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前言 浙江省各地的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比较严重的,尤其杭州市、金华市和缙云县。但是多年来,浙江省法轮功学员对洗脑班迫害曝光不够,有些消息也过于简单,没有写明关键内容。 十几年来,洗脑班不仅在本省大行其害,而且还到全国各地传授经验,毒害更多世人。 此文所述数据及行恶人员,也不尽完全。借此文倡议浙江省法轮功学员,抛弃常年来面对迫害无可奈何的意识,站出来详细曝光洗脑班迫害事实及参与行恶人员,我们要对洗脑班这一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制止与控告。无论本人被迫害者还是了解情况的人,都可以出来曝光邪恶。 二零一六年的G20峰会,有世界各地国家元首或首脑到访杭州市,应该是我们华夏民族展现古老文明,尽地主风范的时候。可是,杭州民众却感到如临大敌,风声鹤唳,到处笼罩在红色恐怖之中。 一、G20期间杭州市洗脑班犯罪事实 进入二零一六年,在杭州市到处可以看到那些G20宣传片。这一片歌舞升平的背后,有谁能知道,在当局高调宣传依法治国的环境下,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着系统的、由公安和基层政府人员实施的绑架犯罪。 回溯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国最高法院发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知后,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以自己多年被迫害的事实,依法向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投递了控告状,至今已有超过二十万份诉状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犯下的罪行。 浙江省也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起诉了江泽民,非常遗憾的是,浙江省对法轮功学员依法向两高起诉江泽民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以G20安保为由,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中共绑架寿建凤、冯英姿、徐卫华,周姓女学员、林姓七十多岁女学员、富阳市已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孙小军年迈的母亲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到余杭的洗脑班,这是自二零零一年来杭州市610系统(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由人权恶棍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纠集成立)第二十四次绑架善良民众的犯罪事件。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杭州市各城区统一行动抓捕,付慧娅,钱利云,冯琴英,沈樟海,沈节,付小莲,付越,黄家瑛,陈虹,鲍龙怡,柯元红十一位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余杭的洗脑班,即所谓的第二十五期洗脑班。 另外,赵弥被从永康老家绑架到绍兴市洗脑班,张正美被绑架到金华市双龙洗脑班,余玉香被绑架到台州市洗脑班,唐凤杰在十月份被强迫在社区办洗脑班十天,而且被告知,由于诉江工资被克扣。 付慧娅原本和智障的女儿相依为命,她被绑架后,智障的女儿无法独立生活,也被送到了福利院。 另据可靠消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在外出办事时被绑架到一隐蔽宾馆非法关押九天。 在G20开会的几天,杭州市其余被国保知道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限制在家中,不允许离开家门。有专门人员坐在法轮功学员家房门外面,有人来访或外出办事,都得经过这些人的盘问、搜查。还有些法轮功学员被驱逐到外地、被旅游、被软禁在外地等。 在八月十六日绑架事件中,洗脑班人员以G20维稳为借口,高压、强制洗脑迫害, 此次洗脑班,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付小莲、付越、柯元红被非法关押超过二个月。 洗脑班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过程是这样的:在杭州市610的授意下,国保、派出所、街道、社区的综治人员联合作案,或者私闯民宅,或者到单位里,或者蹲坑在法轮功学员经常经过的道路边,强行、暴力的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 绑架每位法轮功学员基本配备十五到二十人,法轮功学员拒绝他们的犯罪行为,他们便多人齐上,托、架、抬将人绑走,法轮功学员基本都是穿着睡衣,有的鞋子也没穿,绑架过程中,数位老年女士被扭扯受伤。 本文仅举两例。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寿建凤在家,忽然来了二十来人强行把她绑架到洗脑班。 参与绑架人员包括:上城区和拱墅区国保、派出所、街道和社区人员。上城区紫阳街道书记陈惠芳和紫阳派出所警察余铭与寿建凤坐在同一部车上去洗脑班的。 到洗脑班后,寿建凤开始绝食抗议,在绝食第三天下午,来了二十多个公安和特警。四个女警察,用松紧捆绑带将寿建凤双手、双脚、大腿、小腿、腰、上身一道一道像捆粽子一样,紧紧捆起来。医生量血压,血压很低,医生怕出事,就给她输液。后来寿建凤又被带到医院抽血化验,公安人员还想让医生给寿建凤做插管手术进行迫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上午七点多,法轮功学员张正美家中闯入多人,先将她丈夫骗到楼下,张正美抵制被带走,于是两个人架住她的胳膊,捂住嘴巴,另有人抓着双脚,四、五人将她抬到楼下,然后塞入一辆面包车,夹在车上的小过道中,一只手被手铐吊起来,另一只手被绳子捆住,绕过座椅由前排人拉住,两只脚分别被两人按住,头被一个人按着不许动弹。