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邢台市六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孟杰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被警察跟踪绑架,被非法关押至今已经满一年了。 近日得知,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通知律师暂定于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对张孟杰非法庭审。 张孟杰原在邢台市桥东区政府工作,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他就戒掉了烟酒,并且身体上多种疾病不治而愈;在工作中,张孟杰严格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并且把以前收受的礼品通过其他形式都退回;在家中,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精心伺候病重的老母亲。 二零零三年,市610企图强行绑架张孟杰,他被迫流离失所。当时有政策,可以提前离岗,他已申请。但是从二零零三年底,单位就停发了他的工资至今。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十点多,张孟杰和李文爽去看望身体欠佳的老人,在邢台市桥西区邢钢东生活区东家属院门口,发现有个男的跟踪,去了老人家没人,就各自骑电动车回去。在回去的路上,他们被拦截绑架。整个过程,参与绑架的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说什么原因。同时张孟杰家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家都被查抄。 之后,张孟杰和李文爽被非法关押到邢台市洗脑班。期间,转化人员和邪悟者天天围着张孟杰灌输他们的歪理邪说,企图让他放弃修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十点,桥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又对张孟杰和李文爽非法刑事拘留,关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十二月十六日,看守所送去一个批捕通知书。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家属去找检察院,他们告知案卷已退回桥东分局国保,后来家属一直找桥东国保未果。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得到消息,张孟杰被桥东检察院构陷到桥东法院,企图进一步迫害。 近日得知,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通知律师暂定于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对张孟杰非法庭审。 张孟杰的家属多次找桥东法院主管办案人马军骁讲真相,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多次给马军骁邮寄真相资料、打真相电话,马军骁威胁说:你们法轮功再给我寄材料、打电话,我就重判。 家属也多次找有关部门,要求放人,但是他们相互推诿,欺骗家属。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严重破坏了国家宪法及法律。 附:写给有关人员 “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这是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前人大委员长乔石为首的中共人大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社会调查得出的结论,并于当年年底提交给了中央政治局。 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时七个政治局常委中有六个常委不同意,但小肚鸡肠的江泽民出于妒忌,一意孤行,执意推行迫害政策,所采取的一切手段全部都是违法的。 如今,这种迫害遭到了全世界正义力量的反对,法轮大法已经传播到世界各地,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有了法轮功修炼者。习近平显然不想替江泽民继续背这个黑锅,无意延续江的迫害政策。而且随着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向各界讲清真相,全国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明白了真相,不再盲目追随江泽民,纷纷对在押的法轮功学员撤案、退卷、宣告无罪释放等,目前已成为一种潮流,不妨我们一起看看近几年的形势变化: 二零一三年废除了劳动教养条例。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官方媒体公布公安部已确认的14种邪教组织,其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通告: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这一司法举措为控告江泽民提供了法律保护与支撑,从而引发了20多万人的“诉江”大潮。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了对法官、检察官办的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正式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取消了旧条款中的“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撤销了警察职务犯罪的保护伞。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日,《人民日报》同一版面,连续发表三篇有关中国信仰问题的文章。文章称:“我们必须牢记,对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和斗争方法消灭”,并提出“要一切着眼于群众和尊重人民的自主选择,就要确定并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表明了现政权对信仰问题与以往完全不同的态度和政策。 近日,《国务院公报 第28期》的内容被热传: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废除包括两个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相关文件,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网上披露了这条消息,说明习近平政府在向人们释放“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合理合法”的信号;说明江泽民团伙对法轮功的迫害面临被清算的结局。 在此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别为了一时的利益为中共卖命,最后当了“替罪羊”,要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着想。遇到法轮功学员,请您一定善待,立即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一句良言,一句安慰,都将带来善果,会保佑您一生平安幸福。 相关责任人电话: 邢台市桥东区公安分局 地址:桥东区泉南东大街 邮编:054001 电话:0319--3098041 局 长:李文亭 13363727999 政 委:李文红 18831986899 0319—5257201 副局长:郭 平 13393090655 0319—5257209 李 胜 13393092198 0319—5257202 刘文清 13393098897 0319—5257205 贾英超 13393092678 0319—5257207 纪检书记:石建伟 13393090111 0319—5257208 政治处主任:王 婧 13932969909 13313392666 警务保障室:苏 峰 13393090806 副政委:姚振岭 13393291555 指挥中心主任:董晓军 13393093999 国保大队长:吴书起 13613291521 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 地址:桥东区泉南东大街766号 邮编:054001 电话:(0319)3232818 检察长:李现民 17603191567 0319—3232666 检察长:要晓伟 13831938828 副检察长:王德章 15603196599 副检察长:常 顺 15603191599 副检察长:王根英 15603197366 袁秀峰 15603198088 副检察长:杨玉金 15603195658 王英耀 15603195799 纪检组长:李春梅 15603196636 0319—3232809 政治处主任:孙金平 1560319619 0319—3232808 公诉科副科长:刘近华 15603198082 科员:许亚新 15631983260 科员:卢苗苗 15603198002 科员:宋灿灿 15603193608 科员:郑 娜 15603190201 邢台市桥东区法院 地址:桥东区东卫生街169号 邮编:054001 院长书记:姚振忠 13932962738 副书记:赵海民 17703390779 0319__3635061 副院长:张亚林 17703390700 0319__635110 副院长:范建敏17703398860 0319__3635085 办公室主任:郭永丽 17703390660 0319__3635089 法警队政委:简兵 13931906666 0319__3635105 立案二庭副庭长:李国温 13012138886 0319__3635060 行政庭副庭长:王宏伟 15931983399 0319__3635080 刑庭庭长:李连义 17703390698 刑庭副庭长:马军骁 (女) 17703390699 (主管张孟杰案件,桥东区法轮功学员案件都是她主管) 曹永平:17703390695 李书江:17703390711 韩占水:17703390717 韩少军:17703390676 韩 鑫:17703390677 李 丽:17703390689 刘俊岭:13503289196 0319__3025373 王贵堂:13292106661 9319__3034175 邢台市稳定办 地址:邢台市新西街166号 邮编 054045 区号0319 冯利敏 主任 3699656 13903295631 宗召伟 副调研员 3699566 15131999998 王 刚 副主任 3699331 13082029158 邢台市防范办 地址:邢台市新西街166号 邮编 054001 区号0319 王学良 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 3699599 13393091066 李会生 副主任 3699661 13931912996 赵忠孜 副主任 13303193636 赵 辉 副主任 15930059666 孙聚民 调研员 3699151 13722931799 王 莺 秘书科长 3699965 13315938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