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河北省邢台市桥东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孟杰非法下达判决书,张孟杰被非法判刑五年,罚款两万元。家属与本人已提出上诉和控告。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张孟杰和另一法轮功学员李文爽去看望身体欠佳的老人,在邢台市桥西邢钢东生活区家属院门口,发现有个男的跟踪。他们去了老人家没人,就各自骑电动车回去。在回去的路上,他们被拦截绑架。整个过程,参与绑架的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说什么原因。当天,张孟杰家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家都被查抄。 张孟杰和李文爽被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张宏康、吴书起等人非法关押到邢台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长达四十三天,张孟杰被桥东检察院构陷到桥东法院。被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一年零三个月有余。 张孟杰的家属多次找桥东法院主管办案人马军骁讲真相,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多次给马军骁邮寄真相资料、打真相电话,马军骁威胁说:你们法轮功再给我寄材料、打电话,我就重判。 桥东法院两次通知律师开庭,都无任何理由通知律师取消开庭。十一月五日桥东法院又再次通知律师十一月八日下午两点开庭。 律师在法庭上依据法律条款,针对他们对法轮功的迫害,揭露他们的违法行径。律师指出张孟杰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四十三天,实属非法拘禁,指桥东公安分局、检察院非法关押,要追责非法拘禁罪。 律师指出,法轮功是合法的,你们在知法犯法,将来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所以法轮功拥有的一切书籍和资料都不违法。律师的辩护使得公检法人员哑口无声。 庭审后,张孟杰家属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及河北省检察院、邢台市检察院、法院、纪检部门提交了刑事控告状,状告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警察张宏康、吴书起、邢台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主任邱有林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同时要求依法追究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史丽娜、刘近华的责任。家属还要求依法撤销对张孟杰的非法起诉,释放张孟杰回家。 法庭上,律师为张孟杰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使得公检法人员哑口无言,并且整个庭审一直是律师占主导,检察院公诉人更是慌慌张张,找不到自己要用的材料,最后说:就按你们说的吧,主审官说择日宣判。 这本是一场辩胜的官司,但受害人仍然被枉判。显然是法院无视宪法,无视法律,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法轮功修炼者按照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是完全合法的,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相反,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干涉法轮功的信仰自由,非法剥夺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现政权所发起的反腐大潮其实是对行恶者的报应,如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周本顺、李东生、张越等,名义上是反腐下去的,实质上是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希望邢台的公检法官员,认清形势为自己的未来着想,为自己的子孙后代着想。 相关责任人电话: 邢台市桥东区法院 地址:桥东区东卫生街169号 邮编:054001 院长书记:姚振忠 13932962738 副书记:赵海民 17703390779 0319-3635061 副院长:张亚林 17703390700 0319-635110 副院长:范建敏17703398860 0319-3635085 刑庭庭长:李连义 17703390698 刑庭副庭长:马军骁 (女) 17703390699 (主管迫害张孟杰案件,桥东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都是她主管)
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 地址:桥东区泉南东大街766号 邮编:054001 电话:(0319)-3232818 检察长:李现民 17603191567 0319-3232666 检察长:要晓伟 13831938828 副检察长:王德章 15603196599 副检察长:常 顺 15603191599 副检察长:王根英 15603197366 袁秀峰15603198088 副检察长:杨玉金 15603195658 公诉科副科长:刘近华 15603198082 邢台市桥东区公安分局 地址:桥东区泉南东大街 邮编:054001 电话:0319--3098041 局长:李文亭 13363727999 政委:李文红 18831986899 0319-5257201 副局长:郭 平 13393090655 0319-5257209 现国保大队长:尚峰 13315915678 原国保大队长:吴书起 13613291521 邢台市防范办 地址:邢台市新西街166号 邮编 054001 区号0319 李会生 副主任0319-- 3699661 13931912996 赵忠孜 副主任 13303193636 赵 辉 副主任 15930059666 孙聚民 调研员 0319--3699151 13722931799 王 莺 秘书科长 0319--3699965 13315938668 邢台市中级法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邮编:054000 白峰书记、院长0319--2236001 陈保利 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0319--2236008 17703390008 刘孟印 副书记、副院长 0319--2236006 17703390006 13931923297 田浩 副院长 0319--2236003 13383198668 18803198668 齐志海 纪检组长 0319--2236366 17703390007 13503193810 南国江 副院长 0319--2236002 13393193999 15130999099 田国英 副院长 0319--2238758 17703398008 13930978808 邢台市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337号 邮编:054000 电话 区号0319 邢伟 书记、检察长 郭凤鸣 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0319-2231616 13363790396 赵志军 副书记、副检察长 0319-2234555 18631925555 曹振义 副检察长 0319-2231611 15832930369 辛辉 副检察长(分管公诉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0319-2238601 18931927770 左建水 副检察长 0319-2236362 15932298899 苗永革 副检察长 0319-2238602 18603192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