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四川德阳市蒋梦梅等被劫入冤狱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蒋梦梅、谭书会被非法关押两年多,日前被劫入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继续迫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绵阳市中院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宣布维持对她们的冤判两年半。

蒋梦梅女士因为帮助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到邮局邮寄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被庐山路派出所与绵阳市盐亭县国保队联合绑架,并以她和鲁生礼、谭书会等曾到盐亭县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为借口,抓捕了鲁生礼、谭书会等。

涉案警察、610人员原定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秘密审判上述法轮功学员,被辩护律师否定,要求公开开庭,他们不得不答应公开审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盐亭县法院在特警、武警、消防警察和保安队、社区红袖套“戒备森严”下非法开庭了。在庭上,蒋梦梅寄信的事回避了,而是起诉她和老板传播真相的事。辩护律师又对公诉方提供的各种“证据”进行一一反驳。公诉方既拿不出法律依据,也拿不出可靠的实物证据,只是张口国家规定,闭口党的政策。

两位辩护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放人。蒋梦梅的辩护律师指出:“我的当事人蒋梦梅,是在邮局向‘两高’投递‘诉江’信时被国保抓捕的。中国人民的通信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这里的国保人员不是明目张胆的与我国宪法对抗吗?作为公务人员,不是在向宪法宣誓吗?他们用犯罪的手段来对蒋梦梅进行所谓犯罪取证,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只凭这一点,我的当事人蒋梦梅就应该无罪释放。并且还应追究阻挠投信者的刑事责任。”

公诉方和法官好像如梦方醒,瞠目结舌,有个法官在下面说,这两位律师真敢说,我们也感到震惊,也明白了。就连他们从各社区、街道找来的所谓旁听人员,也很佩服律师的无罪辩护。

在庭审结束时,审判长杜尧明确指出公诉方的不足,并宣布改日宣判。

法院一直没有宣布结果,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这几位家属找到法院原庭长,询问情况,并明确告诉他,这是超期关押已经违法,要求放人。庭长解释说:“此案极其特殊,本院无法把握,已经将整个卷宗及审判录像录音上交到绵阳市中院,请他们定夺,我已经问中院了,中院说他们也没法把握,目前正在观望。”庭长最后说:“我们错判了要被终身追责,错关了国家会赔偿你们的。”

直到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盐亭法院才给各看守所送来判决书,宣布对蒋梦梅和潭书会各判两年六个月,老板鲁生礼被判五年。蒋梦梅与谭书会提出上诉。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绵阳市中院在没有开庭、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下达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中在第四页上说“被告人鲁生礼的辩护人以及被告人蒋梦梅的辩护人提出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理由,缺乏法律支撑,不予采信”,从判决书中不难看出盐亭县及绵阳市中院判刑依据的不是国法,而是依仗所谓的“国家明令”中的那个“令”,即“610”的指令。

目前,蒋梦梅和谭书会被送往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迫害,鲁生礼被送进四川嘉州监狱迫害。

当日前一篇文章: 中共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制度性的迫害
当日后一篇文章: 武汉市黄陂区付胜强被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