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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
文/洞见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河南省郑州(新密)监狱是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男性法轮功学员一入郑州监狱,一般首先进入九监区(若九监区已满就进入其它监区)。九监区分三个监区。每个监舍有一、两个刑事犯,两个邪悟者和新入狱法轮功学员组成。然后对新入狱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深化”洗脑。

一、转化过程

每天把人封闭在一个房间里,不准与别人接触说话。邪悟人员从早到晚给你“交流”认识(当然用的是邪悟的歪理、断章取义的曲解法、欺骗刚入狱的法轮功学员),逐渐引到他们邪悟的认识上。开始在生活方面甚是“关心”,如果十天二十天没有效果,还不“转化”,就开始夜里加班“谈心”:由三四个人轮班“熬”,一般要熬到凌晨三四点(监狱六点钟起床)。实际上是不让睡觉,施加压力。

若再不“转化”,就整夜不让睡。值班的犯人每十分钟骚扰一次。限制上厕所,解手限时间。同时,让犯人找茬,辱骂刁难,无事生非。

主要手段有,罚站,不让坐凳子,地上泼水,连地上都不让坐。不准去小卖部买东西,不准洗澡。把毛巾、牙刷、卫生纸偷走不让用,吹电扇,天冷时不让穿厚衣服,不让穿鞋,不准喝水。有些采用无形恶劣手段,现在回想起来都不寒而栗!

再没有效果就不让吃饭,理由是:不认罪不能吃犯人的饭。有时两、三天给一个凉馒头,有意逼迫法轮功学员绝食。再利用插管灌食的机会摧残人的身体,摧毁人的意志。

若真不“转化”,该法轮功学员有可能转到其他监区进行迫害。若“转化”,就要写“悔过书、保证书、认罪书”,同时还要写思想汇报。然后继续洗脑进入深化过程。

二、深化过程

深化过程是个换脑的过程。时间两个月。有邪悟者按照狱警安排的内容对已“转化”的学员进行洗脑。

深化结束后还要写揭批材料,并且在九监区进行公开发言。之后下队进入劳动监区服刑。

河南郑州监狱九监区利用职务犯、刑事犯以及邪悟和高压下迷失方向的人,采用软硬兼施的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编造谎言、制作各类污蔑法轮功的光碟、优盘以及所谓的“教育转化教材”进行洗脑(如陈斌的光碟及书籍、王志刚的光碟等)。狱警用“挣高分减期”来诱骗犯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到现在,郑州监狱有些人迫害法轮功已十多年了,参与迫害的人员有:

610主任 李喜龙(从99年以来李喜龙、牛小学、李广兴一直是主要迫害者)
610副主任 鲍××(后调离)
九监区大队长 李喜龙 张友来 尚红章
九监区副大队长 牛小学 李广兴
九监区分监区长 李广兴 郑君伟 刘海全
分监区大组长 段学义(诈骗犯) 李刚(郑州刑事犯) 李志军(诈骗犯)
转化小组组长 朱华军(邪悟者) 姚国平(邪悟者)
深化小组组长 张双利(邪悟者) 刘刚(邪悟者) 黄海民(邪悟者) 张友忠(山东刑事犯) 李政道(邪悟者)

善劝参与迫害的警察

据说现在郑州监狱有不少过去曾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警察清醒过来了。不愿意、也不再参与迫害了。也许是看到或预感到了共产党发动的这场对信仰、对善良民众的迫害运动最终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当然,这场迫害运动只要不结束,还会有人参与继续迫害。再坏的事都会有人做的,不惜拿自己的生命和未来打赌。其实人信不信修炼,信不信神佛另当别论。不是人各有志嘛,那为什么非要强制改变别人的信仰?监狱所采取的手段又都是见不得人的。欺欺哄哄,耍尽花招,用尽了流氓无耻的手段,与人渣恶犯有何差异,这哪是一个警察干的事?这哪是政府干的事?那些“转化”法轮功的警察说话虚假伪善,时间长了,连人格都扭曲了,还自我感觉良好。实际上稍微用点理智思考,就明白自己干的是好事还是坏事了。即使是为了职位、为了那份工资也不能失去做人的底线哪!也不能太伤天害理呀!如若用现行法律来衡量,你们也知道很多行为都严重触犯了刑律,有的人已是负罪累累了。这些会不了了之吗?难说会直接累及到下一代。

那些侥幸“迫害没有留下证据”,把共产党当作靠山的人,如果不是太无知,那就是自我安慰。连不太懂法的犯人都对法轮功学员说,“将来我们都是证人。”有个法院的法官对一个要控告警察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这样说:“眼前还不到时候,共产党类似这种运动搞的多了,这场迫害运动一结束,自然会有他们的下场。”

想一想,假如真的有清算那一天,共产党会为你承担责任吗?领导会为你承担责任吗?你现在取得的所谓“转化成绩”,什么“荣誉称号”,说不定都将成为你的犯罪证据。

这几年的形势可谓翻天覆地,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大批高官相继落马,包括政法委书记周永康、610头子李东生、两个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和郭伯雄、薄熙来、王立军,还有苏荣、令计划等等,正副国级和省部级的就有100多人,都是跟着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老百姓都说,这是善恶有报在兑现哪。

自从2015年《立案登记制》这一新政策出台以来,已经有二十多万老百姓用真名真姓把江泽民告上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两高给超过十万人发了签收和回执。而且,江泽民在国际上33个国家50多个法庭,已经被起诉和控告了,罪名是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江泽民连自身都难保了,它更保不了下面跟着干的人了。

你在监狱内工作,希望你也一定要看清形势,千万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咱别给中共和江泽民当替罪羊。

其实你知道吗?法轮功就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现在法轮功已经洪传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香港、澳门、台湾都可以自由的修炼,全世界只有中共剥夺人的信仰自由、一直在迫害法轮功。

事实上翻遍中国的《宪法》和所有的法律,找不到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是违法的。《刑法》300条根本都没有涉及到法轮功。

天安门自焚是江泽民集团为了煽动老百姓对法轮功的仇恨,而找人拍的造假新闻。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早在2001年的时候就把“自焚”定性为国家恐怖主义行为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出于江泽民个人的妒嫉。

二零一七年六月份,国内互联网上公开了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总署令,废除了江泽民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这几年,国内有上百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近一千场的无罪辩护,充分证明了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而迫害法轮功却是违法违宪的。

也许你会说,自己只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哪怕违法,出事也有上级扛着呢。但是你知道吗?二零一六年三月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取消了“因执行上级命令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条款,明确了“谁执行,谁负责,不能免责”。

而且,《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实在这场迫害中,参与其中的公检法司、610人员也是受害者。因为中共一向擅长“卸磨杀驴”。中共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都是错的,都是利用一批人去整另一批人。一旦中共要自保的时候,那么被利用的人就会成为替罪羊。

当年文革结束的时候,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了;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公检法系统的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只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

这些年来,法轮功学员冒着被迫害的危险,不顾个人安危,秉着善心,持之以恒的给警察、众人讲清参与迫害的利害关系,让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真相。他们在看清形势后,都不再参与迫害,而是选择将“枪口抬高一厘米”,有的警察还在职权范围内默默的保护着法轮功学员。

希望你在明白真相以后也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请你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送上两句话,权当提醒:

做中华儿女 不做马列子孙
做人民警察 不做中共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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