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法轮功学员向青山,二零一六年九月被绑架到金堂县看守所,后取保候审,看守所要求他定期去报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向青山再次被绑架到金堂县看守所。 据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向青山已被秘密判刑三年六个月,他被判刑的情况家人和亲属没有得到任何相关通知。其妻赵素蓉去法院要判决书,法院明确告知:“不可能给你!”家属提出上诉,并依法控告了杨柳派出所长张健和国保人员陈福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赵素蓉抱着一岁的孙子到江源社区补办户口本,被社区人员通知派出所,杨柳派出所警察刘江马上开着警车到社区实施绑架,强行拉扯中扯烂了赵素蓉的衣服,连同孙子一起被劫持到杨柳派出所。 国保警察陈福刚马上赶来,和刘江一起逼问赵素蓉,控告信是谁帮助写的,赵素蓉完全不配合。刘江嚣张地说:“我就不信黑,能有啥报应?”还说向青山在法庭上喊“法轮大法好”,被判了三年六个月。至此,赵素蓉才知道丈夫被诬判的具体情况。 警察反复逼供,赵素蓉一岁的孙子饿了一天,吓得哇哇大哭。警察打电话叫赵素蓉的儿子来带走小孩,准备把她单独收监,赵的儿子儿媳识破了他们的阴谋,都拒绝配合。下午一点过,赵素蓉脱离险境回到了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