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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郑金萍被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郑金萍,在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被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遭鸡东县法院诬判四年四个月,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此前,五月十四日在鸡西体检时,血压高达200,胸部有阴影。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郑金萍(女,59岁)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体检时查出患有高血压、泌尿系统感染、窦性心动过速,还是被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收留。起初郑金萍的儿子到监狱见母亲没有让见,至五月二十九日才得见。

对郑金萍的迫害给她家人带来极大伤害,郑金萍八十六岁高龄的老父亲,得知女儿被绑架的消息后,急火攻心第二天不幸离开了人世间。郑金萍丈夫为妻子的遭遇而悲伤,大病一场住进医院九天。郑金萍被绑架前从山东赶到鸡西,就是为照顾卧床的九十岁的婆婆,至今婆婆无人照料。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郑金萍、王传云、徐树君、刘淑云(鸡东县,女,56岁)等法轮功学员,在鸡东县银丰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两侧大树上悬挂条幅,希望更多民众了解法轮功和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鸡东县公安局国保人员通过监控、跟踪,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绑架了郑金萍、刘淑云、徐树君、王传云四位法轮功学员。徐树君、王传云老年夫妻于当晚回到家中,而郑金萍、刘淑云被非法关押在鸡西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鸡东县检察院下达了鸡东检刑诉[2018]3号起诉书。王传云、徐树君因超过法定年龄被取保候审,郑金萍、刘淑云被非法公诉。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鸡东县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到鸡东法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鸡东县检察院公诉科印少铎到庭。四月十七日,鸡东县法院下达了(2018)黑0321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诬判郑金萍、刘淑云各四年四个月并各敲诈五万元。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绑架、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政法委及各级官员,在未来法制昌明、回归正义、面临正义法庭终身追责时,面对未来法庭对你的正义审判时,你如何去面对?你如何为自己开脱罪责?无数历史教训告诉今天:中共一贯是卸磨杀驴,而跟随中共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成为中共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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