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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赵华、沈阳市王洪峰等被送入监狱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赵华、翟丽、张德申(坤)、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王洪峰四人已被送至监狱。

赵华被送至沈阳市东陵监狱,翟丽被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王洪峰被送至沈阳大北监狱,张德申(坤)去向未知。

据悉四人被非法判刑期限为三年、四年、五年、六年。

据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消息显示:喀左县法院对王洪峰非法判六年,对赵华被非法判四年,两人现已上诉到朝阳市中级法院。负责他们案件的是刑二庭。

赵华、翟丽、张德申(坤)、王洪峰四人因在朝阳市喀左县公营子镇101国道大型广告牌上挂法轮大法好条幅,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初陆续被非法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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