789、43267249789 治安警察宋洪林13404686222 吴兰帅13596328066 刘峰13179271416 蛟河市公安局: 局长曹海鹏43267010001 政委董民:43267010002,13694464567宅43262583456 副局长刘锐13904449881 副局长周瑞先13904444515 副局长赵海军13904429123 副局长王广河4326701000、13844288888宅43267224011 副局长王伟43267010004、13904444534宅43267260168 指挥中心43267240712 蛟河市国保大队:大队长戴振华13704444353 副大队长程兆云43267010052、13704449735国保队长李秀然13904449191 蛟河市公安局:孙嘉庆13944267717电话:43267010053、43267010054吉林市看守所: 电话:43264819004、43264819010 所长朱宝林13804417779 辛桂颖43264819047、13944683096 蛟河市政法委: 副书记刘春青13904449765 宣传部长副书记徐宝林13704444717 副书记樊华:13324444008 蛟河市610办: 主任潘洪林13704444781 副主任孙宏诚13804444326 曹海鹏 蛟河市公安局局长 0432-67010001 戴振华 蛟河市国保大队大队长 13704444353 潘宏林 蛟河市610主任 0432-67248610 孙洪成 蛟河市610主任 67248610 参与案件人员补充: 到李春生家非法抄家的还有 蛟河市长安街派出所副所长李奇峰(此人再没参与案件过程的其它事)警察蒋宇恒、白云飞等610主任孙宏城,近期610主任换成了曹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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