就这样,由杭州到金华数小时路程,没有改变姿势。 下车后,张正美的手臂已经失去知觉,铐、绑处乌青严重。参与绑架的十几人,有社区的陈利华、周利华,街道、派出所、国保人员,全部便衣。社区的周利华同车前往金华。 在洗脑班内,每个房间的窗口外被安装上不锈钢栅栏,四周的隐蔽处都被安装了监视器探头。每个房间里都安装摄像头,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 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行动都由两个人(司法人员和社区人员)一左一右死死地盯住。无论是吃饭、睡觉、走路、看录像都在他(她)们的严密监视下。上厕所不许关门(为了监视法轮功学员,毫无个人隐私而言)。 每天白天强迫看大量污蔑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录像,晚上写思想汇报,强迫写放弃修炼、诋毁法轮功的所谓三书、五书,还要说出,平时和你联系的法轮功学员是谁,谁是你的上线,谁是你的下线等。 无中生有的事情法轮功学员写不出来,那些帮教、陪教就会引诱学员伪造。最后要求学员在批斗会上读那些违心、伪造的东西, 610人员、司法局及公安、政法系统人员参加,全程录像。 杭州市洗脑班地点经过数次改变,但是都设立在余杭区一些风景点、度假村,在景色秀美的休闲度假地,谁能想到还隐藏着如此罪恶的黑监狱。 二零一六年两次洗脑班地点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东塘村的博望龙悦水庄,他们租下了一幢独立小楼,配备医护车和交通车,各类人员也不少。洗脑班的医生来自杭州市第二医院心血管科室,护士是一些在校实习生。 维持这个洗脑班需要庞大的经费(包括租用宾馆的租金及各种办公设施、人员开销等),有调查员曾经询问博望龙悦水庄,租下这样一个独立小楼要多少租金,对方回复每年八十多万元。 此次G20期间,来自浙江省政府的消息称,浙江省政府财政下拨一万多元每人,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 虽然现在没有得知确切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系统的、大规模的迫害,一定会使用各级财政经费的。拿老百姓纳税钱用于迫害善良百姓,真是中共独创! 据调查,法轮功学员在被迫害期间的花费要单位、或者所属街道、社区出钱,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洗脑班向各处要钱,并且 “转化”一人可获得可观的赏金。 据可靠消息,二零一二年九月洗脑班结束后,参加洗脑班的人员在当年十二月集体到海南三亚旅游,每个人旅游费九千元钱,那时他们已经游玩了国内十六个地方了,某陪教人员回去后,街道、社区给额外奖赏三千元钱,推断其它辖区大体一样。 二、洗脑班涉嫌犯罪分析 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搜查,禁止非法拘禁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非法洗脑的种种行径,已经构成了如下多种犯罪。 1、非法拘禁罪,指以非法扣押、关押、绑架或者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公民抓获现行犯后没有任何合理理由而将现行犯由自己较长时间的控制,拘留后发现不应拘留而仍不释放被拘留人以及无证逮捕的情形,因不合法,也属非法拘禁。刑法第238 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绑架罪,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239条规定,犯本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非法搜查罪,指无权搜查的人擅自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妨害他人人身自由或住宅安全的行为。主要三种情况:一种是无权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或达到其他目的而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第二种是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非法进行搜查的;第三种是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刑法245 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4、非法侵入住宅罪,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而仍拒不退出,妨害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行为。即使“他人”是住宅承租人,出租人非法侵入的,亦可构成本罪。另外,对学生宿舍,对他人暂时居住的宾馆、招待所、疗养院亦可构成本罪。非法侵入供人居住生活的地窖、山洞、渔船等,都是非法侵入住宅。刑法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5、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251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610的厄运正在到来 请你们自救 在这十几年的迫害中,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耗费巨量国家资源,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政策,至少有数百万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绑架、劳教、判刑和残酷迫害致残、致死,无数家庭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其中610这个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是这场邪恶迫害的组织者、策划者和实施者。 