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老弟子了,原来在省直机关工作,是中层领导。自学了大法后,按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所以在家、单位都做个好人,受到上级和群众好评。现在我将我参加学法小组学法、圆容大法、做好协调等修炼情况,向师尊和同修们汇报一下,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们慈悲指正,合十。 一、学法之中体现着修炼 师父说:“集体学法是我给大家留下来的,集体炼功是我给大家留下来的,除了迫害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中国大陆之外其它地区都得这样做。没有理由不做,它关系到未来人得法修炼的问题,所以呢,集体炼功学法是不能没有的。”[1] 二零一七年六至八月份,我退休回原籍老家暂住,参加了当地学法小组的集体学法,每周两次,发现有不少同修思想老是不集中,心静不下来。如在学法前,大家一起发正念时顺便等一下其他的同修。有的同修来晚了,大家就好奇的睁开眼观察是谁来了呀?影响入静发正念。还有就是大家读法时,都愿意多读一点。大家学完法后,不怎么交流,一般就各自回家了。我就把我所在地学法的体会讲给了他们:大家学法时,其它层次的众生和这个空间屋子里的生命都在听我们读法,如果我们在读法时,中间有人插话:“该你了”、“你再读一段吧”、“你咋读起没完了”等等不是法中的东西,这样其他生命不知我们读的哪些是法,哪些是我们的插话,众生都分不清的。我用商量的口吻说:我提一个建议好不好?今后我们在读《转法轮》时,不管轮到谁,不管大小段落,就读一个自然段,顺时针方向轮着读。后来学法中证明这个方法很好。 同修A,六十多岁,从企业退休,退休金每月三千元左右,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另过日子,由于儿子没有固定工作,收入不稳定,日子过得都很紧巴。该同修的子女经常向他伸手要钱,他本人忙于养羊,平时没有时间学法,有时羊吃了别人的庄稼,他还得赔给人家损失费。同修们建议他把羊卖了,谁知他又养起了猪,还是没时间在家学法,到学法点上,就他读的不成句,有几个同修给他指出来哪读错了,说话的口气生硬,声音很大,带着责备怨气。我说:大家小点声不行吗?同修们说:他耳朵有点背,小声他听不见。有一次学完法交流时,我说:咱们是修炼人,说出的话和发出的意念是有能量的,大家都认为A同修耳聋,大声喊,一是不符合修炼人的标准,没修出善;二是影响不好,楼里的邻居怎么理解我们;三是给同修加的都是不好的物质。以后我们离A同修最近的同修注意纠正A同修读错的句子,其他人就不要提了;说的时候,口气要和蔼,要体现出善,这也是修炼的一部份。当时起了点作用,下次又是老样子了。 有一次学法前,我在同修家上网发送“三退”名单和给明慧编辑部发一篇稿子,到了八点集体发正念的时间了,我的事还没有办完,等我办完事,到里屋学法地点发正念时,晚了三分钟,B同修提出:“发正念了,大家要步调一致。”我说:“我有重要的事。”心里想,这个点上就有少数几个人能面对面讲真相劝“三退”,我没耽误学法,也没办私事,心里有些不平衡。学完法交流时,B同修又提起此事,意思是让我说几句,我没有发言。回去后我想起了师父说的“学法得法 比学比修 事事对照 做到是修”[2]。隔两天又在一起学法,学完法后,我第一个发言,把我心里想的全倒了出来:一是觉的高人一等,认为在做救人的事没有错,我可以例外;二是没有集体观念。诚恳的向B同修和全体同修道了歉,表示今后与大家保持行动一致。 紧接着一位七十多岁的男同修诚恳的说:“我向A同修诚恳的道歉,以前纠正你念错法时,声音大、不善,看不起A同修,我从现在起改正。”有两位女同修也向A同修道歉,表示要用善心对待A同修,修去对同修的抱怨心。 其他同修也学会了向内找。我觉的这才是修炼人的场,我被这种场合感动的流出了眼泪。感谢师父为我们这些不争气的弟子操心,我们这个学法小组总算学会向内找了,会修了。 后来,这个学法小组,学法时,大家都不喝水,能双盘的双盘,能单盘的单盘,中途没有人上厕所了。读法时气氛平和,读完法有急事的走后,大家也愿意交流了,大家觉的提高很快。现在的学法小组,不只是单纯的学法场,同时也是修炼的场,大家向内找的场,讲真相交流的场。 二、在营救同修中 整体配合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我市很多位大法弟子因参与制作真相台历的项目被非法抓捕,我参与营救一位同修。记得当时有很多同修怕心很重,把同修做大法救人事的多少,作为是否精進的标准。