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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关押五月余 山东蒙阴县高凤兰被无罪释放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蒙阴县老年法轮功学员高凤兰,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因发放真相台历,被不法之徒劫持到临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五个多月后,于今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无罪释放回家。

高凤兰,女,今年六十二岁,是蒙阴县恒昌公司退休职工。因坚守信仰法轮功,她曾在二零零一年被蒙阴县六一零非法劳教二年,二零一四年,又被当局非法拘留迫害,身心受到摧残。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高凤兰在集市上向世人赠送明慧真相台历时,被中共便衣跟踪,遭到蒙城派出所警察绑架,蒙阴公安局六一零人员李勇和蒙城派出所公所长等,闯到其家中非法搜查,逼家人签字,并交上三百元(所谓的体检费)之后,送往临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之后,转为非法逮捕。十一月二十五日,警察又上门要其家人在批捕证上签字,欲对高凤兰进一步定罪陷害。

高凤兰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狱警利用牢头狱霸折磨她:不让睡觉、罚站岗、吃低劣饭食、买高价日用品、逼迫背监规、穿犯人马甲、报数等,令人发指的是,当高凤兰坚决不背监规、不穿犯人马甲、不报数、不顺从犯人时,被狱警强行施以手铐酷刑长达一个月时间,手上被铐出了血,洗脸、洗衣服、刷牙、上厕所都得别人给帮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蒙阴县的两个所谓办案人员突然到看守所,强制高凤兰在审问资料等上签字,欲构陷高凤兰,还编造一个叫张兴棚的人指证她在二零零一年五月九日进京上访,而那时高凤兰早就被非法劳教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里了。高凤兰坚决不签字,抵制他们的不法行为,当场揭穿办案人员的阴谋,自己无罪,并讲明善恶必报的道理,两个所谓办案人员无奈走了。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在亲朋好友的营救下,高凤兰终于被无罪释放回家,当天到看守所接她的警察是开着一辆黑车去的,把高凤兰送给家人后,就立即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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