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何淑卿2015年7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后,遭国保大队骚扰、绑架、非法关押6个多月,并被单位(河南省汝州市植物保护检疫站)开除工作。 2015年11月16日上午,汝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周晓峰,伙同另一副大队长刘松伟,到何淑卿的办公室, 说受国保大队队长程建阳的指派了解炼法轮功的情况,并弄个笔录让签字,何淑卿没签。他两人走时留个号码,让两点半给他们打电话。 下午,他两人又去何淑卿的工作单位,手里拿着何淑卿寄给高检、高法的控告江的副本,询问笔录,她问这信你们咋拿着?周说上面让叫证实是否本人写的。何淑卿说不符合法律,没签字。周说回去给队长汇报了再找你。出去找到植物保护检疫站站长,说何淑卿写信控告江了。以后再说。 直到2016年11月2日八点多,何淑卿在办公室坐着,程建阳、周晓峰、司机和一个女警察到办公室气势汹汹的说让她去公安局一趟,被她拒绝,四人把何淑卿连拉带抬抬到警车上,并说是陈信周打电话举报(陈信周是检疫站单位原农业科科长,现农业局总农艺师)。 何淑卿被劫持到公安局地下室录口供,她不配合,不签字,后来被劫持到国保科七楼后,拉到公安刑警队照相按手印,直到下午六点多拉到骨科医院体检,并通知何淑卿丈夫及单位领导,我单位领导尹向涛(汝州市农业局植保站站长)到场后,就把她直接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时间已是晚上8点多。看守所值班人员张娇娇让女3号关押人员围住打何淑卿,把衣服撕破。 2016年11月3日,不法人员不出示任何证件到何淑卿单位办公室抢走《转法轮》书一本,到家里没有搜出任何东西。周晓峰、和一个姓闫的到看守所非法提审,何淑卿不配合、也没有签字。 2016年12月中旬,汝州市农业局纪检组长郑志强,人事科长李红义、副科长董鹏利在公安局国保科副大队长周晓峰带领下到看守所调笔录,何淑卿拒绝回答签字,人事科长李红义说准备开除她工作。周晓峰在笔录上签字所谓“证明”何淑卿炼法轮功。 构陷何淑卿的卷宗二次被检察院把退回。何淑卿被公安局非法关押到2017年5月8号才通知家属办取保候审出来,在汝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6个多月。 出来后,何淑卿丈夫找现任农业局局长刘均莹要求恢复她的工作,刘均莹说是牵扯政治问题,开除的文件已经下发,没办法恢复工作。实际上是植保站周信周、尹向阳、尹向涛对她的报复,是因为保险公司因灾减产赔农户绝收了的保险费问题,他们弄虚作假,让何淑卿当证明人签字,被拒绝,他们一直耿耿于怀。 善恶有报是天理,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希望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认清形势,静心听听劝告,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着想,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选择。 相关责任单位与个人: 原河南省汝州市农林局局长:李自杰 手机 13639803888 现河南省汝州市农林局局长:刘均莹 手机 15038867888 现河南省汝州市农林局纪检组长:郑志强 手机 13937598556 现河南省汝州市农林局植保站站长:尹向涛 手机 13619825558 现河南省汝州市农林局办公室主任:尹向阳 手机 13700758117 原汝州市农业科科长现汝州市农业局总农艺师:陈信周 手机 13937532836 汝州市农业局人事科长 :李红义 手机 15994016014 汝州市农业局人事副科长:董鹏利 手机 15225010555 汝州市国保科司机:张建民 手机 13592190201 汝州市公安国保大队队长程建阳 手机13837550812 汝州市公安国保大队周晓峰 手机 15136967889 汝州市公安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 0375364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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