这个作恶多端祸害人类的非法组织,在人间已经存在长达十八年之久。提起这个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直接受中共头目江泽民操控的类似盖世太保的邪恶怪胎,谁都会深恶痛绝。 然而,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一二年,中国大陆从来不通报任何610人员的违法违纪事件。直到二零一三年,这一铁律才被打破。 二零一三年中央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落马,获刑十五年。 二零一四年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落马,被判无期徒刑。 二零一六年,公安部原610办公室主任张越落马,罪行正在调查。 自现政权公开中央610头子李东生身份,有意与迫害法轮功切割,并把李东生绳之以法之后,610就开始走下坡路,预示着这个怪胎的命运将走向尽头。 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主任是专职迫害法轮功的头目。二零一三年,前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在反腐风暴中落马后,其继任者三年内换了三人,期间还空缺近九个月,现任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主任是黄明。 二零一七年六月,港媒引述消息称,公安系统正在进行新一轮清理周永康遗毒,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前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何挺等都面临调查。 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现领导人有这样一段讲话:实际上那些错误执行者,他也是有一本账的,这个帐是记在那儿的。一旦他出事了,这个帐全给你拉出来了。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小心今后拉清单,这都得应验的。不要干这种事情。头上三尺有神明,一定要有敬畏之心。 各级610人员,需要深思,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自救与希望! 四、二零一六年杭州市洗脑班迫害责任人 近年来,洗脑班的工作人员与负责人都不敢说出自己的名字,工作单位,这也表明,他们心虚,整个事件的违法性质。 2016年杭州市洗脑班迫害直接责任人(不尽完整,查实补充中) 1、浙江省公安厅、政法委 地址: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杭州市民生路66号 邮编:310009 徐加爱 厅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浙江省维稳办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省府大楼3号楼 邮编:310025 翁钢粮 主任(政法委副书记、原杭州中级法院院长) 3、浙江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打着反邪教的幌子践踏公民信仰自由,剥夺民众做好人的权利。)问题办公室(浙江省610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省府大楼3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0571-87057318、0571-87286141 朱恒毅 主任 张炳福 书记 金国华 副主任 4、浙江省委防范处理×教办综合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省府大楼 邮政编码:310025 潘利民 处长 5、杭州市政法委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188号 邮政编码: 310026 85252108 杨戌标 (2016年原市政法委书记,现调宁波政协任闲职) 马晓晖 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 6、杭州市委防范处理×教办宣教处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188号 邮政编码: 310026 赵勇伟 处长 7、杭州市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188号 邮政编码: 310026 施国强 主任 余敏 副主任 8、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监所综合处 85256572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188号 邮政编码: 310026 张云龙 处长 张家兴 (长期参与非法洗脑班学习、原组长) 9、杭州公安局:金捷 13605816979 10、杭州市富阳戒毒所:马富军(非法洗脑班学习组长) 11、杭州市西湖区政法委 地址: 杭州市浙大路1号 邮政编码:310025 王淼(全国四处讲课,近几年洗脑班主要迫害人员)13868072613 12、浙江省反×教协会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武林广场8号科协大楼405室 邮政编码为310000 卢林方 秘书长 13、浙江省杭州市反×教协会 杭州市延安路499号市科协大楼 邮政编码为310000 陈军 秘书长 安志云 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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