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深圳法轮功学员傅秀芳被警察非法抓捕,地点在深圳莲花北地铁站出口。 便衣警察说怀疑她传播信息,只晃了一下证件,说是工作证,就把她强行绑架了。当天下午七、八个便衣去傅秀芳租住的出租屋搜家,抄走一些法轮大法资料,包括傅秀芳去世的父亲留下的一套法轮大法书。搜家时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 当晚傅秀芳被绑架到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公交派出所,之后被转到深圳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期间警察提审,企图寻找所谓线索。 傅秀芳被刑拘三十天,所谓罪名是涉嫌在深圳地铁内传播×教内容(注:中共才是邪教),但十多天后就被所谓移送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得知消息后,傅秀芳家人非常痛苦和焦急,警察利用傅秀芳儿女急于救母的心理,要给孩子录像,希望套出所谓线索。 傅秀芳是广东潮汕人,大约五十一岁,二零零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曾自述,修炼前她喝杯凉茶就腰酸背痛,吃点煎炸食物就口腔溃疡、疼痛难忍,多说两句话,慢性咽炎就让她喉咙沙哑,还有其它病症,尤其先生给她带来的身心痛苦和伤害,让她觉得活的没意思,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经常发火到全家人都怕。 她也曾说过,修炼法轮大法后师父给了她健康的身体和开朗的性格,挽救了她全家,她性格改变很大,甚至宽容大度、不计前嫌地照顾婆婆。 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刑警大队相关办案人员,希望你们能冷静客观地了解下法轮功真相,法轮功是佛法修炼,不要被谎言欺骗,不要冤枉好人,不要为“立功”拼凑所谓证据,“枪口抬高一寸”,还傅秀芳自由!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福田区上梅林公安路 地铁站:9号线梅村站附近
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0号 经办人:白鹏、段克勇、潘锦泉 局长:刘钇 副局长:霍向东 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刑警大队 大队长:李哲 副大队长:余林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