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法轮功学员李桂霞与谢宝凤于2016年9月30日在朝阳县二十家子集市上向民众讲法轮功的真相时,被二十家子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到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李桂霞当时血压高达200多毫米汞柱,有生命危险,但朝阳县国保大队长梁士武仍强行将她送去朝阳市看守所。看守所怕担责任拒收,梁士武又用非法手段把李桂霞强行送进看守所关押。 李桂霞与谢宝凤于2016年11月被非法批捕。 2017年4月27日上午9 时,朝阳县法院非法庭审李桂霞、谢宝凤,两位律师当庭为两位当事人作了无罪辩护。 但朝阳县法院仍将二人非法判刑,李桂霞被非法判刑4年,谢宝凤被非法判刑5年。 现两人已上诉,9月8上午上诉二审非法开庭。 李桂霞,女,53 岁,幼儿教师,家住辽宁省朝阳县。李桂霞曾是晚期乳腺癌患者,她于1996年6月24日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久,体内肿瘤消失,身体恢复健康。她因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而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 2002年10月李桂霞曾被朝阳县法院非法判刑5年,在辽宁省沈阳大北监狱她遭受野蛮灌食、电棍电击、坐小板凳、三九天浇凉水、不让睡觉、关小号等酷刑折磨。 谢宝凤在2004年被非法判刑10年,在沈阳大北监狱她遭到暴力殴打、强迫从事重体力劳动等迫害。 朝阳市中级法院 刑二庭 李国军 庭长 04213886049;18642196049 孟凡石 副庭长 04213886058;18642196058 曹学昌 副庭长 04213886122;18642196122 王曙光 教育培训科副科长 04213886047;18642196047 付玉东 审判员 04213886064;18642196064 陶蕊 助理审判员 04213886100;18642196100 华政通 助理审判员 04213886357;18642196357 刘竟辉 助理审判员 04213886409;18642196409 王亮 司法警察 04213886352;18642196352 马晓东 司机 18642196292 公诉处处长马永辉:办2972058;15942115577 副处长孙卓辉:办2972055宅2961831;13052608886 副处长李雅慧:办2972052;15184213339 副处长王晓磊:办2972056宅2963777;15804280066 陈继强:办2972061;15642621158 张玉山:办2972055;宅7206679;13464239810 吴火清:办2972053;15142115578 杜京蔗:办2972053宅2611681;13904911681 姜艳杰:办2972056;18404221199 邱晓鸥:办2972052;13942130369 韩振伟:办2972057;18342198188 王晓峰:办2972057;18242125788 张忠民:办2972061;1384217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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