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山东省海阳市于海勇,男,中学教师,今年四十五岁。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从内心里做一个好人,教学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然而,就是因为信仰大法,于海勇从九九年至二零一二年十几年间,多次被非法关押洗脑班、看守所,在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被非法关押近二年。他的妻子和母亲也遭到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后,同年七月四日,于海勇以自己和家人亲身受迫害的经历,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在《刑事控告状》,于海勇写到二零零零年,他被非法关押到市民兵训练基地:“当时冬天很冷,他们让我只穿拖鞋,没有让我穿外套,……为了迫使我放弃信仰,用手铐将我吊在操场的篮球架上,只有脚尖稍微触地。 当天刮着寒风,下着大雪,从早上到黄昏一直被悬吊,中午没有让吃饭。当时整个身体酥麻,手腕出血并伤及骨头,至今左手腕还留有疤痕……非法拘禁一个多月后,才放回家。” 学大法道德回升 身心健康 我原是一名中学教师,一九九七年秋天,我看到《转法轮》这本书,感到这个功法是教人向善的。学炼一个月左右,我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努力按书中要求做一个好人,做事尽量为他人着想,心胸逐渐开阔明朗,在利益上,不再与人斤斤计较;在工作中,主动要求自己多付出,并做到更好。 比如:我学法轮功后,在市场买东西时,经常发现别人多找给我钱,发现后,都能主动退回;以前我沾染赌博比较厉害,学法轮功后,马上戒掉;与人交往中,我不再去占别人的便宜;单位分东西时,能让同事先拿好的,自己最后拿;在教学工作中,我所担任的学科成绩是同级部中最好的,在全市名列前茅;包括我在内的许多老师学炼法轮功以后,不再用打骂等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教学效果明显提升等等。 我在结婚前体检,发现自己患有乙肝比较严重,吃中药半年多,也没见效果,耳鸣严重,头部经常剧烈疼痛等症状。学炼法轮功不到一月,我这些症状不知不觉消失了。从修炼法轮功开始到现在近十八年,我身体没再出现任何病症。和没修炼法轮功的人相比,每年节省了大量医疗费。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身体,使我能更好的从事各项工作。 总之,修炼法轮功从本质上改变着我,指导我逐步放弃了各种不好的思想和行为,让我变得更加真诚、善良、宽容平和,身体愈加健康。在工作中,我的成绩也变得更加优秀。我的这些变化和所为恰恰证实了法轮大法(法轮功)是正法,怎么能是江泽民其人所诬蔑的“×教”呢?! 我及家人受迫害的经历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后,被绑架至海阳市洗脑班关押,被强迫交纳保证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后,我和妻子王雪梅被绑架至海阳市教委组织的转化班至少半月,被强制要求做出“不学不练的保证”。当时王雪梅已有四个月的身孕。学校每天派至少四人轮流监视我们,期间最热时也不允许洗澡、探视等。并不断的强迫我们参加所谓的批斗活动,使我们的人格受到极大侮辱。 一九九九年八月初我的亲属被迫缴纳了三万元的保证金,半年以后才被亲属要回来。 2、二零零零年前后被肆意骚扰、监视;非法克扣工资、绑架关押 二零零零年一月过年前,当时我孩子出生未满月,学校每天派五六个男教师侵入我们家里监视,包括晚上,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我再三要求他们晚上从我们家出去,他们不走,坚持要在我家里住。在这种情况下,我说要报警,他们才退出我家房子,但仍然在外面监视我们。 由于压力极大,我被迫写了一份辞职申请,请他们不要骚扰我和我的家人、父母,但他们仍然对我们肆意骚扰,包括正月初一拜年时他们都到我家里跟踪、监视。 在如此的不公正对待下,为了反映我及家人遭受的违法行为和法轮功受到的诬蔑,我在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摆脱监视去北京上访,去了之后,还没找到信访办,便被单位和海阳派出的人员绑架回海阳。 回来后,我被关押在海阳拘留所近半月,亲属交钱后放我出来。在此前后的生活中,一直有人监视我们,包括煽动仇恨,发动我和妻子的亲朋好友,给我们施加压力,迫使让我们放弃法轮功信仰。 3、二零零零年两会前,被绑架至民兵训练基地非法关押折磨约一个月 从海阳拘留所出来不久,也就是二零零零年开两会前的一天早上,我在家里照顾小孩,突然学校来了四个人,强制我去市里民兵训练基地,当我指出这是违法行为时,他们又从郭城派出所叫来了两个民警。当时冬天很冷,他们让我只穿拖鞋,没有让我穿外套,凛冽寒风中我被绑架到了海阳市民兵训练基地。 为了迫使我放弃信仰,他们把我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用手铐吊在操场的篮球架上,只有脚尖稍微触地。当天刮着寒风,下着大雪,我们二人从早上到黄昏一直被悬吊,中午没有让吃饭。当时整个身体酥麻,手腕出血并伤及骨头,至今左手腕还留有疤痕。在民兵训练基地我被非法拘禁一个多月后,才放回家。 4、违反《劳动法》,任意克扣我和妻子的工资;不许我们上班 从一九九九年八月到二零零一年,因为坚持法轮功信仰,我和妻子的工资被单位先后扣除近二万元,没有任何依据,也没给收据。 从民兵训练基地回家后,我先后写信给单位校长和当时的海阳市委书记(王国群) ,讲明我遭受的迫害和法轮功蒙受的不白之冤,要求恢复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但一直没有答复,至今不许我上班。 5、二零零一年 一月二十四日,我去北京上访被绑架 我们家遭受的骚扰和监控没完没了,开会、过节、假期、敏感日等,我和妻子随时都会被绑架、拘押。 为了结束我因信仰法轮功长期受到的不公正对待和违法行为,在当地反映无效的情况下,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我去北京,准备把我及家人遭受的迫害及法轮功真相向有关部门反映。