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中共公安系统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的打手,在绑架、关押、构陷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以致对他们非法判刑、劳教迫害中,为江氏流氓集团效犬马之劳。目前,中共自己的网站公开通报了一百三十余个中共公安正、副局长被撤职。 这其中就有被称为“中共第一警察”的王立军、“天津第一警爷”的武长顺、“烟台第一局座”的聂作坤等公安正、副局长,都成了中共的阶下囚;这并不是中共的大义“灭亲”,而是中共的“卸磨杀驴”。 这些中共公安正、副局长们,都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挥者,他们参与迫害的事实已经在明慧网上曝光。他们的“落马”正应了中国的古训“善恶有报是天理”。 当然,还有的公安局长已“落马”多年,但仍被中共封锁消息,如积极指挥迫害法轮功的原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田中林、原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马世用、原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国保支队,专职迫害法轮功)郑伟民、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主抓迫害法轮功)曲万臣,在中共网站已查不到此四人的消息。 1.王立军 王立军,曾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二零一二年,自知将被薄熙来灭口的王立军,化妆逃入成都的美国领事馆,送上了大量包括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在内的秘密资料,一下成了世界的焦点,王立军因此免于消失而得以活命。王立军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二零零八年,王立军被薄熙来调到重庆市公安局担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自此,王、薄二人狼狈为奸,在重庆对民众推行“文革式”的洗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步步升级。仅二零零九年,重庆就有188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其中6人被迫害致死,18人被非法判刑,76人被非法劳教,5人被送入精神病院迫害。 王立军是薄熙来的马仔,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在锦州任公安局局长时,成立了“锦州现场心理学研究中心”进行器官试验。王曾因一篇器官受体移植实验研究的论文而获奖,王立军在获奖致辞中说:“我们的科技成果是几千个现场集约的结晶。”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这“几千个”人体器官从哪来?原来王立军是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直接刽子手。二零零九年,有王立军手下担任警察的目击者证实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并证实王立军下的死命令是对法轮功“必须斩尽杀绝”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案一审宣判,王立军名义上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并“受贿”三百零五万,共获刑十五年,实则因迫害法轮功,遭到恶报。 2.武长顺 武长顺,曾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天津市执行江泽民叫嚣的“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政策,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的操控下,当地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施以各种名目的迫害。天津市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洗脑、劳教、判刑。截止二零一四年七月,已有九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明慧网全国三千七百多个被迫害致死案例中天津市有五十一名。作为天津市公安局局长的武长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武长顺被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审被判死缓,遭了恶报。 3.聂作坤 聂作坤,男,汉族,一九六五年五月生。曾任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曾经在潍坊安丘、寿光担任公安局长。 二零零八年,中共奥运会前夕,寿光市政法委、“610”、公安局(局长聂作坤)密谋策划,同一夜晚统一行动,破门入室,从睡梦中,绑架近三百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关押在寿光市弹药库、青州市看守所、留吕敬老院、圣城大仓敬老院五十五天之久。据不完全统计,仅二零零八年,寿光被证实非法判刑的十七人,劳教的四十三人(法轮功人员被非法劳教是由公安局长亲自圈阅、签字,不用经过刑法部门)。 聂作坤二零一六年担任烟台市公安局局长后,直接参与指挥多起迫害烟台市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几起大规模的迫害案件都是其直接下命令和亲自策划。 二零零八年六月九日,新唐人电视台电话采访时任寿光市公安局长聂作坤时,聂作坤喊要把法轮功学员“赶尽杀绝”。与臭名昭著的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同出一辙。聂作坤因迫害法轮功,至少有6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并被明慧网列入“恶人榜”。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聂作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遭当局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何挺 何挺,男,一九六二年二月生,曾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长期在中共政法系统任职的何挺,是周永康最得意的“门生”之一,他以重金贿赂周永康而获得破格提拔。何挺任重庆公安局长,加重迫害法轮功,组织“八一九”绑架案,一次性绑架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何挺指示重庆各监狱不放松对法轮功的打击。重庆永川监狱作为典型,酷刑折磨、殴打、各种体罚、不让睡觉、饿饭等等,用各种方式残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一永川监狱的狱警公然叫嚣:“把法轮功(学员)折磨死了,大不了就告诉家属说自杀,或者是检查发现本来就有高血压,是因为得病死亡的。” 二零一七年十月,何挺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5.蔡聘 蔡聘,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九月出生,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曾任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蔡聘自任公安局副局长、政法委书记时就开始追随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从二零零三年起,就被法轮功学员曝光到明慧网的恶人榜上。潼南县太安中学教师陈庆,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她工作勤恳出色,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被恶警跟踪到学校绑架,陈庆斥责他们的流氓行为,恶警说:“管它啥子绑架,只要抓到人就行。”还说这是蔡聘的命令。过程中没出示身份证明和非法抓人的文件。陈庆被劫持到所谓“法制学习班”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迫害,后来离开了洗脑班。但非法追捕使她无法回家正常生活,导致陈母病亡。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潼南县多位法轮功学员同时遭绑架,一人被迫流离失所。