针对这些情况,协调人,组织项目组和附近各学法小组同修集体观看师尊在“澳洲法会讲法”录像三遍,针对同修被非法抓捕的事件,大家向内找自己,而不要找被非法抓捕同修的不足。师尊告诉我们:“真正修炼,就得向心去修,向内去修,向内去找,没有向外去找的。”[3]我们把所有认识该同修的学员找到一起。 1、向内找修好自己,发好正念 冤判发回重审 同修们通过学法、向内找,觉的台历项目做得太大,不符合资料点遍地开花,部份同修有好大喜功的心,不注意电话安全,协调不力等因素。同修间存在着依赖心、埋怨心、怕迫害心、遇事找别人的常人心等等。三个协调同修通过学法,觉的我们营救同修,要引导大家向内找,修好自己,帮助不精進的同修走出来,做好三件事。让大家明白,师尊用承受换来的时间,是要我们修好自己,救度众生(包括公检法司的有缘人),同修们在参加项目中都成熟起来,通过写真相信和面对面讲真相救度众生,救度公检法人员,这才是师尊所要的。随着同修的在法中提高,几个小资料点随即建立。 通过营救项目组和全市同修发正念,形成整体,使区法院非法庭审两次被取消。后来大家有些懈怠再加上其它的原因,区法院非法开庭,不顾律师当庭的无罪辩护,冤判同修五年。项目组同修认识到,我们要以法为师,他们说了不算。同修不服判决,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同修们坚持到市中级法院近距离发正念、继续做好三件事,同修们与被营救同修的家属一起配合,使该案被市中院退回区法院重审。这是我市有关法轮功案子破天荒头一次,连二审律师都感到意外。这正说明了师父正法整体形势的推進,同时也说明了同修们正念正行的力度,其实我们只是动动嘴、跑跑腿,还是师尊加持的结果。 2、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办案人 师尊讲:“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这就是在建立觉者的威德。”[4] 一审结果被市中院退回区法院重审后,协调人不起欢喜心,组织了一次十几位同修参加的小型交流会,同修们围绕着两条主线,一是学好法向内找,整体修炼提高;二是继续配合好,抓紧发正念、讲真相救人。一审前后,因区检察院按中共邪党对法轮功案件的惯例,不核实所谓证据,就将当地派出所在同修家中非法抢走的大法书籍和救人的真相资料当成所谓的证据,起诉到区法院,被营救同修家属把当地派出所违法办案(执行省、市政法委及六一零的命令)、检察院玩忽职守办案,法院不按法律办案向中央巡视组、省检察院、省法院、市检察院、市法院及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申诉,控告他们的违法行为,对他们起到了震慑作用。 一审结果被市法院驳回后,协调人与同修一起学法交流。修炼人没有敌人,在公检法的众生也是被迫害的对像,他们不是我们的对立面,我们也要慈悲的救度他们。协调人认为:我们是救度众生的主导,律师重点讲法律真相,搞清证据;家属只讲自家的修炼人在哪都是好人(因邪党有内部规定,不准公检法司公务人员听法轮功人员讲真相,对真相信也是不传不看)。我们陪同家属一起向区政法委、六一零、检察院讲述被迫害同修在家是好家长、好丈夫,在单位是企业的经理的好助手,邻里之间团结和睦、还经常帮助邻居老太太家干力气活。证实炼法轮功的在哪都是个好人。派出所把好人抓起来了,造成家庭生活不便,精神压力也很大,女儿上大学经济困难,面临辍学的危险。区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头目都是新上任的,他们也承认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我们通过启发他们的善念,获得了他们的同情,并表示帮助我们协调。 协调人和家属商议,我们还针对检察院、派出所、法院、居委会、办事处等单位性质不同、职位不同写不同内容的真相信。大部份同修以发正念为主,不误讲真相救人的大事;少部份同修分不同时期写不同内容的真相信,帮助他们分清现政权与江泽民集团不是一路人:一个是坚持依法治国、弘扬传统文化;一个是以腐败治国、出卖国土、打压修炼好人的暴政。最后,法院二审将该同修一审冤刑五年改判冤刑三年半。虽然没有达到同修们所要的“无罪释放”的意愿,也改写了我市多年对法轮功 冤判案件二审维持原判的历史。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实修〉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4]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