早上在我经过天安门广场时,一个便衣拦住我,问我是不是学法轮功的,不回答就把我绑架到附近的一辆警车上,上车后马上遭到暴打,一个年轻警察用腰带猛抽我的头部,当时头破血流。接着又把我关在了天安门附近的一个派出所,戴着手铐悬吊。当天傍晚又把我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七处关押。 在公安局七处,我经常深夜被审问。有时回牢房时,无端的被值班人员要求脱光衣服。 6、二零零一年二月、三月,我和妻子被关押,直至被非法劳教 在北京公安局七处我被关押一个多月后,海阳市公安局二个警察把我押回海阳,其中纪辛涛在押送我的途中,抢走了我剩下的约四百元钱。 刚回海阳市公安局,我遭到了于正高暴打直至倒地。第二天,我被关在海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我从看守所直接被绑架到当地的洗脑班(“民兵训练基地”)强制“转化”。 当时的洗脑班已经非法关押一百余名法轮功学员,是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皇历正月十五)开始被绑架的,所以当时这里也叫 “一百一十五转化基地”。被关押的有上至七十多岁的老人,下至十岁左右的学生。在这里不断的有一批批的法轮功学员突然被劳教。 同一时期,我妻子王雪梅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正月初九),在学校学习时,被郭城派出所两个民警强制带到海阳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到三月八日,接着又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三十日,我被非法劳教三年,和我同一批被劳教的海阳法轮功学员有九人,被送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劳教。 7、我的家人也遭受株连报复和凌辱 在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实施政策下,因为我母亲也学过法轮功,出于株连和报复,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我的母亲也被绑架至郭城镇政府受折磨半个多月,被迫作出“不学不炼法轮功的保证”。 当时我的孩子刚满一岁,没人照顾。他们这样做时,根本不顾及我的孩子没人照看这一事实,又把孩子的奶奶非法关押。家中只剩下我的老父亲勉为照看,孩子基本上不能吃饱,且不断受到惊吓。在这样的恐怖下,许多亲友也被吓的不敢与我们接触,唯恐株连。 8、在劳教所,我被洗脑“转化”和强制劳动 我在山东省第二劳教所被关押近二年。期间,我和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洗脑“转化”,几乎天天写被要求“揭批”,违心的污蔑法轮功。不说违心话就面临着被不许睡觉、不许上厕所、被殴打、上刑等。除了“揭批”、“学习”,还被强制劳动,包括剪线头、做工艺品等手工活。 9、二零零七年四月,我在烟台被“六一零”人员绑架、抄家 从劳教所出来后,由于单位不允许我上班,以及我们不断的被骚扰,为了维持生活,我们一家被迫去烟台打工。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我在单位上班时被烟台六一零高岫等人绑架,被劫持到芝罘区洗脑班(烟台市幸福十六村幸福法庭三楼)。同天,我妻子和儿子(于闻正)也被绑架到烟台北大西街派出所,家中财物被抢劫一空。这些不法人员甚至在我家拿出酒肆意饮用、糟蹋。 当时我孩子七岁,是二年级学生,学习成绩一直是第一名。他们剥夺了我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迫使他辍学。当天晚上,她们母子二人又被于正高等人劫持到海阳市。王雪梅被非法关押在海阳市看守所一个月。 10、在烟台洗脑班我受到折磨,身体受到巨大创伤 我被绑架到芝罘区洗脑班后,以刘国尧为首的相关人员,为了迫使我放弃信仰,每天把我铐在床上二十多小时。在这里,还遇到了其他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过来,记得有石波、孙国兰、孙玉华等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 由于不堪承受非人折磨,二零零七年五月三日,我在摆脱洗脑班拘禁的过程中,腰和腿严重受伤。 11、被绑架到烟台黄务洗脑班受到折磨,强制“转化” 我摆脱洗脑班拘禁出来后,有三节腰椎骨折(后来检查知道),左腿严重受伤。在去医院会遭到绑架的情况下,我按法轮功的要求看书炼功,一个月后,奇迹般的能在大街上行走。不幸的是,他们又跟踪我,又把我绑架到烟台黄务洗脑班。 在黄务洗脑班也看到了许多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包括我妻子。为了迫使我放弃信仰和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转化”班的人员在我腰椎骨折及腿伤没有完全康复的情况下,对我再度折磨,不许睡觉,把我吊铐,并猛烈击打我腰部。他们强迫我“转化”后,为了确定我的伤势,一名警察带我到医院拍片,确定有三节腰椎骨折。 12、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被监视和骚扰 二零零八年七月奥运前几天,以于正高为首的海阳市六一零人员,非法搜查了我在烟台租住的家,并强迫我们在奥运期间每天向他们汇报我们的行踪。 13、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被绑架至海阳市“民兵训练基地”半个多月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下午,我在海阳一单位上班时,海阳市十几名六一零人员(记得有纪辛涛、于正高等),先去办公室绑架了我,并抢走了单位的电脑和其它一些财物等。然后又到我家里抢走了二部笔记本电脑。 绑架后,我被非法拘禁在海阳市“民兵训练基地”(即洗脑班),半个多月后,被单位领导接回。此期间,我单位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家人及亲友再度陷入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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