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我叫如玉,女,今年三十九岁,家住河北农村,是做经销服装生意的。现在我谈一下自己学大法后是如何做人、如何做生意的点滴体会。 我曾经是一个自私自利不吃亏的人,听妈妈说我从小时候就多吃多占,人家给点吃的不抓完不算,长大点时,别人到我家借农用工具什么的都借不去,我会把人家要借的东西藏到不易找到的地方……唉!我都为自己感叹,如果不学大法,在重现实利益的当今社会中不知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幸好我在一九九七年随母亲一同修炼了法轮功,那时我十八岁。我从大法中认识到了一点浅显的道理,人自私想占有是不好的事,是在做伤害别人利益的事,炼功人在哪都要做一个好人,我就改掉了很多坏习惯,不再与人争斗计较,遇到问题能站在炼功人角度为对方考虑了。 心灵得到了净化,我身体也发生了变化。小时候得了阑尾炎,不敢吃凉的食物,不敢吃水果,发烧时浑身无力,医生说得开刀做手术,因家里经济条件差也没做。自从修大法后,什么冷的热的、剩饭菜都能吃了,不知不觉的阑尾炎好了,再也没犯过。 经人介绍我认识了丈夫,他是离婚的。在结婚的准备期间,见丈夫原来结婚时的家具还可以,扔了很可惜,都换新的花费又大,就同意他家的安排。我若不学大法可做不到,结婚是人生一大事,谁愿意用人家结婚用过的东西呀!不掉身价吗?我的亲友、丈夫的亲属也议论:你一个大闺女这样结婚,你不觉的委屈吗?他们既为我不平又赞我的人品高尚。我娘家也没向丈夫家要什么彩礼就结婚了,又得到了丈夫的亲属和乡邻的好评,称炼法轮功的人结婚就是不一样,现在娶个媳妇得花多少钱呀。我学大法了还追求钱财干什么呀!只要丈夫人品好,支持我学大法就行了。 我和丈夫先是在县城租了个门店,做起了卖服装的生意。我就凭着在大法中领会到的理,严格要求自己。做生意不欺不骗、不以次充好、不强买强卖,让顾客少花钱买到放心货,诚实讲信誉,赢得了顾客的好评,让我店的生意越来越兴旺。从前自私、狭隘的我,不再计较个人得失,不做见不得人的事,发现顾客丢失的钱包、手机都如数归还,这在以前是做不到的。因我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向顾客讲大法洪传及被迫害的真相,不断被警察上门骚扰、非法搜查。丈夫怕我受到迫害,我们被迫关门把经营红火的门店转让出去。 后来,我们在村镇租了门店继续做服装生意,我没有因上次开店时受到非法干扰而改变我的信仰和做人的原则。顾客由生面孔变成了老熟人,生意又逐渐好了起来,我们就把这个店买了过来。生意依然兴隆,我对自己的要求也高了,信誉度也越来越高。有的顾客说:“我在别处看了一圈也没买,觉的信不过,最后还是到你这来买。”我笑着回答:“我是学真、善、忍的,法轮大法教我做好人、讲诚信,所以就有很多回头客愿意照顾我的生意,就像您这样的。”我不管進店者是初次来还是老顾客,都给他们一个最低价格,使得比较刁钻的顾客在我这也不刁难人了。 在经济不太景气的大环境下,在店铺林立的同行竞争中,有的生意难以维持了。我常听人哭诉:现在什么买卖都不好干,挣得少赔的多。我觉的生意好不好做在于人的那颗心,我这店为什么一直兴旺,关键是我用自己在大法中认识到的理来做人,人好生意才会好嘛。我们师父讲:“我们常人修炼的这一部份,不管你有多少钱,当多大官,你搞个体经营、开公司,做什么生意都没关系,公平交易,把心摆正。人类社会各行业都是应该存在的,是人的心不正,而不在于干什么职业。过去有个说法,什么“十商九奸”,这是常人讲的,我说那是人心的问题。要人心都摆的正,公平交易,你多付出,就应该多挣钱,那也是在常人中你付出才得到的,不失不得,劳动所得。”[1] 我用真、善、忍标准衡量,先学会了做人,才懂得了如何搞经营,才逐渐有了今天小店的兴旺。 愿那些对法轮功还不了解的朋友或经商遇到困境的生意人,能从我的体会中得到一点启示。用自己人性的一面来认识法轮大法,相信法轮大法好,一切都会有好的转机,幸福平安会随时相伴。朋友:千万别错过机会呀!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