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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女子监狱强制“转化”:不给被褥、殴打谩骂
文/辽宁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六日】辽宁省女子监狱内有十二个监区,加上马三家监区,共有十三个监区。马三家劳教所解体后,被辽宁省女子监狱接收,成为该监狱的一个监区。几乎每个监区都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其中,二零一零年成立的“集训矫治监区”,到了二零一七年仍是集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女学员,从看守所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时,先到集训矫治监区,强制逼迫“转化”(放弃信仰真、善、忍)。过程如下。

一、包夹监控

在集训矫治监区(简称集训监区),先由狱警队长指派两名其认为“思想过硬”的服刑人员作包夹,日夜跟随并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

二、不给被褥

刚到监狱的人员,因为没有被褥(投监时不许带被褥),要先借一套被褥。但是集训监区规定,不承认自己是罪犯,就不借给被褥。法轮功学员是按真、善、忍做好人、说真话而遭迫害的,因此都不承认自己是罪犯,所以晚上只能睡在光板床上。东北的冬天很冷,即使穿着棉袄棉裤躺在光板床上,也冻得难以忍受。一位年近六旬的法轮功学员就这样在寒冷的冬天在光板床上睡了近一个月。

三、不许有内衣、内裤、卫生纸

从二零一六年三月开始,集训监区规定,不允许新来的法轮功学员有任何生活用品,包括内衣内裤、卫生纸、洗漱用品等,即使本人从看守所带来的也不行。监狱就是采用这种卑鄙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四、殴打谩骂

通常由狱警指派包夹犯人来负责“转化”法轮功学员。这些犯人采用各种流氓手段,如:强迫每天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殴打,一个叫杨藩的女毒犯,把一名法轮功学员打得满身是土,衣服都扯破了。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罚站,每天从早七点站到晚十点,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站就是几天、十几天甚至一个月。谩骂,一个叫齐红的犯人每天都破口大骂,诽谤法轮功,侮辱法轮功学员,污言秽语不堪入耳。另外,不让洗漱,禁止会见,不允许购物等等。

五、孤立歧视

不仅如此,在集训监区,试图让法轮功学员时时都感受到一种巨大的精神压力。首先,狱方不允许同监室的人与法轮功学员讲话,对法轮功学员要冷冰冰的。法轮功学员之间更不许讲话,如果不在一个屋,见面都难。去厕所时,如果有法轮功学员在厕所里,那么外面的法轮功学员就不许进去,不管你再急,也得等里面没有法轮功学员了才能进去。犯人们可以在走廊自由行走,法轮功学员则不许踏出监舍半步。

辽宁省女子监狱就是营造这样一种氛围:让周围的一切时刻都提醒法轮功学员与别人不一样,是低人一等的,是没有任何人的权利和尊严的。这里种种卑鄙的迫害手段,就是想摧毁法轮功学员的意志,迫使人放弃修炼。

六、幕后黑手:辽宁省政法委

如果有人违心“转化”了,辽宁省女子监狱教育科一个叫李艳的狱警,要进行所谓的谈话,进一步用伪善手段欺骗迷惑、观察是否真心“转化”。然后,辽宁省政法委的人,还要来进行所谓的验收,与每个被迫害“转化”的人谈话。验收合格之后,才由监狱把这些法轮功学员从集训监区分到其它监区。

从实质上说,辽宁省政法委是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幕后黑手。监狱是具体执行者。

七、迫害者怕曝光、控告

法轮功学员在被迫害、被强制“转化”中,坚定正念、坚修自己是必须的。这时,如果有外面的声援,就会减轻很多压力。比如,一些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依法要求会见,如果不让见,正说明该法轮功学员在被残酷迫害中,家属就到监狱的狱政科反映情况,依法要求会见。如仍不让见,可直接到监狱管理局控告,也可大量邮寄控告信。

二零一二年,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得很严重,家属邮寄了近百封控告信,各级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都邮寄了。有一天,参与干坏事的犯人把这名法轮功学员捆上正要塞到床底下,狱警队长进来很紧张的说:“快把人放开,她家控告了!”可见邪恶是最怕曝光的。

这里必须要提的是,辽宁省女子监狱的无论哪个监区,对法轮功学员都采取了一种孤立歧视的迫害手段,无论是在监舍、洗漱间、厕所或生产车间,所有的服刑人员都不允许跟法轮功学员说话,甚至晾衣场都不让法轮功学员去。

与家属会见时,法轮功学员与普通服刑人员也有严格区别。法轮功学员身后站一个警察,家属身边站一个警察,并且家属身边的警察也要拿一个听筒,法轮功学员跟家人之间通过话筒的谈话,警察要一字不漏的监听,还要拿一个小录音机同步录音。这不仅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也表现了追随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者的末日心虚与恐惧。

八、集训监区的奴工

集训矫治监区的服刑人员,大多是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人。此监区不象其它监区生产服装,而是生产纸制品:信封、面包袋、酒类产品包装袋、服装包装袋,等等。因为没有生产车间,只能在监舍内干活,粘贴纸产品所用的各种胶,很多都有毒,有异味,劳动强度也超过其它监区。长时间做这种劳动,导致手指变形剧痛,手不好使。

之所以集中关押这么多职务罪犯、经济罪犯,是因为此监区刚成立时对外宣称不干活,因此这些人才托关系、不惜花重金进入该监区。但是,邪党的宣传怎么可信呢?它统治下的监狱,犯人不干活怎么可能,它就是要不惜一切地榨取这些服刑人员的血汗,牟取暴利。而对法轮功的迫害对监狱来说,则是一项政治任务。

附:

一、辽宁省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 邮编:110145
监狱长:贾福军(原监狱长杨莉,已退休)
政委:徐敏
副监狱长:姚斌

二、辽宁省女子监狱“集训矫治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1、监区长:郭小瑞 副监区长:陈硕
2、队长:胡阳、李涵、白琳琳、孙华、刘一晗
3、包夹人员(服刑人员):杨藩、关翠、齐红、张超、李晶、徐迎梅、李京春、宋昆、宋晓光、于淑艳、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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