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上午,内蒙古赤峰元宝山矿法轮功学员杨福田在元宝山区法院二零七室被非法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审判长多次粗暴打断杨福田的自我辩护,更不让杨福田提起法轮功。 开庭时,杨福田被多个警察劫持进入法庭,还戴着手铐、脚镣,这时法庭内一下子多了十来个警察及便衣。开庭时有元宝山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卢玉财、柴景民,后来又进来两个便衣。 开庭后,审判长问杨福田的“家庭住址”等信息,随后又问杨福田“曾在哪年哪月被判劳教一年,又在今年几月被抓等”,意在说有所谓的“前科”,以杨福田曾被劳教为既往证据进行构陷。(审判长是董利贺,电话:0476 3517208,手机:13604762908) 法轮功学员曾被非法劳教、判刑不能被认定为前科,曾被非法劳教判刑本身就是遭受当局迫害的证据,是冤案,更不能当作非法庭审的所谓证据。 随后,审判长让杨福田确认公诉人提供的证物中照片内的打印机等物品是不是他的。接着,公诉人指控杨福田家中的打印机、纸张、大切刀、电脑、U盘等这些现代家庭用品都是法轮功的东西,无理指控杨福田应处以三年以上至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公诉人单九祥说:以两高解释定罪,在杨福田家中所得硬盘,里面下载的都是关于法轮功制作真相的模板,那些纸(11包彩色打印纸)不是用来制作法轮功宣传品的,是用来干什么的?(公诉人单九祥,电话:18547627533,13514766898) 律师说:收集现场证据的时候,打印纸还是白纸,不能作为犯罪的证据,白纸什么都可以写。 律师说完上述辩护词后,单九祥逃避不回答。 审判长质问杨福田是否认罪,杨福田回答:“我没罪”。审判长在法庭上不让杨福田多说话,多次粗暴打断杨福田的自我辩护,更不让杨福田提起法轮功。 杨福田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全盘否定检察院、法院对杨福田的公诉及审判。辩护律师说:公诉人指证的证据不实,私自添加。律师按法律条文指出:在我国宪法上没有说法轮功是×教,信仰合法、炼法轮功合法,杨福田没罪。有打印机、纸张几大切刀也没罪。律师还说现在有很多律师联名上诉最高法院要求废除两高解释。 接着律师又辩护说:“国家出版署已经废除禁止出版法轮功相关书籍的禁令,法轮功书籍可以出版”。 律师并在法庭上指控公安局和检察院的违法行为,公安局警察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抄家是违法。从六月八日对杨福田批捕到卷宗公开,再到法院开庭共三十九天,期间,从检察院到法院,没有告知家属任何关于杨福田的信息。卷宗七月十七日到了法院,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法院相关人员的行为属于公职人员玩忽职守。 杨福田在最后说:各位法官、工作人员,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对审判长和公诉人说:希望你们生命平安,在法轮功问题上你们今天做的事情都有记载,在以后的追责上会找到你们。审判长不屑一顾的说:我知道你说的意思。 从非法开庭到结束整个过程不到一个小时。审判长以择日宣判草草收场。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矿杨福田、孙晶夫妻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时,被元宝山派出所三人、元宝山区国保大队等多人入室抓走,并从家里抢走电脑、打印机等诸多物品。孙晶当晚回家,杨福田一直被非法关押。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违法迫害政策,违背公检法三方的立案标准,在完全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关押、起诉、判刑。这些行为直接违反《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希望还在执迷不悟的元宝山区相关人员,不要被眼前一时的利益所蒙蔽,远离邪恶,选择善良,不要再做迫害善良的工具;否则不只是法律要公审你们,天理更不能饶恕你们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 相关电话: 赤峰元宝山区法院:区号0476 才英杰3511118、13500661999 吕悦华3522700、13304762339 胡炳杰3510241、13384766898 于海军3510794、13947696108 孙振峰3512183、13947608959 姜力 3518339、13171359688 姜智敏3523332、15104809966 办公室3517582、3510214(传真) 李丽 3517582、15104807778 立案庭 孙兆华 3518203 18747139088 姜向东 3518227 13500666965 王奉忠 3517269 15049921913 刘波 3510752 15847332004 侯志娇 3510752 15048698863 刑事庭 李丽 3512683 15104807778 李竹丽 3512683 15144717416 刘佳敏 3512683 15849982859 董利贺 3517208 13604762908 陈玉明 3517208 13604762512 元宝山区检察院:区号0476 王占军5855211、2329999、15326883766 姜 侠5855156、3510304、13804765809 张仕瑛5855069、13947682190 王 镭5855655、3530500、15904765856 张玉俊5855218、2329925、13604762925 赵海涛5855369、13734769222 王宏伟5855372、13848467011 办公室5855233、5855608(传真) 郭艳军5855233、13847650688 元宝山区政法委 王世举 0476-3518790、15847325843 牛建平 0476-5858085、15804862988 孙志刚 0476-3519018、0476-2328800、13848665566 李丛芳 0476-3510430、0476-3508686、13904762396 杨树清 0476-3516269、0476-3531226、13604762199 白振国 0476-3516269、0476-3532680、13904762145 白秀贤 0476-5850768、13948646666 周志旭 0476-3512890、13848463111 张瑞江 13614863880 王风波 0476-3510954、18847681518 办公室 0476-3510954、0476-3512890(传真) 综治办 0476-3523656 防范办 0476-3523657 法学会 0476-3510954 维稳工作中心 0476-3512890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区号0476 局长林玉华3521688、13804760360 政委冯建华3510525、13804761101、15540692777 副局长李荫民35119203514196、13604762016 副局长李志强35129933520088、13904762688 副局长孙广业35159663502669、13337159066 副局长杨洪玉35228663502688、13904762112 副局长肖云哲35124293513176、13904762929 副政委律方东3511538、13684765866 副局长崔立新35136483502731、13904762731 副局长张振清3517566、13624766977 纪委书记潘子文3522128、13904762626 政治处主任吕宏伟5853811、13904766669 法制大队长马树华35103672237555、13604762239 消防教导员范昕华3550119、18704768998 副局长邹德才13804765959 局长助理陈相志3522852、13947615091 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贺然3514143、13904763585 教导员李翠成3514143、15904762676 副大队苏庆敏35141433517450、13904762417 副大队王彦军3514143、13847602811 副大队张海艳3514143、13624766992 中队长武勇35141433321335、13948634193 柴景民3523818、13624766996 张志刚35141433513380、15947662007 李学3514143、13848996595 陆志35141433323733、13948769828 刘伟民3514143、13904762505 郭云峰13804765568 元宝山区看守所:区号0476 所长李化杰351081 0 3522598、13904762700 教导员从滋和3501860、15847362566 副所长张国彬3500473、13624766788 副所长魏长林3500472、13947368859 中队长武士仓3500472、13488592966 中队长金森林3500472、13624766799 中队长张连平3500472、15849689667 内勤娜仁3501812、13404892727 狱医曹伟华3510870、13722148855 会计宋玉辉3510830、13948632308 现金赵玖坡3500473、15848993177 姜涛3500473、13947637911 刘贵学3500473、13948769807 张世民3500472、13624766789 张宗国3500472、15004871696 宋林3500472、13904763586 从树彬3500472、13347169988 乔建勋3500472、15849667866 刘武3500472、13947623434 马建新3500472、13404885866 王显峰3500472、13948649333 葛洪辉13704762568 司机许少兵3500473、159047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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