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按:五十岁出头的成都地区普通农家妇女李新春,一九九七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为法轮功上访遭迫害,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以下是她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一手发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我决定要到北京上訪,去向国家领导人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还我师父清白。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五日,我和本地几位学员几经周折到了北京。到了北京听说国务院信访办和人大信访办已被公安接管,一去就要被抓,我们只有到天安门广场上去炼功证实大法。可是刚一炼功就被广场的便衣警察抓上警车,把我们拉到很远不知什么地方,那里关押了很多上访的同修。 我被警察审问,来北京干啥?我说为法轮功讨公道。大法使我得到重生,使我身心健康。要求政府还我们师父的清白,给我们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第二天我们本地公安将我们送上火车,强行戴上手铐。车里的很多人来围观,我们就给他们讲法轮功的真相,听后好多人都跟警察说,她们不是坏人,不应该给她们戴手铐。后来我们被送到拘留所关押。关押期间我们给所长讲真相,他说法轮功好你们就在家炼,上京就是与政府作对。看来警察明真相也不敢声张正义。我们被关押十五天后放回家了。 刚回家,丈夫以此为由向我提出离婚,在这种恐怖的形势下,他也承受不了,为他着想,我也就同意了。派出所的警察、镇长、武装部长,还有其他人三天两头到家骚扰,威吓我放弃修炼。我在这种强大的压力之下,我迫不得已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在外。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在郫县做真相资料,又被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看守所。我又以绝食抗议,他们叫犯人给我灌食,用铁器撬嘴,嘴里撬出了血,牙也撬松了,因我不配合她们,灌不进去,也就算了。绝食了十八天后,十一月份将我送回本地看守所,给我戴上手铐脚铐关押了近八个月,直到二零零一年四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劳改,送龙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在龙泉女子监狱里面,我给警察、犯人讲法轮功的真相,大法多么美好,她们不但不听,还要骂我们师父、骂大法。我说你们不听就算了,骂我师父、骂大法会遭报应的。在这黑窝里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点,有时还要加班到十二点长时间服劳役折磨我们。直到二零零四年刑满回家。我的身心遭到了极大的摧残。 为让世人了解法轮功的真相,我在外散大法真相资料。于二零零四年四月我被抓,被绑架到江油看守所关押。警察将我衣服扒光,逼我报姓名、家庭住址,不说就不给衣服穿,我一直不配合。 第二天又抓了一个同修关进来,同修见此情况通知她家人给她送衣服,后来她就把身上穿的衣服脱给了我。我以绝食抗议迫害,他们指使杂犯给我灌食,我不配合,她们灌不进,没办法。我绝食一个月,他们看到我已虚弱得快不行了,怕我死在他们里面就决定放我。给我衣服穿的同修又把她仅有的一百元给我藏在衣边里,支持我逃离邪恶黑窝。 五月十二日下午六点一个警察来搜我身,然后就把瘦得皮包骨的我放了。他们还派有两个警察开车跟踪我,我发现了,我就顺火车道走,他们无法开车跟踪就走路跟我。趁他们不防,我钻进路边一棵大树后的草丛中躲起来。他们突然不见我,也懒得寻我就返回去了。 我在草丛里躲到天黑,出来走到火车站乘车到了成都。到了成都也不敢回家,只好又找到流离失所的同修在一起住。和同修一起学法炼功,我很快身体就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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