这次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命令就是当时的政法委书记蔡聘下的死令。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蔡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当局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刘丛德 刘丛德,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十八里河分局(派出所)党委书记、局长(所长)。 男,汉族,一九六零年七月出生,郑州火车站长期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新郑市法轮功学员陈喜红、贾金会、张淑玲、陈小妮四人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晚被绑架,二零一一年五月份别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三年三个月。期间为掩盖恶行,新郑市中共检察院和法院不给受迫害者家属所谓的起诉书、判决书,剥夺家属对案件的知情权。作为新郑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的刘丛德难脱干系。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日,刘丛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肖敏 肖敏,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 肖敏在任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曾在视察看守所时,要求对在押人员,要加强值班巡控,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等环节的监控,而重中之重就是监控法轮功学员。而在所谓的“春雷一号”清查行动时,要求清查整治行动,要严防死守、严查出租房,表面上是消除治安隐患,实则是针对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的再迫害。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肖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汪治怀 汪治怀,曾任湖北省黄冈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在任期间他积极追随江泽民对善良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黄石市西塞山区法轮功学员骆文,在黄石铁路局上班,曾几经遭受中共邪党操控的公、检、法人员的迫害,多次被绑架、非法抄家、拘留、判刑、劳教, 二零一八年九月,汪治怀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被逮捕。 9.朱甲云 朱甲云,曾任湖南省邵东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从朱甲云的履历可以看出,他步步高升的时期,正是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时期。他所管辖的区域内,仅邵阳法轮功学员六十多岁的刘爱华,就因不放弃信仰被绑架十次,目前被邵阳市双清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朱甲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0.李元祥 李元祥,男,1957年3月出生,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1999年11月至2003年10月左右担任平远县公安局局长,其对早期平远县的迫害与2013~2016年,梅州多起绑架事件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傅雪冰、邓芳英等数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二零一八年八月,李元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当局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 姚亮 姚亮,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江门市蓬江区公安局局长兼区政法委副书记姚亮,任职期间,积极参与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广东省江门市法轮功学员冯崎峰,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在单位被绑架,随后被非法抄家、抢劫。当天重阳敬老节,冯的七十七岁母亲被一恶警从二楼的楼梯不断的往下推搡,令在场的亲人和邻居都感到震惊。二零一八年六月,姚亮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2. 马伟灵 马伟灵,男,1963年8月生,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副厅级), 马伟灵,任汕尾市政法委书记、汕尾市公安局局长之后,更是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广州亚运期间,再次悬赏数万元,企图抓捕汕尾法轮功学员黄淑源,导致黄淑源在十年的流离失所、非法通缉中,肉体上和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含冤去世。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马伟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以罚金一百万元。 13. 潘静苏 潘静苏,一九五八年六月生,任河北省保定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副厅级)。其在职期间,恶行不断。二零一一年九月,保定各派出所分派指标,绑架法轮功学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拘留所,有的被关入洗脑班强行洗脑,其中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二零一六年九月,潘静苏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14. 姚天民 姚天民,一九六三年四月出生,曾任河南省周口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在任期间姚天民与周口市委书记毛超峰、周口市政法委书记朱家臣狼狈为奸,指挥公安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姚天民指挥周口市公安局每年两次“严打”,都把法轮功列为重点目标。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姚天民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15. 王会师 王会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会师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在明慧网上多次曝光。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王会师因犯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16. 左智慧 左智慧,任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在明慧网上曝光。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左智慧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财产二十万元。 17. 李弼清 李弼清,曾任湖南省宜章县公安局局长、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在明慧网上曝光。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李弼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8. 陆云飞 陆云飞,江苏省连云港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陆云飞患白血病,医治无效,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凌晨三点三十分死亡,十月一日上午九点,在苏州殡仪馆火化。