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我与老伴于一九九三年在一个小镇开了个小店。一九九六年冬的一天,一个中年妇女到我店批发冰淇淋,付钱后走了,可是挎包却落在桌子上。当时我们也没有发现,后来一个来买冰淇淋的人,拿了冰淇淋转身要走时,老伴发现桌子上有个包,就喊:你的包!她回头看看说:不是我的。于是我们就把这包收好,等着失主来取。 傍晚,早上来批发冰淇淋的那位妇女满头大汗,匆匆的大步走来说:“我的包丢了,也不知丢在哪里?落在你们这没有?”我老伴同修问她:你丢的是什么样的包?里边装着什么?她说:“我的包象学生的挎包,里面有两个多月卖的冰淇淋钱,七百多元,还有我的营业执照和各种证件。”听她说的全都对,老伴就将包还给了她。 她拿好了包,一个劲的谢谢我们,并且说:“你们真好。”我们说:“我俩是修大法的,不要谢我们,要谢就谢我们师父,是我们师父让我们这样做的。”她又大声地喊着:“谢谢李洪志师父,法轮大法好!” 一九九七年夏天,一个年轻妇女晚上下班回家领着小孩,路过我店,进来给小孩买个冰淇淋,付完钱,领着孩子就往家赶,钱包落在桌子上忘记拿了。这时我老伴也没看着,紧接着又一个老太太领着孩子买个冰淇淋刚转身走,我老伴发现了桌上的钱包,就喊:“老大姐,这桌子上的钱包是不是你的?”老太太说:“不是我的。”我老伴想那一定是刚才那个年轻妇女的。 于是我老伴就跑着追她,边跑边喊:“带小孩买冰淇淋的站一站。”她不高兴的回头说了一声:“我给你钱了!”我老伴说:“你给我多少钱啊?”这时她看清了我老伴手里拿着她的钱包,才明白,忙说:“不好意思,对不起,我刚开的一个月工资都在钱包里呢,谢谢大姨。”我老伴说:”不要谢谢我,我是修大法的,是我师父让我这样做的,要谢就谢我师父。”于是她与孩子一起大声说:“ 李洪志师父好,法轮大法好!” 象这样的事情,我们小店时有发生,如有二次捡到二个黄金戒指,当失主来认领时,我们都马上还给他(她)们。可是有人说:“你们也太好心眼了,太实在了,谁也不知道,你们就留下吧,就是还给人家,也不能白还给她,人家给你们酬谢费你们还不要,太傻了吧。”可我们是修大法的,师父要求我们要做个好人、更好的人,遇事为别人着想。 二零零二年的一天,俩男俩女四个小青年,都二十来岁,慌慌张张地跑进小店问:“阿姨,刚才看到一个白金手链没有?”老伴同修说:“你们都闹疯(方言:打闹的意思)了,白金手链掉了都不知道?”“是的,刚才我们在这光顾疯了,手链掉了都不知道,多亏阿姨看到给我保管起来,如果让别人捡去,我可就惨了,手链一万多块钱呀,才买不久,大姨,我兜里有三百元钱,给您做酬谢吧。”丢手链的青年说。 这个青年从兜里掏出三百元钱非要给我老伴,我老伴拒绝说:“我怎么能要你的酬谢钱呢?我如果要的话,也就不还你手链了。”这几个小青年看到大姨拾金不昧,还不要酬谢,都异口同声地说:“大姨真好。”其中有一个青年说:“大姨是修法轮功的,原来里屋还挂着李洪志大师的大法像和大法轮图呢。修炼法轮功的人就是好!” 这时我老伴说:“是的,我师父告诉我们,遇事要为别人着想,看你们丢了白金手链得多着急呀,是我师父让我们这样做的,你们赶快谢谢我们师父吧。”四个小青年于是齐声大声说:”谢谢李洪志师父!法轮大法好!”连喊了三遍。 二零零三年正月里的一天,有几个中年人到我们小店里订寿糕,订完走了能有一个多小时又回来问我:“大叔,刚才订寿糕时我在屋里打电话,打完电话,不知道手机放到这没有?”我说: “屋里有一个手机,不知是你的不是?”我拿出手机,他说“是我的”,并且说: “我用她的手机拨一下我的手机号它就能响。” 拨完号手机是响了,于是我将手机还给他。我说:“以后在外面打完电话手机可不能随便放,以免忘了,丢了。”丢手机的人说:“是的,以后要好好保管手机,若丢了就是丢了五千元钱呢。谢谢大叔。”我说: “不要谢我,要谢就谢谢我师父吧,我是修大法的,是我师父让我这样做的。”于是她双手合十地说: “谢谢李洪志师父!法轮大法好!” 经常有人将一些随身带的东西落在我们的小店里,我们都会想办法找到失主,有些东西找不到失主,我们都会把这些东西放到顾客明显能看到的地方,好让顾客再光临我店时能及时看到找到自己落下的物品。这样做,我们是在守德,也是让众生体会到:修大法的人和常人不一样,修大法的人正,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我和老伴都是一九九六年八月走入大法修炼的,到现在已二十一个年头了,我们沐浴在法光中,受益良多。这些事是我们修炼了大法才能做到的,是大法使我们提高了心性。 衷心希望通过我们的修为能帮助更多的人了解大法的美好,解除一些人对大法的误解,支持大法,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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