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深圳市法轮功学员杨树月、王淑玲、曾和平、杨红,被深圳市福田法院非法判四至七年有期徒刑,其中七十八岁的杨树月被判七年并勒索罚款一万,王淑玲、曾和平、杨红被判四年三个月到四年六个月。 王淑玲、曾和平、杨红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深圳市福田法院被非法庭审,法院外面有多辆警车,大批防暴警察,庭审只开一个小房间,每个法轮功学员只允许一名家属进入旁听,不允许外人进入。开庭期间,王淑玲与另外一位法轮功身体出现危险状态,分别被打针急救了半个小时,整个庭审持续约三个小时。 王淑玲修炼前身体非常不好,压力大的时候会出现晕倒症状,看来这半年多的非法关押,对五名法轮功学员伤害非常大。 法轮功学员杨树月、王淑玲、曾和平、杨红、余玉芬、韦磊娟、刘明玉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在家一起阅读教人向善的《转法轮》等法轮大法书籍,突遭福田派出所、景田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冲进房屋绑架。福田派出所四月十五日分别对这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录音带、真相币两万多元。 警察将七人劫持到福田拘留所,因有五人身体不适,两次被拘留所退回。最后福田区分局特批令拘留所非法收押五位法轮功学员。 杨红约在十天前才从湖北到深圳与丈夫、儿子团聚的。五月二十日,杨红被福田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五月二十二日,王淑玲也被非法批捕。 曾和平在被非法关押中身体出现严重病状,但警方拒绝保释,后来被福田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深圳法轮功学员曾和平,原平安集团财务总监,为深圳平安集团发展成国际知名企业做出了巨大贡献,是深圳经济发展的功臣。曾和平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被恶警绑架打毒针,后来释放。 王淑玲,五十多岁,曾是中国银行职员,修炼法轮功后,脾气、精神状态变化很大,由原来的强势的女人变得温和、贤淑。但在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因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迫离职。二零零零年,王淑玲遭福田看守所劫持,约在二零零零年底,在广东三水女子劳教所遭非法劳教。二零零五年三月上旬,王淑玲和六旬法轮功学员张福英(已于二零一三年二月遭迫害离世)在家中被绑架,强行从家中抬出,后被非法关押到西丽所谓“法制教育学校”(即洗脑班)迫害半年。 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院),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978000 办公室 0755-82918825 张宏城,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院长 谢展雄,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副院长 政治处 0755-82918813 机关邪党委0755-82918982 后勤服务中心 0755-82918148 监督员办公室 0755-82918609 控告申诉科0755-82918152 批捕科:0755-82918981 侦查一科0755-82918894 侦查二科 0755-82918855 刑检一科0755-82918955 刑检二科 0755-82918803 法纪检察科 0755-82918869 综合监督科 0755-82918542 检察技术科 0755-82918829 职务犯罪预防科0755-82918812 监所检察科0755-82918991 民事行政检察科 0755-82918797 法警大队0755-82917570 福田区法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1楼,邮编518048 传真:0755-82918352 刑庭 0755-82928279 陈新哲,深圳市福田区法院院长 周公昌,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副院长 深圳福田区政府: 地址: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1楼,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918558、0755-82925841 传真:0755-82918578 区长高圣元 办公室主任张悦华 深圳福田区邪党委: 书记肖亚非 政法委书记余智晟 纪委书记李树军 宣传部长熊国雄 人武部部长刘庆元 副区长苗宁礼 福田区委常委:刘柏廷 福田区公安分局: 电话:0755-82918777 传真:0755-82918766 局长段廷杰 政委朱卫东 副局长:何帆、李林杰、刘忠文、李晟春 纪委书记刘耀良 政治处主任李远荣 指挥处处长刘凤飞 福田区公安分局信访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电话:0755-84461559 福田区看守所: 地址:深圳市梅观路8号 电话:0755-83113218 预审大队0755-84452093 景田派出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南六街16号 值班电话:0755-83922110 香蜜湖派出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 值班电话:0755-83702115 户政咨询电话:8446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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