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日】强权之下无公理。单位人员对我進行的轮番施压、“转化”迫害,无论是邪恶的、伪善的,还是无奈的,都在用尽浑身解数执行上级的所谓“命令”。 作为大法弟子,无论遇到怎样的事情,都有修自己的因素。破除邪恶对世人、对自己的迷惑,在法理上提高才是事情的关键。那些進行“转化”我的人,有些是同事,或领导,面对几个人,谈话时不能说高,还得让对方在迷惑中反思,力度、角度都得考虑。 以下是我与所谓帮教人员的对话,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问:现在上边对意识形态抓得很紧,必须保持一致。 答:如果人们认识到衡量好坏的标准是“真、善、忍”时,明白这才是普世价值时,人们就会在行为之前端正思想,才会严于律己、不伤害他人!有人说统一思想才能发展,往哪发展呢?总得是有利于道德回升吧! 问:“真善忍”也不是你一家的,在佛教、道教中早都有。 答:佛家讲善,道家讲真,真、善、忍也是西方人的普世价值,他是我们这个宇宙的特性,就象人具备本性一样。凡是正法正道都得讲这个。而法轮大法能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大法书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是因为他真正能揭示人生的意义,讲清了做人的准则,使人们真正的明白了怎样实践真、善、忍! 问:是否“转化”这也是“站队”问题。 答:“看风向”、“站队”,这都是帮派互相倾轧下的结果。今天忽左,明天忽右,利欲熏心时无法无天,站在哪个队里都会遭报应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句话:三尺头上有神灵。如果真有神,如果这个浩瀚苍宇中存在比人更慈悲的生命,那他一定保护守住自己的良知、秉持善良、道义的人。 问:你这样坚持不“转化”,你的家人、领导也都会受牵连的。 答:对那些受牵连的人,究竟是谁在施压的呢?我追求“真、善、忍”,践行“真、善、忍”,我不违心的说假话,这样能对谁有伤害呢?而且我遭到的伤害远比他们重十倍。在强权下、在杀戮中,许多人已经失去了头脑和判断力,看问题的基点是“我党的态度”。而有那么一群人在失去功名利禄面前、在生死存亡之际,还能秉持“真、善、忍”的原则,这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希望,是人类的希望! 问:总不能失去公职吧,也要为以后生活和子女着想呀! 答:我现在非常清楚我生命的意义!我已经不会过“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盲目生活了。有多少贪官脏钱囤满楼房,子孙没得着,福份还被他糟踏尽了。有人不信“善恶有报”,但是总得承认“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吧!乌云遮日不会长久,有的人昧心事做多了不敢想未来,因为他也知道未来光明的一定不会象自己选择的这个方向。而有的人他就是因为相信“邪不压正”,他相信未来的美好,这就是真正的信仰给人的信念! 问:你们不讲“忍”吗?你稍微隐忍一下,绕个弯、签个保证,你回家随便炼,大家都解脱了。 答:那叫“妥协”,那叫“放弃”,那根本不是修炼者修的“忍”。对抗困难、回避危险这是人的本能,在利益获取甚至伤害他人时,总要给自己找个自慰的理由。 真正修炼者的“忍”,我认为是为了使在真理、道义面前无条件的义无反顾、勇往直前。道家修炼是师父找徒弟,能不能要你当徒弟,他要测试的,如王重阳、吕洞宾等被检验都是有故事流传的。如果都“绕个弯”、“回避一下”、“违心的应付一下”,这样的滑头绝对修不成道的。如果处处都上演“皇帝新装”、“指鹿为马”,这样,谁又有安全感呢?在严打、惩治腐败中,也许你的身边人就是你的掘墓人。因为都是一个理念嘛! 问:你们这个事,一次一次的也牵扯了领导很多精力、添了很多麻烦。 答:这只能说有的上级拿着纳税人的钱,干着伤天害理的事。理顺一下:我不放弃对“真、善、忍”的追求,我工作兢兢业业,大家认可、社会认可,这就是为国尽忠,在家我也努力尽孝。我有错吗?有惩治犯罪行为的,有惩治不一致思想的吗?投机钻营、男盗女娼、见利忘义,究竟谁的思想干净呢?再者,平时领导交给什么任务、分配什么工作我都认真完成,大力支持。现在我想做一个有骨气的人有错吗,面对无理迫害、肆意践踏人权、戏谑法律的行为说“不”,这是我错了吗?! 在社会上、在单位里、在家庭中承受各方面的压力,承受经济上的损失、精神上一次次的折磨,我却能变的越来越坚强,这些就唤不醒人的良知吗?如果执行上级命令也讲究原则,如果对上级的不义之举能予以更正,那不是上级的福、同僚之间的义吗?这总比他落马时再去踩一脚强吧! 对我的一切迫害我是坚决不认可的,追求真理的路上我也是坚如磐石、义无反顾的。只希望将来回顾过去经历时,我能感到欣慰,也能对我人生一些有缘之人由衷的说上一声:“善哉”! 问:我们也没办法,我们也得生活、生存。 答: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法庭审判了一个当年守护柏林墙的士兵,并判他有期徒刑,原因是他枪杀了一个企图越墙逃往西德的青年。法官奥德尔在陈述理由的时候做了如下发言:“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的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每个人都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这是大家应主动承担的良知和道义!——要知道,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作为一个警察,首先是一个人,具备独立人格和道德品质的人,然后才是警察。”这就是最高良知准则的范例。现在你为了“生存”在做什么呢?打击良善、断人生路!更甚者,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别说“枪口抬高一厘米”,瞄准了还想多开几枪的那是大有人在,没有证据就造假证,没有依据就牵强附会。三百六十行,不存在“迫害善良谋求生存”这一行。守住良知也许摆在眼前的是另一片天地,而多行不义必自毙!如果命都没了,那些功名利禄又有何用?! 问:这是领导班子会上决定的(或以什么名义决定的)。 答: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是人多、有权就能蒙混的。即使是集体做事,该承担的责任也是要个人承担的。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人生路上,一人的德行都是有记录的,你是你,他是他,因果报应,毫厘不爽。 以上与所谓“帮教”人员的对谈,我觉的争斗的因素还是很多,意在清理自己思想中的一些迷雾,同时抛砖引玉,同修共同切磋、提高,不被邪恶的假善、假理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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