二零零四到二零一四年,在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期间,陆云飞为官十年,忠心耿耿替江氏流氓集团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上天有好生之德,神佛是慈悲的,在陆云飞住院期间,一直在给他得救的机会,他们有朋友是大法弟子,曾三次找他们,告诉他们法轮佛法能救他,可是他们被无神论毒害得根本就不相信,拒绝。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陆云飞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得到了十年有期徒刑。 19. 史居平 史居平,一九六零年出生,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天水市安全局副局长,期间就配合邪党秘密调查天水五县两区法轮功学员,并派安全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里、单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 在邪党迫害大法开始后,任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秦州分局局长期间,仍积极配合邪党残酷迫害天水五县两区大法弟子,使很多大法弟子被骚扰、非法抓捕、遭受酷刑折磨、经济罚款、被跟踪、被监视、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史居平因受贿、徇私枉法案判决被告人史居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20. 张刘苟 张刘苟,江苏省镇江公安局原副局长,积极配合邪党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在明慧网上曝光。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张刘苟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21. 单大勇 单大勇,现年五十九岁,曾任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在单大勇任职于长沙市公安要职期间,当地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甚至酷刑致死,单大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零一八年四月,株洲检正方确认长沙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被查。 22. 金勇 金勇,山西省闻喜县原公安局副局长,二零一七年,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兼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与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组织)主任的金勇,因为参与盗掘古墓而遭逮捕。山西省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金勇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因上级部门找他谈话之事,一日早上上班时在自己办公室喝老鼠药而被送往医院。金勇在其任期里主管迫害法轮功,曾对本辖区里多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关押。在当地一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时,他曾说:这是政治问题,没法办。作为执法人员,不能依法办案,盲目跟随江泽民迫害好人,最终害人害己。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金勇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等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3. 田中林 田中林,六十六岁,原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其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四年其在任期间,可以说是坏事做绝,经其非法逮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数百人,是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拘留、劳教、判刑最高峰时期。在长春电视插播事件及以前的多次迫害中,曾多次到行刑现场直接布置迫害。面对浑身血淋淋的被绑在老虎凳上的法轮功学员,亲自对凶手下指示。 紧接着他在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间,曾经被吉林省纪委和中纪委两次“双规”,由于中共邪党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力保,没被法办,后调离长春市公安局到吉林省政法委任一虚职副书记至今,因多病从不上班。 二零零五年四月末,长春市公安局召开处以上干部大会,宣布免去田中林长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暂时任长春市政法委副书记(没有实权的闲职)。 由于田中林不断地卖官敛财,被中纪委双规三、四次,二零一一年,田中林被检察机关逮捕,被判处十一年。目前,在中共网站已查不到此人的消息。 24. 马世用 马世用,男,六十二岁,原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五年在任期间,主抓刑警支队和技侦支队,其中一个大队专职迫害法轮功,后并入国保支队。臭名昭著的李兴涛(原国保支队副支队长,现市局夜巡办副主任)、张征震就是他的手下。他的老婆叫邹永华,与其同岁已退休,原是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二零零四年,马世用开始遭恶报,先后因受贿、索贿,以及包养一名女子,致其怀孕后将其灭口(注:事发后,给该女子父母上百万后摆平)被撤职并强制退休,最后于今年四月份莫名死亡。目前,在中共网站已查不到此人的消息。 25. 郑伟民 郑伟民,男,五十六岁,原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国保支队,专职迫害法轮功,近年来,所有的大规模绑架长春法轮功学员的行动,郑伟民都是亲自指挥。他企图通过疯狂镇压法轮功讨好邪党上司,以达到升迁的目的,可是人算不如神算,最初,他和老婆相继患严重的糖尿病,紧接着他受贿和参与黑社会被检察机关调查,二零一二年四月郑伟民遭解职。在中共网站已查不到此人的消息。 26. 曲万臣 曲万臣,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该人是公安局二把手,主抓迫害法轮功,二零零四年就遭到恶报,得了股骨头坏死症,明慧已曝过光。近日,据内部人士说,曲万臣患上喉癌,基本不能工作,将被调离公安局。 27. 莫章达 莫章达,贵州省仁怀市公安局副局长,仁怀市公安局莫章达专门迫害法轮功,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莫章达因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 28. 叶铁官 叶铁官,曾任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仙桃市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监视、判刑,都与此人有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叶铁官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29. 廖祥政 廖祥政,曾担任荆门市政法委书记兼荆门市公安局局长,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间,廖祥政担任荆门市政法委书记兼荆门市公安局局长。在他任职期间,荆门大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公安机关绑架、关押、强行洗脑、被判劳教和判刑。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对廖祥政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30.王树国 王树国,男,二零零七年十月任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所长,二零零八年六月任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区分局局长,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山东省潍坊青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积极推动、策划、实施迫害大法弟子。