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法官吕燕在王正亭上诉期限过后到看守所,利用王正亭不懂法律的弱点,诱骗王正亭同意撤回上诉,并通知律师谎称王正亭自己撤回上诉。 青岛市李沧区法轮功学员王正亭和妻子陆桂莲于2016年12月2日在家中被青岛市李沧区浮山路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即墨普东看守所至今。 2017年6月16日,青岛市李沧区法院法官王强分别枉判王正亭和陆桂莲夫妇二人有期徒刑8年和3年,在枉法判决书上引用的“法律依据”竟是中国最高法院于2017年1月已经明确宣布废止了的“司法解释(二)”。 王正亭和陆桂莲都在限期内上诉至青岛市中院,中院法官吕燕到看守所会见王正亭,诓骗王正亭“撤回上诉”,在代理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王正亭时,才得知吕燕的违法行径。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提出上诉。但对于上诉期限过后,当事人是否能够撤回上诉,法律没有规定。 但根据法理,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无论是权力的行使还是程序的进行,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明文规定,吕燕以王正亭同意撤回上诉为由准予撤回上诉无法可依。 吕燕作为一个中级法院的法官,对一个被冤枉的善良老人实施如此卑劣的诓骗行为,可见中共的所谓“法官”,不仅恣意的违法犯罪,而且是良知底线全无。 吕燕(副庭长)0532 83099188转12031,0532-83098009 13708997008 李政 刑一庭 13791937715 审判员 谭士海 刑一庭 13606420338 0532- 83098027 0532-- 83099188转 12082 任道亮 副庭长0532- 83098007 13658661688,0532 83099188转12021 王婧华 调研员 0532-83098008 13608967897,0532 83099188转12022 丛日新 副书记0532- 83099990 13792823118 王科 审判员 0532-83098028 谭士海 审判员 0532-83098027 13606420338 张晓昆 审判员 0532-83098059 15726390901 贾世炜 审判员 0532-83098045 13808958805 赵彩霞 审判员 0532-83098060 15963205640 张喆 速录员 0532-83098353 15969887262 李政 审判员0532- 83098055 13791937715 刘耀军 书记员 0532-83098056 13863959687 牛珍平 审判员 0532-83098058 13953253005 牛传勇 审判员 0532-83098059 13791985198 秦德顺 审判员 0532-83098061 13370867086 陈占武 内勤 0532-83098070 13615321539 朱甜甜:0532-- 83099188转12084 书记员:徐希胜:0532-83099188转12194 赵振华 速录员 15966878515 尚名奇 驾驶员 13708951811 赵雷 驾驶员 15898815500 刘静0532- 83098026 桑自源0532- 8309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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