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唐山古冶区法轮功学员李孝先二零一六年四月遭警察非法抓捕、构陷,被非法判刑五年后上诉,唐山市中院不负责地维持冤判。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李孝先被劫持到冀东监狱一支队二监区。 法官、检察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但在对法轮功学员的构陷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唆使与胁迫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践踏社会公正,践踏司法人员自己应有的尊严。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扮演着可悲的角色,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还是希望他们能够及早明辨是非善恶,停止恶行,同时将功补过,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或许还能给自己赎回未来。 李孝先一九九六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都受益匪浅,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当兵时落下慢性胃病全好了,炮震使左耳失聪也恢复了听力,暴躁而强硬的脾气没了,遇事先替别人着想,与世无争。李孝先是干煤炭销售计量工作的,公平对待所有用户,不收礼、不吃请,不要一分不该要的钱。单位领导、员工及客户都非常认可,这是不争的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这样一个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却不断地遭到迫害:被监视居住、罚款、扣押工资、绑架、抄家、拘留等等。二零一六年四月,河北唐山即将举办世园会,唐山公检法人员借口“维稳”又大肆抓捕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九点左右, 李孝先又被唐山市公安局、开滦分局新吕派出所、新范派出所等多人强行带走并抄家,警察抄走了电脑、打印机、手机、打印纸、刻录机、光盘、光盘盒、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摩托车等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物品,家中被翻的一片狼藉。当时不少围观者不禁感叹道:这和黑社会绑架人质有啥两样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点多,唐山古冶法院对李孝先非法开庭。被非法关押八个月的李孝先在法庭上理直气壮的陈述自己为什么修炼法轮功以及修炼给他带来的益处,他说自己修炼法轮功不违法、以后将继续修炼。 两位律师在法庭上为李孝先做无罪辩护,指出从抓人到庭审整个过程都是违法的。律师在法庭上说法轮功教人做好人、提高自己的心性、遇事向内找时,审判长说律师在宣扬法轮功,想几次阻止、打断。律师还从各个层面陈述信仰自由、善恶有报等。 李孝先本应被立即无条件释放,但是古冶区法院却上报唐山市中级法院申请什么延期审理。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 古冶区检察院伙同开滦公安分局和新吕派出所又补充拼凑了所谓的“证据”来构陷好人李孝先。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唐山古冶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对李孝先开庭,那些听起来荒唐可笑的所谓“证据”被两位律师一一驳斥。律师一次次地质问公诉人和法院人员:“法轮功教导人们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面对善良的李孝先、面对法院门口那些善良的大姐、大姨们、面对那些善良的人群,你们内心就不受到触动吗?” 最后两位律师强烈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李孝先、并向法庭呈交各地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然而,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法院通知律师:李孝先已被非法判刑五年。家属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随后,唐山市中院已不负责地下裁定维持冤判。 负责李孝先案件的是: 唐山市中级法院代理审判员:陈凤丽,李博,办公室电话 0315- 2067422 审判长:刘健 书记:马颖 唐山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李彦明 唐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贠卫东副院长:陈永礼 唐山市中级法院邮编:063000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66号 电话:0315-2067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