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汉中市法轮功学员杨华、兀亚莉,2018年10月上旬被汉中市汉台区法院非法枉判五年。目前二人都在上诉。 杨华曾遭两年劳教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一大早在家被绑架、非法判刑九年(至今连判决书都没有看到),出狱回到家中不到三年时间再遭劫持,已被非法关押在汉台看守所近一年半;兀亚莉曾被非法抄家五次、拘留四次、被洗脑班拘禁一次、劳教两年,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被绑架、冤判五年,长期被监视居住,遭受非法开除公职等迫害。 杨华、兀亚莉二人都曾在汉台看守所、陕西女子监狱遭受残酷的迫害。家人非常担心她们的安危。 杨华女士今年五十五岁,她三十多岁时就身患几种疾病,特别是类风湿性关节炎最为严重,使身体变形、骨节萎缩,又导致成类风湿性心脏病,最后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八年七月杨华修炼法轮大法后绝处逢生。 兀亚莉女士今年五十七岁,一九九九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知道了要按真、善、忍的要求修炼心性,做一个为别人着想的人,身心健康,工作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受到同事和领导的好评。 杨华、兀亚莉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讲真相时,被汉中市汉台区鑫源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七月二十七日,兴汉新区公安分局警察分别告知家人她们已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在不通知当事人律师,不告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偷偷地对法轮功学员杨华、兀亚莉进行所谓“庭审”。 家人多次问询情况,希望汉台区法院对杨华、兀亚莉案件提请撤诉,并根据相关法律条款递交建议申请及《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和委托律师的辩护意见。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希望汉中市中级法院、汉台区法院能依法办案,秉公执法,选择正义,尊重俩人的上诉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尽快恢复被害人杨华、兀亚莉的人身自由,千万不要为一个错误命令而给自己的人生造成污点,成为深深的痛悔,祸及家人。守住心中的那份善良,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就会为自己和家人带来一个美好的未来!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法院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东段 电话:0916—2511037 电子邮箱:htfy0916@163.com 院长:杨建军 电话:13700266003 汉台区法院刑事庭电话:0916-2536523 庭长:索晓江 副庭长:郑波(杨华案的主要负责人) 汉台法院副院长罗文宇、徐 亮 汉台法院执行局长薛 凡 汉台法院政工科长钟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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