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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田恺山被劫持入狱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法轮功学员田恺山,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被易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并罚款一千元。当天家属一直等到四点多,才知道梁爱东和审判长孙春梅是在看守所对田恺山非法宣判,家人要求见田恺山,遭拒绝。最近才知道田恺山已于当天被送往唐山冀东分局第二监狱二组迫害。

田恺山在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被易县紫荆关派出所绑架,因田恺山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身体极度虚弱,于十月十九日取保候审。后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非法通缉,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田恺山在易县法院第二审判庭被非法开庭,开庭后,田恺山仍然被非法关押在易县看守所。家属打电话询问法院为什么不释放田恺山,被告知案子已上报保定中院刑二庭,要内审再判。

七月十日,田恺山的家属给易县看守所打电话询问田恺山的情况,里边的工作人员透露,田恺山身体虚弱,在输营养液。

七月十一日上午,田恺山的儿子、女儿就赶往看守所要求见父亲,受到所长王振华等人及一堆武警的恐吓、要挟。他们并谎称田恺山很好,属于羁押范围,还对家属进行录像、围攻,拖拽出门。

家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拨通了保定中院副院长高素英的电话(主管一审、二审院长),家属描述了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今非法抓捕发生的一切事情,表明家里老人无人看管,孩子不能上班,父亲若有三长两短,整个家都没法过下去,要求副院长高素英赶快催办此事,无条件释放。高素英答应第二天上班催办此事,并给了主管刑二庭办公室主任孟庭长的办公室电话,让第二天打电话说明此事。如期,第二天,事情办好,移交给了易县法院。

随后,易县法院通知律师七月十三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在易县看守所宣判,而在当天上午又和律师说“家属去的话,七月十三日下午两点三十分在易县法院开庭地点宣判”。

七月十三日那天下午,家属一直等到四点半,期间给易县法院审判员梁爱东打了三次电话,他回答说在宣判其他案件,并要录影让等。一直等到四点多,才知道梁爱东和审判长孙春梅是在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田恺山进行非法宣判,因田恺山不承认迫害,拒绝签字,则为其录像,后回来通知家属,来回的骗。

“田恺山被非法判刑二年,罚款一千元”,家属不承认其迫害,要求见田恺山本人。

七月十四日,田恺山八十来岁的老父亲及其子女来到易县看守所,所长王振华先是找其女儿谈话,又给其儿子、老人谈,声称家属没有会见权,律师可以。

七月十七日,家属请来律师会见,却被武警及工作人员挡在大门外,并和律师说,当天会见已安排满。

七月十九日再来,大门紧闭,大门上就开一个小窗口。于是家属打电话说要上钱,于是出来几个工作人员来到大门外,拿着纸和笔,到大门口询问。家属便说:“你们执法人员犯了什么法?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这么怕我们进去!”执法人员便转头回去了,还告诉武警“关紧大门,不让我们过警戒线”。

七月十九日,家属又请来律师会见,看守所所长王振华百般刁难律师,不让家属进大门,给律师做工作。律师会见时,几十个人目不转睛盯着监控,会见门外围着工作人员,还试图旁听,被律师用法律拒绝。

据律师介绍,田恺山绝食四、五次,被拉去易县医院输营养液,每天都四、五十人没日没夜围着他进行迫害,轮流所谓“做思想工作”。现人已消瘦很多,视力不好身体不好,会见时还戴着脚镣,本人要求见家属。看守所所长王振华主动要求转地前让家属会见,家属要求立即见田恺山,遭看守所拒绝,直到转到其它地方,也没见到田恺山。

八月二日,家属去看守所送衣服,才知道其实田恺山当天被送往唐山冀东分局第二监狱二组。

参与迫害单位和责任人:

易县看守所:0312-4700162 4701962
看守所副所长赵华:15931848519
易县法院:
孙春梅:17731207532
梁爱东:17731207557 13932216164
保定中院
副院长高素英:13931692168
刑二庭办公室主任孟庭长:0312-310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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