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今天给大陆打电话讲真相时,接通了一对老年夫妇。 大娘人非常善良有正气。跟她讲现在社会的乱象,说这一切都是因为共产党从小就给我们强制灌输了党文化的一套东西,使人不信神、不相信善恶有报造成的。人不信神、不相信善恶有报,所以就可以为了自己的私欲、贪念什么坏事都敢干。她语气很认同的说:是。跟她讲“天安门自焚”中的疑点,她说同意。说到很多地方,她都非常认同的说:是。问她可不可以用某某化名给她退党,她说她不是党员,说那就退团、队,问她可不可以,她很明白的说:可以。跟她讲大法的真相,让她记住“法轮大法好”,她全都接受。就在这时,我一下子明白了:这是师父引来的、她是师父的亲人,师父让她用这种方式得救的! 当真正明白这一点时,我的内心很震撼。我认识到我的存在、我的出现只是为了符合人间的理而已,因为神不能亲自显现来告诉她,得要一个真实的人来告诉她。如果师父把应该得救的人用各种方式带到我们面前,让我们用人的语言把得救的讯息告诉他,而我们因为各种人心的阻碍,没有去做、或者没有做好,那就是一种犯罪!当内心真正的认识到、体悟到这一点时,我真的被震慑了。因为我一直都没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救人这件事情的严肃性和做不好的严重性。 师父在讲法中早就明示了一切,师父说:“师父的法身也好,正的神也好,大法在世间布的巨大的场也好啊,可以把有缘人、可以把可救度的人利用各种环境弄到你跟前来,给他提供一个知道真相的机会,但是你们得去做,你们不去做也不行。”[1]这段讲法读过很多遍,说起来也知道,可是却并没有真正悟到、体会到其严肃性、严重性。 通过今天的这通电话,我终于明白了一些。 谢谢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七》〈美国首都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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