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大陆来稿〗我地一位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找到一位认识的检察院的朋友帮忙营救,这位朋友说:“谁还愿意办法轮功案子,现在还在办法轮功案子还在往前冲的都是傻子、精神有问题,从法律上找不到任何能给法轮功定罪的依据,说法轮功有罪是荒唐的,只不过是个信仰问题,根本够不上犯罪,我看现任政府早晚得有个说法。”检察院朋友劝那位学员的家属想开点。 近几年,国家不断出台司法新政,对公检法人员实行办案终身追责。但仍有少部份公检法人员在构陷法轮功学员时依然知法犯法,违反宪法、刑法、刑诉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对抗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国策,延续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违法迫害政策,违背公检法三方的立案标准,在完全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关押、起诉、判刑。这些行为直接违反《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 希望那些还在执迷不悟的相关人员,不要被眼前一时的利益所蒙蔽,远离邪恶,选择善良,不要再做迫害善良的工具;否则不只是法律要公审你们,天理更不能饶恕你们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