仅二零一二年,青州市就有近二十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其中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三名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二年上半年,王树国因提拔干部不公和包庇罪犯被内部人员举报,被查处后被免职。 31. 吴刚壮 吴刚壮,二零零五年曾担任台安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二零零八年又调到岫岩县担任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一年担任鞍山市铁东分局局长、党委书记、铁东区副区长。吴刚壮自二零零五年当上公安局局长后,就开始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把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数当成自己的政绩来升迁。这个心狠手辣、收受大量贿赂为了自己的权钱出卖良知的黑心局长,跟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十余年之久,二零一六年一月末,吴刚壮因涉嫌犯罪和妻子一起被带走调查。 32. 朱良 朱良,从锦州市公安局局长任上调到营口市,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锦州地区是辽宁迫害法轮功较严重的地区,朱良到营口后更挂上了副市长的头衔,迫害法轮功的程度在升温,后被拟提拔到省里,可就在此时,他原在锦州市的“涉黑”大案暴发,营口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朱良被双规现被羁押在异地。 33. 刘和 刘和,二零零三年出任沈阳市公安局长,翌年升任副市长。刘任职期间,沈阳市公安部门参与了多次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包括震惊海内外的虐杀法轮功学员高蓉蓉一案。二零一零年四月大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六十二岁的刘和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三十万元。其妻高文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34. 于新壮 于新壮,一九五七年一月出生,现年五十八岁,于新壮二零零零年一月在荣成市公安局任职期间,正是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时期。为了升官发财,于新壮紧跟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性迫害,一时间荣成市成为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原山东省荣成市公安局邪党书记兼局长于新壮,近日遭当局带走进行审查。 35. 孔宪金 孔宪金,男,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出生,河南省滑县人,先后在安阳市公安局办公室、法制室工作,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零九年四月任安阳县公安局政委(副县级);二零零九年四月任安阳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孔宪金落马,表面是贪腐,根本原因是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在任期间,使安阳县成为迫害法轮功较严重县区。 36. 杨世洪 杨世洪,原武汉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二零零二年,刚上任的武汉市“610”头目杨世洪执行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灭绝性的迫害政策,并下令全市及各区继续绑架法轮功学员,强行进行精神洗脑,还硬性规定各洗脑班“转化率”必须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可以采取各种残酷手段进行折磨。在此期间,全市无数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被迫害致伤、致残,死亡。事隔不久,杨世洪便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一百三十万元。关押期间,杨世洪三次畏罪自杀未遂。 37. 杨晓勇 杨晓勇,雅安市雨城区前任公安分局局长。二零零六年,杨晓勇调雅安市任公安局长。几年期间,积极执行江泽民下达的命令迫害法轮功学员,大量抓捕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判刑、劳教、关押。因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捞取政治资本,几年间就提升为名山县县长。 结果,离了婚的前妻揭发他受贿三千万,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份,杨晓勇终遭恶报,被捕。 38. 李桂模 李桂模,威海市经区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底,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委书记兼经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桂模被宣布撤职。 李桂模在任职期间,对经区国保大队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39. 宋朝军 宋朝军,男,在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九年任郑州新密市公安局局长。在任期间,在他的指挥下,新密市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宋朝军遭到恶报,在二零零九年被双规,后被判刑入狱。 40. 隋军 隋军,在任汝阳县公安局长期间,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仅二零零八年八~九月二个月期间,汝阳县就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隋军被调查,在中共不法人员的相互倾轧中遭了恶报。据悉,有关人员在抓捕他时,搜查了其在公安局的办公室,并给他戴上了黑头套。 41. 柳遂记 柳遂记,二零零六年——二零一四年八月,担任太原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继续迫害大法弟子,太原地区每一起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件无不与其有着直接关系,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判重刑,柳遂记是直接责任人,柳遂记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四日,被宣布接受调查。 42. 丁新善 丁新善,曾任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九日至八月二十日, 丁新善参与绑架大法弟子。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丁新善因贪腐,被纪委带走。 43. 李启元 李启元,男,会理人,二零零五年——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任会理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李启元在会理县任职期间,跟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参与迫害会理县法轮功学员,制造了多起人间悲剧,给会理县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带来了无数的痛苦,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八日为凉山州州公安局副局长。李启元目前已被抓捕。 44. 李春雷 李春雷,男,五十多岁,曾任辽宁省义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春雷任义县公安局义州镇分局长期间,绑架法轮功学员五十五人,达一百三十四人次,非法劳教近二十人次。他带领警察孙伟和郭宇,负责办理义县日月城女服务员被强奸案时,包庇案犯,逃避法律制裁。李春雷因犯包庇罪,而遭报被逮捕。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