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65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淑梅女士,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被靖宇县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于十一月初上诉到白山市中级法院。 陈淑梅女士,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生在山东,在中共人为制造的大饥荒年代,小小年纪随父母逃荒到东北,在靖宇县安家。她曾患有严重的胃病、胃溃疡,关节病,股骨头坏死,不能吃一点辣东西,天天吃胃药。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状况得以改观,胃病消失、痊愈。遇事比以前想得开很多,和以前判若两人,精神乐观,心胸开阔,不计前嫌、主动去照顾患病卧床的婆婆;十几年如一日的照顾着一个不会说话、瘫痪在床的母亲。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陈淑梅在靖宇县江边遛弯,和一个老乡打了一个招呼,唠了几句家常,然后就走了。走了没多远,就被便衣警察拦住拖上车。然后,靖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于学军等七八个人,野蛮地将陈淑梅拖到家中,完全没有顾及陈淑梅双侧股骨头坏死的剧烈疼痛,在未出示警察证、没有搜查证、没有立案决定书的情况下,强行抄家,抢走陈淑梅的大量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和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 当天陈淑梅被劫持到白山市看守所时,量血压220,看守所拒收。国保大队长于学军,把陈淑梅送入白山市拘留所,并且留下了他的电话说:如果陈淑梅有什么事,马上给他打电话,他来负责,这样拘留所才把人留下。 非法行政拘留15天后,十一月十五日,陈淑梅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送到白山市看守所,于学军等相关人员24小时内没有及时送达刑事拘留证。十二月一日,陈淑梅被靖宇县检察院批捕,批捕时没有及时通知家属,也没有通知陈淑梅本人。 在十二月八日,律师会见过陈淑梅,后来又去过靖宇县检察院,检察院说已经被批捕,卷宗还在靖宇县公安局填充补充侦查材料。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构陷陈淑梅的案卷已经被送入靖宇县检察院公诉科,负责陈淑梅案件的公诉人叫武自月。二月八日,卷宗被送到靖宇县法院,负责该案件的法官是靖宇县法院审判庭庭长姜允国。二零一八年五月,案卷又退回到靖宇县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靖宇县法院非法庭审陈淑梅,非法判她三年半。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靖宇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于学军18043907077; 13843975808宅0439-897077 靖宇县检察院公诉人武自月:0439-7224619(检察院办公室) 靖宇县法院审判庭庭长姜允国:0439-7224058(法院办公室)
电话补充说明 公安局局长:朱大成:私人号13894019888 副局长:刘忠山(此人主管迫害法轮功修炼者):18043907603 办公室:0439-7269701 刘忠山妻子叫马玉娟(电话:13894072032) 国保大队大队长: 于学军(主要参与迫害抓人): 手机(此号为办公用手机):18043907077 私人用手机:13843975808 宅电:0439-897077 法制科长:柳明洋(此人长期以来一直为迫害学员组织材料, 为迫害提供所谓法律依据):18043907393 教导员:杨宝才 18043907078 网安科:翟申鹏 白山市中级法院,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北安大街2846号 领导 邢吉安18743965555 办电3224921 吕 键13943906818 3237118 张文宽13904496118 3236612 姜福友13804491889 3210606 王 勇13894069456 3225553 张 力0439- 3226789 石 磊13894066369 3226718 专职委员 吴静 3294010 孙国忠13614490783 调研员 佟 伟13904492150 3294101 刘靖辉 0439-3294102 林本才0439- 3294103 办公室 翁建军13894013456 6226190 李 峰0439-3294188 宋 旭0439- 3294026 张 蕾13604498884 3294028 刘启良13843924995 3294029 唐吉安13943919933 3294036 张大印13804493331 3294036 姜广林13039073777 3294066 李 利13943914488 赵 超13943970006 3294035 张福友13943974873 3294135 历彦祥0439- 3194015 万晓东13943921123 3294033 机关党委宣教处 夏玲灵13843901388 3294179 李 楠15943969177 3294190 隋日升 3294020 关献廷13843920429已不再本地 3294086 李志军13214398588 3294088 机关党委宣教处 曹立新13604496076 3294087 历彦飞0439- 3294165 张成才13039071898 3294017 关长民13943933153 3294018 马玉娟0439- 3294192 研究室 邢兆魏0439-3294117 张大海18243900807 3294175 审管办 王 玮13894064777 3294123 杨佳朔13614497735 技术处 孙有才13089388887 3294098 冯 辉13943935068 3294099 孙长山0439- 3294100 隋 博13039399388 3294166 周晓峰13943916893 3294057 杨 魁13894031955 3294063 法警支队 马亚林13904492955 3294076 刘云蛟13843905088 3294077 佟清岩13943916668 3294177 明 亮13843909678 3294095 陈光辉13943999333 3294136 张俊玮13614490606 3294158 张克利13039075557 3294097 王书民15944989789 姜金强13039071529 3294041 马铭泽15944983330 3294127 王 晶18743910919 3294112 刘 哲13894010120 3294127 逼明哲15944999944 3294171 孟繁龙15844926177 立案一庭 李得天13704398501 3294055 綦家通13943906665 3294069 苏义君15004391020 兆艳红15944979029 3294074 张琳妹13351590585 3294115 李小光15944999339 3294075 李仁堂13804492678 3294061 郑彦杰18904399935 3294060 二 庭 张 伟0439-3294027 王硫莉0439-3294056 于雁春13604491301 3294058 李世为13894003066 宋举荣13704398640 3294059 陈会发13196195931 3294157 方勇刚0439-3294058 刑一庭 张弘卿13943916158 3294150 宋永辉13039071777 3294092 季振生0439-3294153 王 妍0439-3294153 张光政13943973088 李 新0439-3294156 二 庭 张卫疆0439-3294093 张春明13604393360 3294155 王 飞13943903360 于大海13843900705 3294160 徐振刚13634499688 3294070 唐 华0439-3294170 朱济生0439-3294073 杨文华0439-3294072 于锡城13904399994 李晓伟13843921970 3294080 宋瑛华13180728277 高原篙(迁到新址)18643913842 3294090 于晓鸿0439-3294085 段 娜(查无此人)13704494816 李 勇13943975268 3294159 王伟世13500931068 3294128 高明义13234391159 3294140 王淑艳 8923818 刘巍丹13894006777 3294180 孙 卓0439-3294121 刘晓强(查无此人)15843951268 3294189 行政庭 王 辉13604498099 3294129 马立清13596770908 3294130 李雪梅13843939332 3294139 审监一庭 赵希海13943927767 3294068 李 群13894019286 3294081 迟吉岩0439-3294071 宋延良13894096665 3294030 执行局一处 张建军13904496000 3294067 孙业刚0439-3294045 李世昆13843915767 3294109 庄宏图13894018888 3294043 范凌峰0439- 3294047 二处 高建国0439-3294038 孙启鹏0439-3294079 谢 军0439-3294039 管延春13843900009 史 诗13514397929 执行复议监督处 李国强13196190811 3294040 刘延民0439-3294133 陈凤珍0439-3294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