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王丽华被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冤判一年,现王丽华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上八点多钟,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在太和分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以及锦州女儿河派出所警察和女纺社区鞠玖春(主任)、张秋艳的协同下,出动数十名警察(有的身着便衣)、车辆(有的没有警车标志),利用万能钥匙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王丽华的家实施抓捕并抄家。 当晚十点多钟王丽华和她的丈夫一同被非法关押到女儿河派出所。至三十日凌晨二点多钟,王丽华的丈夫才被放回家,王丽华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十月十二日王丽华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十二月十一日,辽宁锦州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已将构陷法轮功学员王丽华的案卷移交到太和区检察院。 近日得知,王丽华被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冤判一年。 责任单位信息(区号0416): 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7号,邮编121000 公诉科科长王晓仿13941618138、5081518 太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赵家安13504069049、04165081522 锦州女儿河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 邮编:121005 电话:5139243 所长:崔勇5136158 副所长:王志军、肇涛 教导员:肖国强 13840637222 警察:张德云13840671707,杜子全13841689558,刘欣伟,刘明昊,崔齐,郑硕,李一星,张明浩,张铁刚,白晶石;谭国仁13604965271,张中信13704160089,罗军,李柏春5138443;孙会军 13020363302;黄静 协警:迟俊泉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 邮编:121000 副局长:张久义 办公室13940694055 办公室5178820 国保大队长:李蕾(男)13940696877 办公室5165688 巡特警大队: 大队长:石钢 13940607923、2937900宅 教导员:郭大为13042666266 副大队长:黄超15698705678 副大队长:刘冰寒13704161111 刑侦大队: 大队长:杨杨 13904163139、5171832办、2323330宅 教导员:魏文朋13941648636、5171833办 副大队长:朱文艺 13841691821 副大队长:刘督 13841638786 副大队长:张洪亮 13464612228 内勤:杨一琼 13840677310、5179235办、4143132宅 锦州女纺社区:鞠玖春(主任)、张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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