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我在一家国企公司上班,曾做过九年的出纳员。原本我是在市场方面做工作的,在专业上表现的挺好的,领导不想让我换岗位,但是我们的会计说了一句他们没法反驳的话:“技术是可以培养的,但人品我培养不了。”就这样经过多方协商,我调入了财务室。 在出纳员的这个岗位上,我工作了九年。在我们这个公司财会制度不是很完善,要想钻空子,那可是有好多的机会,但我从没这么做过,也不往这方面想。因为我是个大法修炼人,我得按真、善、忍的标准做。 在我们单位出纳的工资并不高,在我手中掌管了十多万的账外资金,我也就是保管着,从不动心思用做其它。别的不说,我就是存个理财,存个定期,保守的说那也是每年至少三千到六千元的其它收入啊!根本就没有其他人会知道,也不会产生任何的负面影响。我工作了这九年就没那么做过一次。 还有一次公司经理离职,有一笔一千八百多元的专项款,我拿给他,他直接说:你自己留着吧,别吱声了!我不要,他态度强硬的说:你就自己留着!我没办法只好回到办公室了,但我觉的我修大法了,我不能要这钱。大概过了两天吧,我再次找到他,我把钱给他。他不理解,我就和他说:“我不能收这钱。我得按真、善、忍的标准做,法轮大法是佛法,我对我的信仰是认真的!我在财务工作中也没收过这样的钱! ” 在我们公司的福利中,有一项是药费,每年少时一次,多时三、四次,只要按规定开个发票就可以报销了。但是我觉的我修炼大法了,身体也好了,也没病,所以我就不报了。办公室的同事不理解,我就和她说:我是修炼大法了,从大法中受益了,所以我身体才会好,大法让人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我也没有病,我也没花过药费的钱,我要是开药费发票,我不就是在造假吗?所以我就不要了。 在今年三月份我从财务室调离,离开时我把我手中账外资金,全部交给交接工作的人。把我手中已从账中一次性支出,但找不到人来领取的五千元现金也一并交了出去。用我的话说:我要不是修炼大法的,我就留着,反正也不会有人知道!我的一个姐姐,是个公务员,曾说过那么一句话:“我要不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凭啥不吃、拿、卡、要啊!” 我们都是修法轮大法的,所以不会那么做,大法教我们做清白的人,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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